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8月24日上午10:00,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发出日期为2007年8月16日,公司董事共9人,参与会议并表决的董事共9人。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学海先生主持。会议经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就控股子公司中国联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投资举办的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以下简称“漓江学院”,中国联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享有漓江学院全部投资权益)向相关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同意为漓江学院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申请办理的人民币玖仟万元(¥90,000,000.00)、期限为七年的基本建设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广西师范大学和中国联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校园、独立招生、独立财务,并按新的办学机制和模式运作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招生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漓江学院开办资金1,858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杜文涛。漓江学院目前共有在校生4,150余人,学院专业涵盖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理学、教育学和工学七个学科门类。
三、公司意见
公司认为,漓江学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本公司未有与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精神相违背的事件发生;以上担保均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执行,上市公司权益不会因此受到损害。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8,4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按新会计准则截至2007年1月1日的股东权益)的18.473%,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