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 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为2007年1月1日起至2007年6月30日止。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基金简介
(一)基金基本资料
1、基金名称: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简称:海富通优势
3、交易代码:519013
4、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5、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10月19日
6、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743,723,695.79 份
7、基金合同存续期:无
8、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无
9、上市日期:无
(二)基金产品说明
1、投资目标:在适度控制风险并保持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积极选择不同风格优势的股票,力争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超额回报。
2、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在适度的大类资产配置的基础上,运用“风格优选,积极轮换,精选个股”策略,把握不同风格优势策略在不同阶段的变动趋势和投资机会,并在策略内自下而上精选个股,实现基金资产的超额收益。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资产配置策略、风格轮换策略和精选证券策略。
3、业绩比较基准:MSCI China A×75%+上证国债指数×25%。
4、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投资品种。
(三)基金管理人
1、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信息披露负责人:奚万荣
3、联系电话:021-68604999-591
4、传真:021-50479057
5、电子邮箱:wrxi@hftfund.com
(四)基金托管人
1、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信息披露负责人:尹东
3、联系电话:010-67595104
4、传真:010-66275853
5、电子邮箱:yindong@ccb.cn
(五)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登载本报告正文的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hftfund.com
本报告置备地点: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第三节、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6年10月19日,以上财务指标中“本期”指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止期间。
(二)基金净值表现
1、基金历史各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的比较
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海富通优势)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
(2006年10月19日至2007年6月30日)
(1)本基金合同于2006年10月19日生效,截至报告日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建仓期满至今,本基金投资组合均达到本基金合同第十二条(二)、(六)规定的比例限制及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
第四节、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48号文批准,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富通基金管理公司于2003年4月1日共同发起设立。本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是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第六只开放式基金;除本基金外,基金管理人目前还管理着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六只开放式基金。
2、基金经理简介
陈洪先生,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硕士。历任君安证券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业务经理、富通基金管理亚洲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03年4月至今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兼海富通精选基金基金经理,2005年7月至2006年9月任海富通股票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3月至9月任海富通收益增长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5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2月起兼任海富通风格优势基金基金经理,2007年4月起兼任海富通精选贰号基金基金经理。
丁俊先生,硕士。2002年7月至2006年4月就职于平安资产管理公司,曾任权益投资部研究主管,2006年4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海富通精选基金、海富通风格优势基金和海富通精选贰号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二)报告期内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认真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三)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与解释
二零零七年上半年,A股市场延续了二零零六年的单边上扬,截至6月30日上证综指涨幅达到42.8%。强劲的宏观经济和持续超越预期的上市公司业绩成为指数不断创出新高的根本动力。由此激发的股市赚钱效应也唤醒了储蓄资金的投资意识,新增资金源源不断涌入A股市场。但低价绩差股的持续暴涨导致了A股市场的结构性泡沫。同时政府为抑制流动性和宏观经济热度,陆续出台了发行特别国债、降低出口退税、QDII等政策。在此综合影响下A股市场再次出现了宽幅振荡走势,一批得益于宏观经济高速增长而业绩超越预期的蓝筹公司成为市场稳定的中流砥柱,市场重新回归到价值判断时代。行业方面,天相行业指数中有22个涨幅超过了100%,贸易、综合、化纤、纺织服装和交通仓储涨幅居前。
针对上述市场特征,海富通优势基金风格上向大盘股和价值股转移,适当降低中小盘股配置比例,并从三个角度对持仓进行了结构调整:一是基于人民币加速升值的判断,重点配置了保险、地产等受益行业的龙头公司;二是在二零零六年涨幅相对滞后的行业如家电、汽车中,积极挖掘低估的优势公司加以持有;三是自下而上选择宏观经济高速增长背景下业绩有望继续超越预期的公司。考虑到海富通优势基金年初大比例分红后规模迅速膨胀,净值增长落后于本期业绩基准。
报告期内,海富通优势基金净值上涨52.88%,同期业绩基准上涨59.36%,超额收益为-6.48个百分点。
(四)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海富通认为,未来中国经济依然将在出口、消费、投资三架马车齐头并进的拉动下保持高速增长态势,为A股市场持续走牛奠定坚实的基础。而政府为防止经济由偏快向过快发展,预计还将继续落实和出台市场化的宏观调控政策。但也应该看到,市场化的宏观调控政策有利于优化经济发展结构,拉长经济上升周期,促进上市公司业绩继续保持高速增长。
基于此海富通优势基金风格上将侧重于成长类资产,着重关注以下投资方向:一是继续把握人民币加速升值的主线,在金融、地产、航空等受益行业中积极寻觅优势公司;二是针对国家陆续推出的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等相关政策,选择能够从中获益的龙头公司;三是关注外延式增长,挖掘有实质性变化的资产重组和注入;四是继续寻觅全球产业转移和中国产业结构升级下存在飞跃发展机会的公司;五是选择能在奥运经济中切实受益且能以此为契机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的公司。
第五节、托管人报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托管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海富通优势基金)。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海富通优势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海富通优势基金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由海富通优势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六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半年度会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2、经营业绩表及收益分配表
3、基金净值变动表
(二)半年度会计报表附注
1.本基金的基本情况
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第179号《关于同意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217,258,171.44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6)第13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10月1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218,085,859.91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827,688.47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回购、央行票据、可转换债券、权证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在通常市场情况下,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权证投资0%-3%,现金、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投资于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2、半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相一致。基金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冲减股票投资成本。本基金原比较基准中的上证指数自2007年1月1日起调整为MSCI China A指数,相应的基准权重不变。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7]84号《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从2007年5月30日起,基金买卖股票按3%。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
4、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
5、本报告期关联方关系发生变化的情况,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1) 关联方关系发生变化的情况
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富通基金管理公司
(Fortis Investment Management S.A.)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关联方交易
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基金管理人报酬
支付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1.5%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需支付基金管理人报酬77,694,665.80元。
基金托管费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5%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需支付基金托管费12,949,110.94元。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7年6月30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729,081,363.96元(2006年6月30日:无)。本会计期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8,659,469.76元(2006年上半年度:无)。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中国建设银行之间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情况如下:
本基金关联方及其控制机构在本报告期内从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报告期末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基金资产的说明
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比照个人投资者和一般法人、战略投资者参与新股认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作为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股或增发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因新股认购形成的暂时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此外,基金还可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由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根据中国证监会基金部通知[2006]3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风险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06年11月13日起,基金新投资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在锁定期内的估值方法为: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锁定期内已经过交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
第七节、投资组合报告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www.hftfund.com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报告期内累计买入价值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