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连带责任。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8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07年8月25日如期在舟山市召开,会议由丁凯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12名,实到10名,董事余红辉先生、吕建伟先生书面委托董事戴志勇先生出席会议。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逐项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07年下半年热力管网建设计划的议案》;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07-12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25日召开。公司三名监事余伟业、董庆慈、夏烈勤均出席了会议,公司总经理江伟程、副总经理姚家华、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乐碧宏、证券事务代表周良焕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余伟业主持。根据会议议程,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07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8月28日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一、特别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1、公司内部管理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部分制度需要根据新的法律法规重新修订和完善;
2、新形势下,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还有待加强
二、公司治理概况
(一)公司目前基本情况
本公司系2001年12月26日经宁波市人民政府甬政发(2001)163号文批准,由宁波开发区北仑热电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目前总股本16,800万股,其中控股股东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合并持股比例为33.54%。公司的主要业务为热电联产,主要产品是热力、电力,是目前宁波市供热量最大的热电企业,也是宁波唯一的热、电、冷三连产企业。
(二)公司治理规章制度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和三会议事规则,建立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管理等制度,这一系列规章制度,形成了一个结构完整、行之有效的公司治理规章制度体系,成为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行动指南。
(三)公司三会一层运作状况
(1)股东大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制订了《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股东大会的通知、授权委托、提案、审议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完整,保存安全,股东大会决议进行了及时充分的披露。
(2)董事会: 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制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有十二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四名,董事会成员结构合理, 各董事在专业方面各有特长,勤勉尽责,具有丰富的实践和管理经验,能够在公司重大决策。
未出现受监管部门稽查、处罚、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情况。
董事长授权、董事分工合理,能够在公司重大决策以及投资方面发挥专业作用。
董事会的召集、召开、通知时间、授权委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纪录完整,保存安全。董事会决议进行了及时充分的披露。
董事会决策均在《公司章程》、《投资、财务决策制度》规定的权限范围之内。
公司董事会建立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三个专门委员会,制定了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3)监事会:公司监事会职责清晰,有明确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得到切实执行。公司监事会有三名监事,其中职工监事一名。全体监事切实履行职责。
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通知时间、授权委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监事会会议记录完整,保存安全,会议决议进行了充分及时披露。
(4)公司经理层:《公司章程》、《投资、财务决策制度》对经理层授权明确,公司制订了《总经理议事规则》。公司经理层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经理层能够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实施有效控制,董事会与监事会能够对公司经理层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公司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履行职责。
(四)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内容涵盖财务管理制度、重大投资、关联交易、物资管理制度和其他内部工作程序等。公司基本建立了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基本能够抵御突发性风险。公司能够对投资企业实施有效管理和控制,不存在重大失控风险。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进一步规范完善和公司的持续发展,公司将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并在公司运营中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聘用了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有效保障公司合法经营和合法权益。
(五)信息披露管理:上市以后, 本公司一直将信息披露工作成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和应切实履行的义务,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责任人,能够基本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董事会秘书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须的权限,其知情权和信息披露建议权能够得到保障。公司也将不断提高透明度,进一步促进了本公司的稳健运行和自律管理。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注重并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措施有:
(1)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安排专人做好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
(2)设立、披露了董秘信箱,指定专人负责公司与投资者的联系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在不违反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和公司信息披露规定的前提下,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公司经营情况。
三、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对照通知中所列示的问题进行逐项自查。经检查,公司治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1)存在的问题:公司内部管理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部分制度需要根据新的法律法规重新修订和完善;
问题原因:公司虽然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但随着国家经济环境、经济政策的不断变化,公司的内部管理体系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2)存在的问题:新形势下,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还有待加强
问题原因:目前资本市场已经进入全流通时代,与股权分置改革前相比,市场发生了质的变化,同时随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的逐步解禁,市场将进一步扩容,而作为市场主体的上市公司,要面对广大股东和社会的有效监督。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虽已投入不少精力,但与投资者的沟通渠道还不广泛,沟通方式还不够科学。
四、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1、针对公司内部管理体系的整改;
整改措施:公司将根据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运行所需的实际情况,认真核对公司现有内部管理制度的缺陷,并对尚待完善的制度进行必要的修改,并提交相关权力机构审议通过。
整改时间:日常工作中不断加强和完善;
整改责任人:总经理江伟程;
整改落实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针对新形势下公司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整改;
整改措施:(1)公司在继续通过电话咨询、接待投资者来访、网上路演、投资者交流会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的同时,不断深入研究全流通时代资本市场中优秀企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经验,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
(2)结合业务经营情况,尚待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认真关注解答投资者关心的热点问题,维持与投资者良好的关系,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
整改时间:日常工作中不断加强和完善,8月底前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五、有特色的公司治理做法
在日常工作实践中,公司十分注重公司治理的创新,开拓思路,进行了多项具备本公司特色的尝试。
1、重视治理方面规章的完善和落实,不断探索创新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如建立《投资、财务决策制度》,切实明确各权力机构的权限,清晰公司内部审批程序真正落实责任到人,使日常工作有据可循,条理清晰,提高了工作效率。
2、创新监事会工作模式,发挥日常监督作用。为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在监事会例行会议之外,监事成员列席每一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会后还及时召开工作例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议题审议情况,以及董事、监事的履职情况等进行讨论、检查、监督,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以上为我公司治理的自查情况及近期整改计划,希望监管部门和广大投资者对我公司的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批评指正。欢迎广大投资者对本公司的治理情况进行评议,并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意见与建议可以发送到以下评议信箱: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gszl@csrc.gov.cn,宁波证监局nbgszhl@ gszl@csrc.gov.cn,本公司电子邮箱:nbtp@nbtp.com.cn。
公司详细自查事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nbtp.com.cn。
联系人:乐碧洪、周良焕
联系电话:0574-86897102
联系传真:0574-86885271
电子邮件地址: nbtp@nbtp.com.cn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