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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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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07年08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为2007年1月1日起至2007年6月30日止。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第一章 基金简介

      (一)基金基本资料

      1、基金名称: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

      2、基金简称:景顺鼎益

      3、基金代码:162605(前端收费)、162606(后端收费)

      4、基金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5、基金合同生效日:2005年3月16日

      6、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1,313,211,074.73

      7、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8、基金份额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9、上市日期:2005年5月25日

      (二)基金产品说明

      1、投资目标:

      通过主动的基本面选股和最优化风险收益配比获取超额收益,力求基金财产长期稳定的回报。

      2、投资策略:

      I、投资管理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本基金依据以宏观经济分析模型MEM为基础的资产配置模型决定基金的资产配置,并运用景顺长城股票研究数据库(SRD)及GVI等选股模型作为行业配置和个股选择的依据。与此同时,本基金运用多因素模型等分析工具,结合基金管理人的主观判断,根据风险收益最优化的原则进行投资组合的调整。

      (2)投资决策程序

      (i)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以定期或不定期会议的形式讨论和决定基金投资的重大问题,包括确立各基金的投资方针及投资方向,审定基金财产的配置方案。投资决策委员会召开前,由基金经理依据对宏观经济走势的分析,提出基金的资产配置建议,交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一旦作出决议,即成为指导基金投资的正式文件,投资部据此拟订具体的投资计划。

      (ii) 投资部是负责管理基金日常投资活动的具体部门,投资总监除履行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的职责外,还负责管理和协调投资部的日常运作。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及投资研究联席会议决议具体承担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iii) 风险控制委员会作为风险管理的决策机构,由各部门总监组成,负责公司整体运作风险的评估和控制,指导业务方向,并接受、审阅监察稽核报告,基于风险与回报对业务策略提出质疑。

      (iv) 本基金决策投资过程为:

      ①由基金经理依据宏观经济、股市政策、市场趋势判断,结合基金合同、投资制度的要求提出资产配置建议;

      ②投资决策委员审核基金经理提交的资产配置建议,并最终决定资产配置方案;

      ③投资部从景顺长城股票研究数据库(SRD)中精选个股,依据本基金的投资策略,由投资研究联席会议集体决定个股配置方案;

      ④投资总监审核投资组合方案,如无异议,由基金经理具体执行投资计划。

      II、投资管理的方法和标准

      (1)资产配置

      本基金是一只较高持股的股票型基金,对于股票的投资不少于基金财产的60%,持有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2)投资管理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充分发挥“自下而上”的主动选股能力,通过定量的业绩归因分析深入发掘主动性回报的相关信息,适当加大选股因素的贡献度,借助投资组合优化技术实现投资风险与收益的最佳配比。

      同时,借鉴国外风险管理的成功经验,采用国际通行的风险管理方法实现风险的识别、测度和控制,通过调整风险结构,突出股票选择能力,从而保证股票投资组合相对于基准指数的年跟踪误差在预定目标之内,将投资管理的主动性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本基金在投资中利用多因素模型优化投资组合,将与行业、投资风格和市场敏感暴露度密切相关的非主观的风险因素控制在最低程度,借助主动选股获利,通过精选个股和优化组合两个环节增强超额收益。

      (3)选股标准

      本基金遵循基本面主动选股的原则,主要通过自下而上的基本面研究制定投资决策。通过选择基本面良好的优势企业的股票或估值偏低的股票,结合自上而下的宏观经济及政策分析、产业景气及产业政策分析,制定投资备选名单。对个股的选择以成长、价值及稳定收入为基础,依据GVI模型,选取价位合适的具有高成长性的成长型股票,价值被市场低估的价值型股票,以及能提供稳定收入的收益型股票。

      3、业绩比较基准:

      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新华富时A200指数×80%+同业存款利率×20%。

      4、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严格控制证券市场中的非系统性风险,是风险程度适中的投资品种。

      (三)基金管理人

      1、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及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城市广场中信大厦16层

      3、邮政编码:518031

      4、网址: www.invescogreatwall.com

      5、法定代表人:徐英

      6、总经理:梁华栋

      7、信息披露负责人:赵鹏

      8、电 话: (0755)82370388-879

      9、传 真: (0755)25987352

      10、电子邮箱:xxpl@invescogreatwall.com

      11、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8606 0755-82370688

      (四)基金托管人

      1、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3、邮政编码:100818

      4、网址:www.boc.cn

      5、法定代表人: 肖 钢

      6、信息披露负责人:宁敏

      7、电话:010-66594977

      8、传真:010-66594942

      9、电子邮箱:tgxxpl@bank-of-china.com

      (五)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基金管理人网址:www.invescogreatwall.com

      半年度报告置备地点: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第二章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重要提示: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一、主要财务指标

      

      二、基金净值表现

      1、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2、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变动情况,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比较

      景顺鼎益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5年3月16日至2007年6月30日)

      

      备注: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投资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60%至95%;债券投资和现金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5%至40%。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2005年3月16日合同生效日起至2005年6月15日为建仓期。建仓期满至今,本基金投资组合均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三、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第三章 管理人报告

      第一节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的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76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1%、1%。

      截止2007年6月30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中景系列基金下设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经理简介

      本基金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本基金聘任基金经理如下:

      王新艳,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硕士研究生,7年基金业从业经验。1998进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长盛基金管理公司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2002年10月至2004年5月担任长盛成长价值开放式基金基金经理。2004年6月加入本公司。

      第二节 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的管理始终都能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要求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进行。本基金的投资决策、投资交易程序、投资权限等各重大方面均符合规定的要求;交易行为合法合规,未出现异常交易、操纵市场的现象;未发现内幕交易的情况;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基金各种账户类、申购赎回及其他交易类业务均按规定的程序、规则进行,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或违反基金合同的行为。

      第三节 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与解释

      2007年上半年沪深300指数上升84.4%至3764.08点,上证综指上升42.8%至3820.70点。宏观经济高速成长、牛市财富效应的全面扩散、上市公司盈利超预期增长等因素推动市场继续大幅度上升后,高估值水平的压力、针对充裕流动性的宏观调控措施以及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等市场治理措施的影响导致市场从过热状态中逐步冷静,5月底6月初市场进入调整阶段。

      市场结构方面,绩差公司与小市值公司在高成长预期与重组预期的推动下,股价暴涨,市场表现远远超越大市值绩优公司,到5月中,超过700只股票涨幅在100%以上;同样地,6月的调整中这些股票的跌幅也远远超过大盘,大市值绩优公司则明显抗跌。

      市场制度的变化值得关注,包括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打击内幕交易与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大市值蓝筹公司上市、基金规模超大型化趋势等。

      本基金秉承价值投资理念,长期持有的优质蓝筹企业在上半年未超越基准,基金业绩增长一般。但我们认为,随着市场系统性风险增加,这些绩优蓝筹股发展前景明朗,风险防御能力也较强,有利于实现本基金追求长期稳健回报的投资目标。我们将坚持现有投资理念和风格,同时努力发掘新的投资机会,力争提升投资业绩。07年上半年,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67.66%,超越比较基准9.01%。

      第四节 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展望

      市场展望

      从05年下半年到07年上半年,市场的连续上升已经持续了24个月,尤其是经过今年上半年的上升,整个市场的估值已经到了一定的高度,不仅绩差、小市值公司如此,绩优、大市值公司股价也多反应了未来2年的增长。尤其与周边市场相比,估值压力不容忽略,这是制约市场上升的最重要因素。

      不过,过去两年推动市场上升的健康的因素仍然存在,包括:快速稳健增长的宏观经济;人民币持续升值;宏观政策推动经济结构由“投资拉动”、“外需拉动”向“内需拉动”逐步转型;股改完成后上升公司具有更好的经济代表性;国有企业市值考核机制的逐步建立与成熟;以央企为龙头的资产注入与整合;上市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措施的逐步实施等等;这些因素对市场的推动作用仍然存在,不过,我们需要认清的是,这些因素产生影响的过程与时间会比市场预期的更长或更复杂,理性预期需要较长时间方能得以实现。

      另外,针对可能过热的宏观经济及潜在的通胀压力和升值压力,宏观政策可能趋紧,不可避免对经济结构和资本市场造成影响。而管理层对证券市场的针对性政策的主要目的仍将是保证健康发展,不会对市场产生根本的方向性的影响。

      我们认为,市场将在高估值压力、趋紧的宏观政策、高盈利增速、优质资产注入与重组、股权激励等制度因素的共同驱动下,经过一定时间的结构性调整后有望继续向上。

      投资策略

      由于对中国经济增长的坚定信心,我们对A 股市场的长期表现保持较为乐观的态度。同时,我们认识到目前市场估值水平偏高,整体市场风险也有较大程度的提高,但我们认为这些不利因素将通过上市公司盈利持续增长及市场自身调整双方向化解,因此短期市场震荡不会改变A股市场长期向好的格局,本基金将保持较高的股票资产配置比例。

      由于宏观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目前国内各产业均体现出较好的增长趋势,因此估值水平和增长的持续性成为确定投资价值的关键因素。我们认为,金融服务、消费服务、装备制造、房地产及部分资本品类行业在这两方面体现出较强的比较优势,将成为本基金重点研究和配置的方向。此外,股权分置问题解决后,大量回归A股市场的优质蓝筹公司及通过外延式扩张获得新生的企业将大大丰富我们的投资选择。

      第四章 托管人报告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8月23日

      第五章 财务会计报告

      第一节 基金会计报表

      1、资产负债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经营业绩表及收益分配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3、基金净值变动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第二节 会计报表附注

      一、本半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相一致。

      二、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和更正金额。

      三、本报告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1). 主要关联方关系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并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该类佣金协议的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3)基金管理人报酬

      支付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5%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需支付基金管理人报酬24,434,511.89元(2006年同期:3,358,648.68元)。

      (4)基金托管费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25%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需支付基金托管费4,072,418.67元(2006年同期:559,774.77元)。

      (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7年6月30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3,537,131,680.07元(2006年6月30日:65,630,629.07元)。本会计期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3,058,092.35元(2006年同期: 177,817.85元)。

      (6) 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与托管人中国银行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如下:

      

      (7)关联方持有基金份额情况

      本基金之基金管理人在2007年上半年及2006年上半年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在2007年6月30日及2006年12月31日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四、主要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1号《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 84号《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b)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自2004年1月1日起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c)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 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自2005年6月13日起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此前按10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d) 基金买卖股票自2005年1月24日起减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自2007年5月30日起按0.3%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

      (e)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五、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基金资产

      本基金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无流通转让受限制的资产。

      第六章 投资组合报告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一)报告期内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的股票明细

      

      (二)报告期内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的股票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