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07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16日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2007年8月26日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公司董事共9人,出席会议董事9人。3名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2007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我公司2007年中期实现净利润60,086,314.8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46,752,679.23 元,减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67,337,602.20元, 2007年中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 147,896,722.15 元。
公司提议以2007年6月30日总股本501,185,6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2股,总计分配利润100,237,138.20 元,剩余 47,659,583.95 元结转以后年度。
截止2007年6月30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为91,747,891.10元,公司提议以2007年6月30日总股本501,185,691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1股。本次转增后,公司资本公积金为41,629,322.00元。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信息披露制度》(2007年第二次修订)(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比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主席令40号)中三十七条(五)、(七)、(八)中与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的信息沟通与制度、(九)(十)以及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息问询、管理、披露制度,对《信息披露制度》进行了补充或细化。
《信息披露制度》(2007年第二次修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全文披露。
四、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持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 ,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7年9月13日9:30时。
(二)会议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路286号中科英华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议案
1、公司2007年中期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公司2007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3、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4、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
5、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6、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四)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会议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五)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2007年9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六)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帐户、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七)登记时间
2007年9月10日-9月12日9时至16时。
(八)登记地点
中科英华董事会秘书处
(九)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路286号中科英华董秘处
邮政编码: 130012
联系电话: 0431-85161088
传 真: 0431-85161071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28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日期:
股票代码:600110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编号:临2007-038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16日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2007年8月26日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翁惠萍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过对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07年中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2、中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中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8月28日
股票代码:600110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编号:临2007-039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暨召开公司2007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新增议案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此发表异议声明的除外)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7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共9人,出席会议董事9人, 3名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2007年8月25日,本公司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在2007年9月6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审议“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临时提案。本次董事会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临时议案,并提请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1)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07年8月21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以公司目前总股本50,118.57万股为测算依据,若有转增、配股、分红及其他原因引起上市公司股本变动的,发行价格按照总股本变动的比例相应调整)。
(2)定价依据:
①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②发行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每股净资产;
③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及项目资金使用安排;
④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市盈率及对未来趋势的判断;
鉴于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则在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新增一项议案。
由于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程序修改见附件1。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28日
附件1:
一、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7年9月6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二)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2.表决议案
3.表决意见
二、投票举例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