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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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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富成长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华富成长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二次分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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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富成长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07年08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华富成长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8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二、基金简介

      (一)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华富成长趋势

      交易代码:410003

      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7年3月19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022,439,958.74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二)基金投资概况

      投资目标:精选符合中国经济增长新趋势、能持续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公司,采取适度主动资产配置和积极主动精选证券的投资策略,在风险限度内,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以股票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在行业及股票选择方面,本基金“自下而上”地以可持续增值企业为目标进行三次股票筛选来寻找价值被低估的优势企业,结合“自上而下”精选最优行业,动态寻找优势企业与景气行业的最佳结合,构建投资组合,以追求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80%×中信标普300指数+20%×中信全债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产品。

      (三)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满志弘

      联系电话:021-68886996

      传真:021-68887997

      电子信箱:manzh@hffund.com

      (四)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信息披露负责人:姜然

      联系电话:0755-83195226

      传真:0755-83195201

      电子信箱:jiangran@cmbchina.com

      (五)信息披露

      登载本报告正文的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hffund.com

      本报告置备地点: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三、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 未经审计 )

      (一)主要财务指标

      

      注: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二)基金净值表现

      1、 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2、 本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 根据《华富成长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范围为:股票60%~95%、,债券资产的配置比例为0-35%,权证的配置比例为0-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配置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基金的投资组合应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 个月内达到规定的标准。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内。

      四、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1、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2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47 号文核准开业,4月19日在上海正式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2亿元,由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和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基金管理人于2005年3月2日发起成立并管理其第一只开放式基金———华富竞争力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6月21日发起成立并管理其第二只开放式基金———华富货币市场基金。2007年3月19日发起成立并管理其第三只开放式基金———华富成长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经理

      赵密先生,1972年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总部研究员,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研究总监。2007年7月16日起不再担任华富成长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沈雪峰女士,1972年生,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1993年起历任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主办、股票自营部投资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高级研究员、亚洲证券资产管理总部兼固定收益证券管理总部副总经理、研究所副所长。2005年11月起任华富基金管理公司资深研究员,2006年6月21日起任华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07年5月10日起兼任华富成长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二)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认真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基金运作合法合规,发现个别监督指标突破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都在合理期限内进行了调整,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三)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投资业绩回顾:

      本基金于2007年3月19日正式成立,目前尚处于建仓期。截至07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5元,累计基金份额净值为1.0705元。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单位净值增长率为7.0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2.83%。

      2、2007年上半年证券市场和基金运作回顾:

      2007年上半年,上证指数涨幅超过50%,接近2006年全年130%涨幅的一半,在股权分置改革带来的估值水平整体提升的2006年之后,07年的上升主要归因于中国宏观经济的超预期表现,以及这种预期的延续。具体表现为上市公司07年上半年业绩的大幅提升以及对于07-08年年度业绩的乐观预期。上半年,在乐观预期以及大量不成熟投资者入市的共同推动下,大量不具备投资价值的概念股、三线股成为行情上涨的主导力量,累积了巨大的风险和估值压力,股市“泡沫”之争甚嚣尘上,最终5月底行情急转直下,股指五个交易日大跌20%,投资者损失惨重。

      本基金成立之时,适逢市场在2500点~3000点箱形整理寻找方向的时期,我们采取了相对比较谨慎的操作策略,也因此错过四月和五月的主升浪,给投资带来很大压力。之后我们进行了人员和策略的调整,在6月股市的宽幅震荡中,本基金体现出较好的抗跌性,并在之后的行情里净值加速回升。

      (四)宏观经济、证券市场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的证券市场,我们认为牛市的基础依然扎实,GDP增速可能达到超过预期的11%以上,微观经济继续保持盈利的高增长,人民币升值仍处于初期,资产重估远未结束,通胀预期显著增强也将使市场对股票投资收益率有更高的预期。二季度的宏观经济数据显示,经济已经走向过热头,下半年将会出现持续紧缩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我们对此保持警惕。下半年我们认为市场将重回基金价值投资主导阶段,继续看好资源、地产、金融、消费、旅游、零售等行业,加大对绩优蓝筹股票的配置,我们期望上市公司业绩的持续和超预期增长将化解较高的估值压力。

      借中报披露之际,我们衷心感谢基金持有人对本基金的坚守和信任,我们倡导持有人对基金进行长线投资,我们有信心在以后的投资中尽职尽责,给投资人带来满意的回报。

      五、托管人报告

      托管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8月27日

      六、财务会计报告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经营业绩表

      单位:人民币元

      

      (三)收益分配表

      单位:人民币元

      

      (四)基金净值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五)半年度会计报表附注

      1、本基金基本情况

      华富成长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和《华富成长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7】50号文核准募集设立。本基金自2007年3月12日起公开向社会发行,至2007年3月14日募集结束。经天健华证中洲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募集资金总额6,777,158,977.43元;募集资金的银行存款利息564,607.35元,折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设立募集期共募集6,777,723,584.78份基金单位。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基金管理人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基金设立文件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基金合同于2007年3月19日生效,该日的基金份额为6,777,723,584.78份基金单位。

      2、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编制基金会计报表所遵循的主要会计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按照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会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2)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本期会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7年3月19日至2007年6月30日。

      (3)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记账本位币单位为元。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的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权证投资按市值计价外,所有报表项目均以历史成本计价。

      (5)基金资产估值原则

      股票:上市流通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首次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估值;由于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增发形成的暂时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按估值日在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上市交易权证:按估值日该权证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权证,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未上市交易权证:由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综合考虑市场情况、标的股票价格、行权价格、剩余期限、市场无风险利率、标的股票价格波动等因素,按照最能反映权证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配股权证:从配股除权日到配股确认日止,按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如果收盘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则估值额为零。

      债券: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计算的净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计算的净价估值;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和未上市流通的债券按成本估值。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对基金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如有新增事项或变更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6)证券投资的成本计价方法

      股票: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差价收入,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债券: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央行票据和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卖出银行同业间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权证: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由股权分置改革而被动获得的权证,在确认日记录所获分配的权证数量,该等权证初始成本为零;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权证差价收入,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现金对价: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股票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7)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和摊销期限

      待摊费用按直线法在实际受益期限内逐日摊销。

      (8)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差价收入:于卖出股票成交日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债券差价收入:按应收取的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于卖出成交日确认;银行同业间市场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

      权证差价收入: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存款利息收入:按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股利收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于除息日确认。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融出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其他收入:于实际收到时确认.

      (9)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a)基金管理人报酬

      根据《华富成长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按月支付。

      (b)基金托管费

      根据《华富成长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按月支付。

      (C)卖出回购证券支出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d)其他费用

      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五位的,则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确认。

      (10)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单位总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11)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单位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基金未分配净收益(或累计基金净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一部分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基金净收益(或累计基金净损失)。

      (12)未实现利得

      未实现利得包括因投资估值而产生的投资估值增值和未实现利得平准金。

      未实现利得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单位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上一交易日的未实现利得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利得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13)基金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将可获分配的现金收益,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转为基金份额再投资,在符合基金分红条件、且每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达到0.02元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季度至少分红一次。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50%。

      (14)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为处理对基金财务状况及基金运作有重大影响而采取的其他会计政策和会计估值。

      (15)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值的变更。

      (16)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17)本会计报表的编制均遵守基本会计假设。

      3、主要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文《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如下:

      (a)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b)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从2004年1月1日起,继续免征收营业税。

      (c)对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从2004年1月1日起,继续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00%的个人所得税。(注:自2005年6月13日起,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减按50.00%征税。)

      (d)基金买卖股票,2005年以前按照0.20%的税率征收印花税,自2005年1月24日起,按照0.10%的税率征收印花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7〕84号《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从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3%。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e)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4、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关联方关系:

      

      (2)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方交易均是在正常业务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而订立的。

      (a)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b)与关联方进行的其他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其他交易。

      (c)基金管理人报酬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提取基金管理费为人民币29,238,358.41元。

      (d)基金托管人报酬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提取基金托管费为人民币4,873,059.77元。

      (e)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7年6月30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728,261,764.10元,本会计期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4,892,874.71元。

      (3) 关联方持有基金份额情况

      (a)关联方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关联方投资本基金情况。

      (b)关联方交易形成的其他科目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5、报告期末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的基金资产

      (1)网下申购新股中签而暂时冻结上市的基金资产

      

      上述资产均采用其已上市流通部分股票的期末收盘价作为估值方法。

      (2)因其他原因转让受到限制的的基金资产

      无

      注: 报告期末2007年6月30日为法定节假日,交易所休市,由此造成的资产流通受限情况不予考虑。

      七、投资组合报告(2007年03月19日———2007年6月30日)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注: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报告期内累计买入、累计卖出价值前20名或累计买入、累计卖出价值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的股票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