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本基金的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8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为2007年4月9日起至2007年6月30日止。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一、基金简介
(一)基金简称:汇丰晋信策略
交易代码:54000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7年4月9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5,884,048,926.34份
(二) 基金投资概况
1.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致力于捕捉股票、债券等市场不同阶段中的不同投资机会,无论其处于牛市或者熊市,均通过基金资产在不同市场的合理配置,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较高回报。
2.投资策略:
●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奉行 “恰当时机、恰当比重、恰当选股”的投资理念和“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双重选股策略。在投资决策中,本基金结合全球经济增长、通货膨胀和利息的预期,预测中国股票、债券市场的未来走势,在长期投资的基础上,将战略资产配置与择时相结合,灵活、主动的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固定收益和现金上的配置比例。同时,在各类资产中,本基金根据其参与市场基本要素的变动,调整各类资产品种具体投资品种的种类和数量。
●综合相对、绝对估值方法的股票筛选策略
本基金不拘泥于单一的价值标准或成长标准,对股票给予全面的成长、价值分析,优选出价值低估,成长低估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成长指标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市盈率(P/E)、净资产收益率(ROE)等;价值指标包括:市净率(P/B)、每股收益率、年现金流/市值、股息率等。同时,再通过严格的基本面分析(CFROI(投资现金回报率)指标为核心的财务分析和估值体系、公司治理结构分析)和公司实地调研,最大程度地筛选出有投资价值的投资品种。
3.业绩比较基准:
50%×MSCI中国A股指数收益率+5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
4.风险收益特性: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收益中等的基金产品。
(三)基金管理人名称: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赵隽扬
联系电话:021-38789898
传真:021-68881925
电子信箱:green.j.y.zhao@hsbcjt.cn
(四)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张咏东
联系电话:021-68888917
传真:021-58408836
电子信箱:zhangyd@bankcomm.com
(五)基金信息披露渠道
基金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基金半年度报告(全文)查询网址:http://www.hsbcjt.cn
基金半年度报告置备地点: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大厦35楼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二、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一) 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注:
1.本基金于2007年4月9日成立,数据涉及期间为2007年4月9日至2007年6月30日。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二)基金净值表现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7年4月9日生效,截止2007年6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未满1年。
2.图示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变动情况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比较
注:
1)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7年4月9日生效,截止2007年6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未满1年。
2)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占基金资产的30%-95%;除股票以外的其他资产占基金资产的5%-70%,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内完成建仓。截止2007年6月30日,本基金尚未完成建仓。
3)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50%×MSCI中国A股指数收益率+5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MSCI中国A股指数成份股在报告期产生的股票红利收益已计入指数收益率的计算中)。
三、基金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简介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5年11月16日正式成立。公司由山西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汇丰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在上海。截止2007年6月30日,公司共管理三只开放式基金: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5月23日成立)、汇丰晋信龙腾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9月27日成立)和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4月9日成立)。
(二)基金经理简介
王春先生,1974年出生,南京大学理学学士;复旦大学管理学硕士。曾任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策略部经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理兼权益投资部研究主管;现任本公司汇丰晋信龙腾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兼本基金基金经理。
(三)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性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报告期内未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四)基金经理报告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2007年上半年,沪深300指数上扬了84%,A股市场延续牛市行情,但市场波动也更加剧烈,投资者心理不断受到考验。
本基金在二季度初成立,经历了二季度初期的市场单边持续上涨以及后期的大幅波动,由于本基金采取了逐步建仓策略,以及在市场大幅波动中的波段操作策略。尽管建仓初期一度错失了指数单边上涨,题材股强劲拉升的投机机会,但本基金同样也避免了二季度后期市场的大幅下挫,题材股暴挫的巨大风险。在市场大幅波动之中,本基金成功地在低位加大了估值偏低的绩优股投资比例,重点加强了对保险,证券,银行,交通运输,汽车,机械,房地产等行业的投资比例,净值显著上升。
2.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等的简要展望
本基金认为,尽管今年来股票市场累计涨幅巨大,部分板块和部分品种也已经出现了投机化趋势,但总体而言,股票市场依然处于以基本面趋动为主的良性上升状态,支撑本轮市场持续上涨的基础因素并没有出现逆转。
首先,企业盈利的持续高增长不断超出投资者的预期,这是当前市场持续上涨的最主要推动因素之一。2007年年初,沪深300指数的样本股盈利增长预期不足30%,其后上市公司的盈利增长不断超出投资者的预期,至今2007年盈利增长已经上调至50%左右。在企业盈利不断的超预期增长的背景下,相关股价不断上升;
其次,优质资产注入仍然持续。当全流通后的股票市场利益关系理顺之后,高涨的股价必然吸引更多的实业资产注入。而实体经济的资产证券化过程,将加强股票市场的经济代表性,从而增强市场的长期投资价值,让更多的投资者分享经济成长果实;
第三,市场流动性依然充裕,中小投资者对股票及基金市场的投资热情有增无减,新开户数不断增加,储蓄分流趋势明显。大量中小投资者的加入,一方面造成了市场估值水平的持续上升,但另外一方面也使得题材股炒作重新活跃。
总体而言,本基金认为A股市场仍然处于一个盈利不断超预期增长,资产证券化过程加速,以及流动性充裕的发展时期,只要上述因素不出现根本性逆转,未来A股市场仍然是机会大于风险。基于上述分析,在2007年下半年,市场运行趋势将在震荡中逐步向上,但由较高估值和更高增长所带来的市场波动也会加剧。本基金将在研究企业成长和合理估值的基础之上,继续寻找那些“价值低估”和“成长低估”的品种进行中长线投资,并结合市场中短期估值波动采取适度的波段操作,降低投资风险。从相关板块来看,我们继续看好人民币升值受益板块,消费增长受益板块,以及自主创新板块所带来的投资机会。
四、基金托管人报告
2007年上半年,基金托管人在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2007年上半年,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2007年上半年,由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五、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资产负债表
2007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所属附注为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基金于2007年4月9日成立,故没有上年度末的资产负债表。
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经营业绩表
2007年4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7年6月30日止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所属附注为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基金于2007年4月9日成立,故没有上年度可比期间的经营业绩表。
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收益分配表
2007年4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7年6月30日止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所属附注为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基金于2007年4月9日成立,故没有上年度可比期间的收益分配表。
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净值变动表
2007年4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7年6月30日止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所属附注为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基金于2007年4月9日成立,故没有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基金净值变动表。
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会计报表附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 基金简介
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基金字[2007]64号《关于同意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基金发起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起。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自2007年3月22日至2007年4月4日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止到2007年4月4日,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KPMG-B(2007)CR No.002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资确认,本基金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5,264,523,342.19元人民币,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1,120,414.94元人民币。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9日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当日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07年4月9日起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265,643,757.13份基金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汇丰晋信龙腾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汇丰晋信龙腾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股票(A 股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其他种类和其他市场的股票)、债券(包括交易所和银行间两个市场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与可转换债等)、短期金融工具(包括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债券、债券回购、央行票据、银行存款、短期融资券等)、现金资产、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为:股票占基金资产的30%-95%;除股票以外的其他资产占基金资产的5%-70%,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2、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和《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制,会计报表的披露的方式则是根据中国证券兼顾管理委员会颁布并于2004年7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4号《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编制及披露》进行编制及披露。
(2)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7年4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7年6月30日止。
(3)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4)记账基础和计量原则
本基金的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及权证投资按市值计价外,所有报表项目均以历史成本计量。
(5)基金资产的估值原则
(a) 股票投资
股票包括上市交易股票和未上市交易股票。
●上市交易的股票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首次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估值。
●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价(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非公开增发新股,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风险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11月13日前投资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估值日该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证券,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2006年11月13日后投资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以下方法估值:
①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采用在证券交易所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②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按以下公式确定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FV=C+(P-C)*(D1-Dr)/D1
其中:FV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C为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
P为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
D1为该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所含的交易天数;
Dr为估值日剩余锁定期,即估值日至锁定期结束所含的交易天数,不含估值日当天。
(b) 债券投资
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
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日前,按以下方法分别计算债券和权证的估值:获得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债券部分时,按成本估值;获得权证部分后,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债券报价和权证报价分别确定当日债券和权证的估值;自上市日起,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照债券、权证的估值原则进行估值。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的债券以不含息价格计价,按其成本价估值,
未上市债券以不含息价格计价,按其成本价估值。
(c) 权证投资
配股权证,从配股除权日至配股确认日止,按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如果收盘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则估值为零。
从获赠确认日起到卖出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权证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权证或者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权证,基金管理人可在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采用恰当的估值技术,如B-S模型等,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6)证券投资的成本计价方法
(a)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差价收入。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实际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未实现利得/(损失)”科目。
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在股改方案实施后股票复牌当日,作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b) 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扣除20%的个人所得税(适用于企业债和可转债等)后,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实际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未实现利得/(损失)”科目。
(c) 权证投资
获赠权证在确认日按持有股数及获赠比例,计算并记录增加的权证数量。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
权证差价收入于卖出权证交易日按卖出权证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实际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未实现利得/(损失)”科目。
(7)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和摊销期限
本基金待摊费用核算已经发生的、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的费用,采用直线法分摊计入本期和以后各期。
(8)收入确认和计量
股票差价收入于卖出股票成交日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于卖出成交日确认;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按应收取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权证差价收入于卖出权证交易日按卖出权证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适用于企业债和可转债等)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股利收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于除息日确认。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融出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9)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a) 基金管理人报酬
根据《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b) 基金托管费
根据《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c)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10)实收基金
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进行确认和计量。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11)未实现利得/(损失)
未实现利得/(损失)包括因投资估值而产生的未实现估值增/(减)值和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
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进行确认和计量。
(12)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进行确认和计量,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
(13)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指将现金红利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经过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是现金红利。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至多为4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50%。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一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份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受当次分红,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受当次分红。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持有人权益转出。
3、 本报告期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4、 主要税项
根据财税字[1998]55号文、[2001]61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5]11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文《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7]84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b)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在2003年底前暂免征收营业税;自2004年1月1日起,继续免征营业税。
(c) 对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在2003年底前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04年1月1日起,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d) 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利、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暂减按50%计算个人所得税。
(e) 2007年5月30日前,本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按照0.1%的税率征收印花税。从2007年5月30日起,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0.1%调整为0.3%,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0.3%。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f)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g) 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5、 关联方关系及关联方交易
(1)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关系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 基金托管人
山西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汇丰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山西国信”) 基金管理人股东的实际控制人
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 与基金管理人股东共同受山西国信控制
(2)关联方交易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是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A. 2007年上半年末与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列示
单位:人民币
B. 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
① 本报告期通过关联方席位的股票交易量
本报告期,本基金没有通过关联人席位进行股票交易及交易佣金。
② 本报告期通过关联方席位的债券、债券回购和权证交易量:无
③ 本报告期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市场债券买卖和回购交易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与关联人未进行银行间市场债券买卖和回购交易。
(3)关联方报酬
A. 基金管理人报酬
支付基金管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累计计提基金管理费人民币19,288,916.83元。
B. 基金托管人报酬
支付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累计计提基金托管费人民币3,214,819.45元。
C.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7年6月30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819,505,783.40元。
本报告期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920,953.79元。
本基金通过“交通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备付金,于2007年6月30日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855,918,745.62元,计入“清算备付金”科目。
(4)基金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间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的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均未持有本基金。
6、 本基金流通受限、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
(1)本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流通受限股票情况
A. 流通受限、不能自由转让的股票为申购的新股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参与网下配售,应当承诺获得网下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3个月,持有期自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B. 流通受限、不能自由转让的股票为因股权分置改革而暂时停牌的股票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因股权分置改革暂时停牌的股票资产余额。
C. 流通受限、不能自由转让的股票为非公开增发而尚处于限售期内的股票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非公开增发而尚处于限售期内的股票。
(2)本基金截止报告期末流通受限债券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流通受限的债券。
六、投资组合报告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sbcjt.cn的《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半年度报告》正文。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 本报告期内累计买入价值超过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的股票明细或前二十名的股票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