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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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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07年08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8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间:2007年3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2007年6月30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半年报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一、基金简介

      (一)基金名称: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建信优化配置

      基金代码:53000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7年3月1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3,999,518,258.16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二)基金投资目标:通过合理的资产配置和积极的证券选择,在实现长期资本增值的同时兼顾当期收益。

      投资策略:基金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行业及上市公司、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进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研究,运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在大类资产配置这一宏观层面与个股个券选择这一微观层面优化投资组合。

      基金管理人通过深入的市场研究,判断股票和债券等大类资产及各个行业的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及其相关性,根据现代投资组合理论并综合考虑仓位调整成本等因素,确定最优资产与行业配置。在资产和行业配置框架下,基金管理人充分发挥股票选择能力,并适度进行分散化投资以规避风险,实现股票投资层面的第二重优化。

      业绩比较基准:60%×新华富时A600指数+40%×中国债券总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一般情况下其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三)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邮政编码:100034

      法定代表人:江先周

      信息披露负责人:路彩营

      联系电话:010-66228888,66228000

      传真:010-66228001

      电子信箱:xinxipilu@ccbfund.cn

      (四)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邮政编码:100032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信息披露负责人:蒋松云

      电话:(010)66106720

      传真:(010)66106904

      电子信箱:songyun.jiang@icbc.com.cn

      (五)信息披露事宜

      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ccbfund.cn

      本报告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有备置,投资者可要求查阅、复制。

      二、基金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重要提示: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一)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二)基金净值表现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自2007年3月1日起生效,至本报告截止日2007年6月30日未满一年。

      2、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2007年3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

      

      注:1、本基金合同自2007年3月1日起生效,至本报告截止日2007年6月30日未满一年。

      2、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为:股票占基金资产的30%-90%;债券、现金、货币市场工具以及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10%-7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按基金合同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后,基金管理人应当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要求。

      三、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58号文批准,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19日,注册资本2亿元。目前公司股东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安金融服务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65%,信安金融服务公司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25%,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10%。

      公司下设综合管理部、投资管理部、专户投资部、交易部、研究部、创新发展部、市场营销部、专户理财部、基金运营部、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自成立以来,良好的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保证了公司合法规范经营,并逐步形成稳健、务实、规范、创新的经营风格。

      截至2007年6月30日,公司旗下有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基金、建信货币市场基金、建信优选成长股票型基金和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基金四只开放式基金,管理的基金资产规模为399.08亿元。

      (二)基金经理简介

      陈鹏先生,硕士学位,证券从业八年。1999年5月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1998年4月进入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任研究员。2000年1月进入鹏华基金管理公司,先后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04年4月进入华林证券资产管理部,任副总经理。2004年7月进入宝盈基金管理公司,任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2006年8月进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部。

      汪沛先生,硕士学位,证券从业五年。2000年2月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同年进入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资金营运中心,担任债券交易员。2001年3月,加入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宏观与债券研究员、固定收益主管,2003年12月至2006年1月任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经理。2006年1月进入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2006年4月至今任建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三)基金运作合规性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四)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和投资策略

      1、本基金业绩表现

      2007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3188元;成立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为31.8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24.92%。

      2、行情回顾及运作分析

      在这份本基金成立以来的第一份半年报中,我们有机会首先表述我们的基本投资思维:做为在长期中对抗通货膨胀和战胜社会资本的平均机会成本的手段,我们认为投资是在这个不确定的世界中尽可能地不断寻找正向的确定性的过程。

      站在现在这个时间点上回顾过去并展望将来的市场走向,我们可以看到的确定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支持市场的长期趋势的经济增长因素和充裕的流动性并没有发生根本转向的任何迹象,这两个因素仍然将支持我们在长期中对市场保持充分的乐观情绪。当然我们也会看到一些确定的短期因素的影响:市场估值水平毫无疑问远远高于年初,在考虑中国经济合理增长潜力后,市场从一个相对低估的区域进入合理估值区间;市场人气经过几次剧烈的振荡而不复呈现上半年狂热的乐观;市场在振荡中进行的充分的结构调整使得市场估值结构更加合理,从而加大寻找超额收益的难度;当然,由于时间的推延也让我们能够对08年甚至09年的企业盈利增长前景有更加清晰和确定的认知。

      3、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在没有大的意外发生的假设下,我们认为下半年的市场收益水平将远低于上半年。长期的正面因素支持和短期正面因素趋弱的现状将导致市场在一个区间内通过振荡向上的形式为明年的行情作出准备。资产配置层面的风险控制和对企业长期核心竞争力以及相对估值水平的判断成为下半年操作的主要考虑因素。

      当然一些意外因素会给市场带来长期或短期的额外刺激:当经济从较快增长到现在表现出一定过热迹象的时候,意外温和的宏观政策将给市场较强的短期刺激,虽然这种刺激会一定程度上透支我们的长期收益水平。当这种情况出现时,估值较低的部分周期性较强的行业将成为重要的超额收益来源。

      更加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制度变革的可能性所带来的长期影响。股权分置改革协调了大小股东的利益,它在市场上所释放的巨大力量已经是有目共睹;而能够协调市场另一组重大的利益关系———股东和管理层———的管理层股权激励办法却迟迟未能有大的突破。从既有的国际和国内的历史经验看,这个突破对市场的影响也决不会小于股权分置改革的作用。我们会在将来密切关注这个领域的一切进展。

      以上是我们描述的对今年下半年甚至更长时间内我们将持续给予额外关注的因素。事实上,在任何时候,我们的投资都无法抛开对公司长期核心竞争力,对公司长期治理结构,对公司管理团队的不断的跟踪、分析和判断。毕竟这些才是能够经受住不同经济发展时期,不同经济政治环境,不同市场发展阶段考验的长期超额收益的来源。在这些方面,巴菲特、彼得·林奇等投资大师都已经有过非常好的经验和陈述,教科书中也会有更加精准的归纳和总结,我们就不在此班门弄斧,一一赘述了。

      最后,我们要祝福我们的投资人,也祝福我们自己;希望能在更长的时间里和大家分享投资的心得,投资的成果和投资的快乐。

      四、托管人报告

      2007年上半年,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2007年上半年,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托管人依法对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2007年上半年所编制和披露的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8月27日

      五、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一)基金会计报表

      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7年6月30日

      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7年3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2007年6月30日

      经营业绩表

      单位:人民币元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7年3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2007年6月30日

      收益分配表

      单位:人民币元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7年3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2007年6月30日

      基金净值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元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二)基金会计报表附注

      附注1. 基金的基本情况

      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7年2月7日证监基金字[2007]36号文批准,由基金发起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起,于2007年2月26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并于2007年3月1日正式成立。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募集期间为2007年2月26日,首次募集的净销售额为9,658,460,290.75元人民币,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195,417.48元人民币,根据《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成立前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195,417.48元在基金成立后折算为195,417.48份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该募集资金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确认。有关基金设立等文件已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回购、央行票据、可转换债券、权证以及经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30%-90%,债券、现金、货币市场工具以及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10%-7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附注2. 本基金半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主要会计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4号《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编制及披露》的规定而编制。

      (2)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记账单位为元。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的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除上市股票、债券投资和权证投资按市值计价外,其余报表项目均以历史成本计价。

      (5)基金资产的估值原则

      ① 股票投资

      上市交易的股票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首次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估值;由于配股和非定向增发而形成的暂时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由定向增发而形成的暂时流通受限制的股票,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定向增发股票的初始成本,按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定向增发股票的初始成本,按两者差价在定向增发股票锁定期的摊销金额与初始成本之和估值。

      ② 债券投资

      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国债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企业债券及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市场交易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

      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和未上市流通的债券按成本估值。

      ③ 权证投资

      从获赠确认日、买入成交确认日或因认购新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而取得的权证从实际取得日起到卖出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投资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未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包括配股权证)按公允价值估值。

      ④实际投资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未实现利得/(损失)”科目。

      (6)证券投资基金成本计价方法

      ①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收到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时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差价收入/(损失)。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② 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成交日先按支付的全部价款确认为债券投资,后于权证实际取得日按本附注所示的方法单独核算权证成本,并相应调整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贴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③ 权证投资

      获赠权证(包括配股权证)在确认日,按持有的股数及获赠比例计算并记录增加的权证数量;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相应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因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取得的权证在实际取得日,按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成本。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权证差价收入/(损失),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7)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和摊销期限

      待摊费用采用直线法在受益期间内逐日摊销。

      (8)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差价收入/(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损失)于卖出成交日确认;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损失)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按应收取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权证差价收入/(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按卖出权证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除银行次级债之外的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银行次级债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全额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确认,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凭证票面价值与基金管理人预期的收益率计算的金额确认。债券利息收入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股利收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于除息日确认。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融出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9)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10)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11)未实现利得/(损失)

      未实现利得/(损失)包括因投资估值而产生的未实现估值增值/(减值)和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

      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12)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

      (13)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可分配收益的50%。基金成立不满3个月,收益可不分配。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基金当年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持有人权益转出。

      附注3.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1号《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2007年5月29日财政部关于从5月30日起调整股票交易印花税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 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2007年5月30日(不含)前基金买卖股票按照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2007年5月30日(含)起基金买卖股票按照0.3%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

      (5)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附注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基金无重要期后事项。

      附注5.关联方关系及关联方交易

      (1)主要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美国信安金融服务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证券交易及交易佣金

      本基金本期未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交易。

      (3)关联方报酬

      A.基金管理人报酬

      支付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当年天数。

      基金管理费逐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管理费共人民币84,129,735.69元。

      B.基金托管人报酬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 / 当年天数。

      基金托管费逐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应支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费共人民币14,021,622.61元。

      (4)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和上年同期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含回购)交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基金托管人于2007年6月30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1,830,513,074.37元,本报告期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7,265,172.87元。

      (6)本基金关联方及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东的控制机构在本报告期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在本报告期末,公司基金从业人员持有基金份额的总量及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附注6.基金会计报表重要项目说明(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应收利息

      

      注:应收基金申购款利息:本报告期内基金申购款在份额确认日(含)至划入托管帐户(不含)期间,存于基金管理人名义开立的账户所产生的尚未兑付的银行存款利息。

      (2)应付佣金

      

      (3)其他应付款

      

      (4)预提费用

      

      (5)实收基金

      

      (6)未实现利得

      

      注:未实现估值增值/(减值)按投资类别分项列示如下:

      

      (7)股票差价收入

      

      (8)债券差价收入

      

      (9)权证差价收入

      

      (10)其他收入

      

      (11)其他费用

      

      附注7. 报告期末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基金资产

      本基金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持有流通受限制股票分以下情况:

      (1)因股权分置改革而暂时停牌的股票,这些股票将在上市公司完成与流通股股东的沟通协商程序后或在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的程序结束后复牌。

      本基金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因股权分置改革暂时停牌的股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比照个人投资者和一般法人、战略投资者参与新股认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作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股或增发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

      此外,基金还可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由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认购的股票在锁定期内不得转让。

      本基金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因上述原因投资的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3)因其他重大事项停牌的股票。

      本基金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因上述原因投资的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8. 其他事项

      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投资组合报告

      1、2007年6月30日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2007年6月30日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2007年6月30日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bfund.cn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4、2007年3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2007年3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累计买入价值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