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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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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夏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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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夏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07年08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华夏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8月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07年6月30日止。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一、基金简介

      (一)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华夏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夏红利

      基金代码:002011(前端收费模式);002012(后端收费模式)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5年6月30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4,405,824,026.32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二)基金产品说明

      基金投资目标: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基金投资策略:在资产配置层面,本基金将采取积极的资产配置策略,根据对宏观经济、政策和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和现金上的配置比例。在个股层面,基金主要选择具备良好现金分红能力且财务健康、具备长期增长潜力、市场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新华富时150红利指数收益率×60%+新华富时中国国债指数收益率×4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风险高于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红利股,属于中等风险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三)基金管理人有关情况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CHINA ASSET MANAGEMENT CO.,LTD.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邮政编码:100032

      法定代表人:凌新源

      信息披露负责人:廖为

      联系电话:(010)88066688

      传真:(010)88066566

      国际互联网址:www.ChinaAMC.com

      电子邮箱:chinaamc@ChinaAMC.com

      (四)基金托管人有关情况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邮政编码:100032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信息披露负责人:尹东

      联系电话:(010)67595104

      传真:(010)66275853

      国际互联网址:http://www.ccb.com

      电子邮箱:yindong@ccb.cn

      (五)信息披露事宜

      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ChinaAMC.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置备地点:本报告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有置备,投资者可要求查阅、复制。

      二、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重要提示: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基金净值表现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

      变动的比较

      华夏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图

      (2005年6月30日至 2007年6月30日)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05年6月30日生效, 2005年8月1日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2、按照华夏红利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华夏红利基金按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第十四条(二)投资范围、(七)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三、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4月9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13800万元。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北京、上海和深圳设有分公司。华夏基金是全国首批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首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及中国内地首只ETF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还成为国内基金公司首批获得QDII业务资格的基金管理公司,并且是国内唯一获得亚洲债券基金管理资格的投资管理机构。

      截至2007年6月,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资产规模超过1400亿元人民币,管理着兴华、兴和、兴安3只封闭式基金,华夏成长、华夏债券、华夏回报、华夏现金增利、华夏大盘精选、50ETF、华夏红利、中小板ETF、华夏回报二号、华夏稳增、华夏优势增长、华夏蓝筹12只开放式基金,以及亚洲债券基金二期中国子基金、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和多只企业年金。

      2、基金经理简介

      孙建冬先生,经济学博士。曾任职于中国银河证券资产管理总部、华鑫证券公司、嘉实基金管理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证券研究和投资工作。2004年加入华夏基金管理公司,现任华夏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5年6月起任职)。

      (二)报告期内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1、基金运作合规性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报告期内,因市场波动导致华夏红利基金于个别交易日当日买入权证金额占上一日基金净值比例高于0.5%,上述指标已于合理期限内调整,未违反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也未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实际影响。

      2、内部监察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内部监察工作中一切从合规运作、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出发,由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内部监察人员对公司经营、基金运作及员工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敦促有关部门整改,并定期制作监察报告报公司管理层。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工作重点加强了以下几个方面:

      (1)对业务部门进行了相关法律培训;

      (2)进一步完善了有关合同审查的制度;

      (3)制定了员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有关制度;

      (4)加强了对投资人员的检查监督。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规合法,无不当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我们将继续以风险控制为核心,提高内部监察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三)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与解释

      1、本基金业绩表现

      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2.06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7.7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55.92%。

      2、行情回顾及运作分析

      2007年上半年宏观经济持续向好,增长速度创3年来新高。上市公司2006年年报数据和2007年1季度季报数据也都大幅度超越当时市场的预期,使得投资者进一步增强了对上市公司未来业绩持续增长的信心。人民币不断升值导致流动性过剩,社会资金持续流入A股市场寻找获利机会。在业绩和资金的双重推动下,A股市场继续演绎2006年以来的牛市行情,指数不断创出新高,上半年上证综合指数累计涨幅为42.80%。

      总体来看,由于2006年4季度末蓝筹股的升幅透支了未来的业绩成长,2007年5月30日之前,兼并收购的主题成为市场上涨的主线。5月30日之后,印花税的调高加速了资金的结构调整,加之大盘股的业绩大幅超预期,大盘蓝筹股重新成为市场上涨的主线。

      在华夏红利基金1季度报告中,我们强调指出,华夏红利基金“高度关注资产价格有可能成为引发前瞻性的宏观调控政策(尤其是货币政策)的前景。当人人都在谈论流动性过剩之时,流动性的转变对市场的冲击力就越大”、“如果说华夏红利基金1季度的整体投资策略是寻找α的话,2季度的整体策略则是逐步降低β”。正如1季报提出的策略,2季度华夏红利基金在资产配置上坚持了对稳定成长类资产的较高的配置比例,并加大了对大盘股尤其是银行股的投资。总体来看,上半年华夏红利基金取得了77.78%的增长率,为投资人实现了较好的回报。但由于在2季度后期市场整体调整之时,没有进行大幅减仓,基金净值还是受到了影响。

      (四)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下半年证券市场调整的时间可能会超出市场的预料,但我们仍坚定看好A股市场。

      对于高估值的A股市场,考虑到流动性阶段收紧的趋势,抱团取暖的做法并不是可持续的策略。从根本上讲,股票上涨的来自于公司基本面与市场预期的差距、下半年高估值的A股市场的超额收益来自于市场的非合理定价,具体而言,可能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

      A股市场牛市的核心动力在于股改的后续效应,上市公司从做减法转为做加法;随着股市的调整,沉寂已久的股权激励启动的外部环境也将成熟,尤其对于非周期性行业而言,下半年上市公司开始陆续启动股权激励将成为推动企业业绩与估值持续提升的核心动力。

      对于国有资本具有影响力的行业,行业整合也将深刻地改变行业的竞争结构与资本回报率。

      一些市场存在“过度忧虑”、实际景气度超过市场预期的行业,如房地产、煤炭、航空、轿车是下半年华夏红利基金重点超配的对象。

      珍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每一分投资和每一份信任,华夏红利基金将继续奉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信任奉献回报”的经营理念,规范运作,审慎投资,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四、托管人报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华夏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华夏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托管华夏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夏红利基金)。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华夏红利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华夏红利基金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由华夏红利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五、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会计报表

      华夏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7年6月30日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二)会计报表附注

      (除特别标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致。

      2、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3、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方交易

      (1)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原股东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证券交易及交易佣金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

      

      上年同期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证券交易。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3)基金管理人报酬

      支付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需支付基金管理人报酬 45,608,770.09元(上年同期:2,686,789.12元)。

      (4)基金托管费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需支付基金托管费 7,601,461.71元(上年同期:447,798.20元)。

      (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并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7年6月30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650,091,757.57元(2006年6月30日:44,963,519.99元)。本报告期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2,495,176.75元(2006年6月30日:199,218.00元)。

      (6)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和上年同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本基金关联方及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东的控制机构持有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关联方及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东的控制机构在本报告期期末及上年同期期末未持有基金份额,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同期未持有基金份额。

      4、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

      (1)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股票

      本基金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未持有因股权分置改革而暂时停牌的股票。

      本基金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持有的因申购新股及参与非公开发行获得的股票流通受限情况如下:

      

      (2)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债券

      本基金截至2007年06月30日止未持有流通受限制的债券。

      (3)估值方法

      上述流通受限的基金资产估值方法与上年度采用的估值方法一致。

      六、投资组合报告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报告期内累计买入价值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2、报告期内累计卖出价值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3、报告期内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五)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六)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七)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八)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