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7年8月22日以书面及传真形式发送给各位董事、监事,会议于2007年8月25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董事宋文雷先生、独立董事卢克群先生通讯表决,董事王大亮先生授权委托张兴起先生出席并表决。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中期报告及摘要的议案》,9票同意;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保兑仓业务的议案》,9票同意;
为提高公司日常经营效率,加快资金回笼,降低公司成本,降低销售回款风险,同时保障大宗物资的采购,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并控制风险,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经销商、供应商及相关银行继续合作开展保兑仓业务,保兑仓业务限额1亿元(含新增业务及原有业务展期),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合作协议。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保兑仓业务限额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票同意,1票弃权;
为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并控制担保风险,并根据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等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澳柯玛(沂南)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青岛澳柯玛进出口有限公司青岛澳柯玛商务有限公司、青岛澳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青岛澳通塑料有限公司、青岛澳柯玛太阳能技术工程有限公司、青岛澳柯玛电动科技有限公司等提供担保,详见《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四、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向青岛新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9票同意;
为符合《青岛市房地产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最低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要求,确保正常开展业务,同意控股子公司青岛新时代科技发展公司、青岛澳柯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按持股比例向青岛新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180万元、20万元,使青岛新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万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英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9票同意,候选人简历附后;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时间:2007年9月15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股东大会召集人: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议题:
第一项、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第二项、审议《关于开展保兑仓业务的议案》
第三项、审议《关于选举徐孟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5、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至2007年9月1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6、会议登记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的身份证、股票帐户、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帐户、委托人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票帐户、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315号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07年9月12日9:00-16:00;未登记的股东及代理人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4)联系电话:(0532)86765129
传 真:(0532)86765129
邮 编:266510
联 系 人:孙武、王洪阳
(5)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7年9月 日
投票意见:
说明:
1、请在相应的投票意见栏划“√”。
2、若未标明投票意见,则视为可由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
注:本委托书复印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特此公告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8月27日
附:候选人简历
王英峰先生,生于1973年2月,北京交通大学在读MBA,专科学历,会计师,2001年2月至2005年10月历任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主管、财务部经理,2005年10月起至今任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06年12月至今任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简称:澳柯玛 证券代码:600336 编号:临2007-033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九监事会会议于2007年8月25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4人。会议由监事石全兴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中期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对于公司2007年中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2007年中期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
1、公司2007年中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7年中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07年中期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审议通过《关于同意薛泰安先生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和监事的议案》;
薛泰安先生于2007年8月25日签署了《关于辞去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的申请》,其辞职自即日起生效。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徐孟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候选人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候选人简历
徐孟林先生,生于1954年8月,汉族,大学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1970年参加工作,现任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担保部经理、青岛市担保中心副主任。
证券简称:澳柯玛 证券代码:600336 编号:临2007-034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澳柯玛(沂南)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青岛澳柯玛进出口有限公司、青岛澳柯玛商务有限公司、青岛澳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青岛澳通塑料有限公司、青岛澳柯玛太阳能技术工程有限公司、青岛澳柯玛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公司拟对各控股子公司提供1.5亿元人民币计1000万美元的担保额度。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2007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35355.2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2007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逾期金额累计35180.2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并控制担保风险,并根据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等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融资(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提供担保,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每笔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上表所列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截止2007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35355.2万元,其中青岛澳柯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175万元,青岛澳柯玛集团空调器厂35180.2万元,。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三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8票同意。
由于上述部分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接近或超过70%,公司董事会决定将该项议案全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澳柯玛(沂南)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5600万元,注册地址:沂南县澳柯玛大西首,法定代表人:王大亮,经营范围:电动车、电瓶、充电设备及其零配件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截止2007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0702.33万元,负债总额23714.36万元(其中短期借款1000.00万元,应付票据14971.49万元),净资产6987.96万元,2007年1-6月实现净利润-173.62万元。
2、青岛澳柯玛进出口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注册地址: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315号,法定代表人:唐兴运,经营范围:进出口业务及代理,主要面对集团内部产品进口相应原料并出口集团企业产成品。截止2007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6867.69万元,负债总额4766.56万元(其中短期借款1526.79万元,应付票据500万元),净资产12101.13万元,2007年1-6月实现净利润-160.62万元。
3、青岛澳柯玛商务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注册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315号,法定代表人:唐兴运,经营范围:冷柜及制冷设备、电子设备、自动售货机、锂电池、复合管材、电子材料及配件、集成电路及配套材料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电动车、电瓶、充电设备、热水器、油烟机、燃气灶、消毒柜、厨洁具、家用电器生产及配件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截止2007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68872.33万元,负债总额89773.72万元,净资产-20901.39万元,2007年1-6月实现净利润-97.90万元
4、青岛澳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注册地址: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315号,法定代表人:张兴起,经营范围:塑料配件及塑料材料,家电产品及配件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和相关产品的售后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截止2007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701.28万元,负债总额1109.50万元,净资产1591.78万元,2007年1-6月实现净利润36.70万元。。
5、青岛澳通塑料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240万元,注册地址: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315号,法定代表人:张兴起,经营范围:门封胶条、物料配件制造。截止2007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642.02万元,负债总额328.28万元,净资产313.74万元,2007年1-6月实现净利润38.37万元。。
6、青岛澳柯玛太阳能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实收资本245万元。注册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315号,法定代表人:王大亮。经营范围: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电池板、其他太阳能系列产品及化设备、节能灯具的研制开发、生产制造、销售、服务、技术让。(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截至2007年7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367万元,负债总额246万元,净资产121万元,7月份实现净利润-28.89万元。
7、青岛澳柯玛电动科技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收资本500万元,注册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315号,法定代表人:王大亮,经营范围:电动车、电瓶、充电设备及零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截至2007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716.10万元,负债总额为2216.12万元,净资产499.99万元,2007年1-6月实现净利润-0.01万元。
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内对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8个月,由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各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需要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公司董事会认为对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各控股子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7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35355.2万元,其中逾期担保35180.2万元(均为对青岛澳柯玛集团空调器厂提供的担保)。
六、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应由股东大会审批。
由于上述部分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接近或超过70%,公司董事会决定将该项议案全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三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
2、各被担保人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特此公告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8月27日
证券简称:澳柯玛 证券代码:600336 编号:临2007-035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保兑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由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确定。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公司拟与经销商、供应商及相关银行合作开展保兑仓业务,最高限额1亿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2007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35355.2万元,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保兑仓业务余额50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2007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逾期金额累计35180.2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提高公司日常经营效率,加快资金回笼,降低公司成本,降低销售回款风险,同时保障大宗物资的采购,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并控制风险,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经销商、供应商及相关银行继续合作开展保兑仓业务,保兑仓业务限额1亿元(含新增业务及原有业务展期),具体以相关方签订的协议中明确的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合作协议。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保兑仓业务限额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本次开展保兑仓业务的议案已经公司三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9票同意。
公司董事会决定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兑仓业务简介
保兑仓业务,是指银行向生产企业(卖方)及其经销商(买方)提供的以银行承兑汇票为载体的金融服务。具体操作方式是:银行向买方收取一定比例的承兑保证金,为买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专项用于向卖方支付货款,银行在买方存入保证金的额度以内签发《提货通知单》,卖方只能凭银行签发的《提货通知单》向买方发货。买方实现销售以后向银行续存保证金,银行再次签发《提货通知单》,如此循环操作,直至保证金余额达到或超过银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承兑汇票到期时,如保证金余额低于承兑汇票金额亦即买方不能完全实现产品销售,则由卖方将承兑汇票与保证金的差额部分以现款支付给银行。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内与经销商、供应商及相关银行继续合作开展保兑仓业务,保兑仓业务限额1亿元(含新增业务及原有业务展期),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合作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认为,开展保兑仓业务有助于提高公司日常经营效率,加快资金回笼,降低公司成本,以降低销售回款风险,保障大宗物资的采购,保证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7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35355.2万元,其中逾期担保35180.2万元(均为对青岛澳柯玛集团空调器厂提供的担保)。
六、关于开展保兑仓业务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决定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三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