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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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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07年08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

      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8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为2007年1月1日起至2007年6月30日止,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资料

      

      2.2基金产品说明

      

      2.3基金管理人

      

      2.4基金托管人

      

      2.5信息披露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注:本基金无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比较

      图:嘉实超短债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6年4月26日至2007年6月30日)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3个月内为建仓期。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十三(八)投资组合限制的约定:

      (1)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超过该证券的10%;(2)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展期;(3)在银行间市场进行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4)投资组合的久期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一年;(5)持有的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的债券、现金、剩余期限在14天以内的回购余额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6)投资于除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之外的其他债券的规模不得超过该债券发行总量的5%,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债券、短期融资券等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25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1亿元,注册地上海,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并在深圳、成都设有分公司。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和QDII资格。2005年公司引入新股东德意志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成为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截止2007年6月30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2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11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包括基金泰和、基金丰和、嘉实成长收益基金、嘉实增长基金、嘉实稳健基金、嘉实债券基金、嘉实服务增值行业基金、嘉实浦安保本基金、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300指数基金、嘉实超短债基金、嘉实主题精选基金和嘉实策略增长基金,其中嘉实增长基金、嘉实稳健基金、嘉实债券基金3只开放式基金属于嘉实理财通系列基金。同时,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组合。

      4.1.2基金经理简介

      郭林军先生,数量经济学硕士,5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就职于中信证券金融产品开发小组从事债券研究。2002年9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从事债券交易、债券研究、基金经理助理等工作,2006年4月至今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吴洪坚先生,清华大学工学硕士,4年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经历。曾任职于中国银行交易中心(上海),从事人民币固定收益投资及交易等工作。2005年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工作,任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助理职务,2006年10月至今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4.2 报告期内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业监管规则和《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与解释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9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3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08%。

      报告期内,宏观经济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也直接导致了债券收益率水平的大幅上升。首先,为了控制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降低商业银行的信贷冲动,控制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偏快的状况,央行四次调高了存款准备金率,两次调高存贷款利率,并多次发行定向央票,并辅之以巨量的央票发行,这些政策直接导致了债券收益率的上升;其次,居民消费价格从今年二季度开始小幅攀升,6月份达到同比增长4.4%,大大改变了投资者对债券市场短期乃至中长期走势的看法;第三,巨量特别国债的发行事宜,投资者预期未来长期债券的供给增加,并将极大地收缩流动性;第四,股票市场在上半年大幅上涨,降低了债券市场的吸引力,分流了部分债券市场的投资资金。这些因素导致债券市场在二季度出现了大幅下跌,中国债券总指数上半年下跌2.64%,其中二季度下跌了2.47%,债券收益率曲线陡峭化上升。

      基于对紧缩政策的预期,报告期内本基金保持较短的组合久期,组合资产受到的负面影响较小。同时适当调整类属资产配置比例,提高受升息影响较小的资产比如浮息债的配置比例,进一步降低收益率上升和升息的影响。同时调整组合的期限结构,减持了较多的中长期债券,短期债券期限结构尽量保持均衡。通过上面的积极运作,本基金净值在上半年保持了稳定增长的态势。

      4.4 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简要展望

      从目前状况来看,尽管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调控政策,但是高额盈利支撑下的企业投资冲动仍然存在,商业银行流动性仍旧充足,而预期居民消费价格在今年第三季度仍将保持高位。在“遏制经济增长转为过热”的政策指引下,央行货币政策仍将适度从紧,后续仍将有一系列的紧缩政策出台,债券市场走势仍不容乐观。

      因此下半年,本基金仍将在高度的政策警惕下谨慎操作,保持组合适度的久期,提高持有资产的安全边际,尽量规避紧缩政策对组合的影响。在基金管理人强大信用分析的支持下,继续保持一定的企业债(短期融资券)投资比例。关注物价指数的变化,在物价趋于平稳时,适当提高组合久期,力争提高组合收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稳健的收益回报。

      §5 托管人报告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财务会计报告

      6.1基金会计报表

      以下各项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6.1.1资产负债表

      

      6.1.2经营业绩表及收益分配表

      (1)经营业绩表

      

      (2)收益分配表

      

      6.1.3基金净值变动表

      

      6.2 半年度会计报表附注

      6.2.1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

      本半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一致。

      6.2.2重大会计差错内容和更正金额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2.3关联方关系及关联方交易

      6.2.3.1关联方关系

      

      6.2.3.2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 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席位进行证券交易。

      (2) 关联方报酬

      ① 基金管理费

      支付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41%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41%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需支付基金管理费1,171,629.11元(2006年4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年6月30日:3,471,282.93元)。

      ② 基金托管费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4%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4%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需支付基金托管费400,068.47元(2006年4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年6月30日:1,185,316.11元)。

      ③ 基金销售服务费

      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持续销售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25% / 当年天数。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需支付基金销售服务费714,407.92元(2006年4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年6月30日:2,116,636.02元)。

      本基金需支付给各关联方的销售服务费

      

      (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4)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7年6月30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53,462,569.57元(2006年6月30日:29,538,944.17元)。期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84,223.87元(2006年4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年6月30日:742,756.50元)。

      (5)关联方投资本基金情况

      

      (6) 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基金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情况:无

      6.2.4报告期末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基金资产:无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7.2报告期末债券投资组合

      7.2.1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7.2.2 基金投资前五名债券明细

      

      7.3 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无

      7.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第五位四舍五入。

      在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券按市价估值;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及未上市债券按摊余成本法估值,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

      (2) 本报告期内需说明的证券投资决策程序:无

      (3)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情况

      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债券采用“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偏离。

      (4)其他资产的构成

      

      §8 基金份额持有人情况

      8.1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

      

      8.2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1)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2007年1月16日,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关于张峰先生改任公司副总经理、王炜女士任公司督察长的公告》。

      (2)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情况:无

      10.3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实施了6次本基金收益分配,总计派发现金红利7,097,359.97元。

      10.6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0.7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8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席位的有关情况

      (1)基金租用席位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① 经营行为规范,在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② 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③ 有良好的内控制度,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④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质量较高的宏观、行业、公司和证券市场研究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

      ⑤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地信息资讯服务。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选择证券公司,向其租用本基金专用交易席位。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公司签订委托协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报告期内通过证券公司专用席位进行债券、债券回购情况

      

      (3)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席位的变更情况:无

      10.9报告期内本基金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其他临时报告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600-8800、 (010)65185566或发电子邮件,E-mail:service@jsfund.cn。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