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焦点
  • 3:财经要闻
  • 4:观点·评论
  • 5:环球财讯
  • 6:时事·国内
  • 7:时事·海外
  • 8:时事·天下
  • A1:市 场
  • A2:股市
  • A3:基金
  • A4:金融
  • A5:金融·机构
  • A6:货币·债券
  • A8:期货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海外上市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公司·产业
  • B7:中国产权
  • B8:人物
  • C1:理财
  • C2:谈股论金
  • C3:个股查参厅
  • C4:股金在线
  • C5:应时数据
  • C6:机构视点
  • C7:高手博客
  • C8:钱沿周刊
  • D1:披 露
  • D2:信息大全
  • D3:信息大全
  • D4:产权信息
  • D5:信息披露
  • D6:信息披露
  • D7:信息披露
  • D8:信息披露
  • D9:信息披露
  • D10:信息披露
  • D11:信息披露
  • D12:信息披露
  • D13:信息披露
  • D14:信息披露
  • D15:信息披露
  • D16:信息披露
  • D17:信息披露
  • D18:信息披露
  • D19:信息披露
  • D20:信息披露
  • D21:信息披露
  • D22:信息披露
  • D23:信息披露
  • D24:信息披露
  • D25:信息披露
  • D26:信息披露
  • D27:信息披露
  • D28:信息披露
  • D29:信息披露
  • D30:信息披露
  • D31:信息披露
  • D32:信息披露
  • D33:信息披露
  • D34:信息披露
  • D35:信息披露
  • D36:信息披露
  • D37:信息披露
  • D38:信息披露
  • D39:信息披露
  • D40:信息披露
  • D41:信息披露
  • D42:信息披露
  • D43:信息披露
  • D44:信息披露
  • D45:信息披露
  • D46:信息披露
  • D47:信息披露
  • D48:信息披露
  • D49:信息披露
  • D50:信息披露
  • D51:信息披露
  • D52:信息披露
  • D53:信息披露
  • D54:信息披露
  • D55:信息披露
  • D56:信息披露
  • D57:信息披露
  • D58:信息披露
  • D59:信息披露
  • D60:信息披露
  • D61:信息披露
  • D62:信息披露
  • D63:信息披露
  • D64:信息披露
  • D65:信息披露
  • D66:信息披露
  • D67:信息披露
  • D68:信息披露
  • D69:信息披露
  • D70:信息披露
  • D71:信息披露
  • D72:信息披露
  • D73:信息披露
  • D74:信息披露
  • D75:信息披露
  • D76:信息披露
  • D77:信息披露
  • D78:信息披露
  • D79:信息披露
  • D80:信息披露
  • D81:信息披露
  • D82:信息披露
  • D83:信息披露
  • D84:信息披露
  • D85:信息披露
  • D86:信息披露
  • D87:信息披露
  • D88:信息披露
  • D89:信息披露
  • D90:信息披露
  • D91:信息披露
  • D92:信息披露
  • D93:信息披露
  • D94:信息披露
  • D95:信息披露
  • D96:信息披露
  • D97:信息披露
  • D98:信息披露
  • D99:信息披露
  • D100:信息披露
  • D101:信息披露
  • D102:信息披露
  • D103:信息披露
  • D104:信息披露
  • D105:信息披露
  • D106:信息披露
  • D107:信息披露
  • D108:信息披露
  • D109:信息披露
  • D110:信息披露
  • D111:信息披露
  • D112:信息披露
  • D113:信息披露
  • D114:信息披露
  • D115:信息披露
  • D116:信息披露
  • D117:信息披露
  • D118:信息披露
  • D119:信息披露
  • D120:信息披露
  • D121:信息披露
  • D122:信息披露
  • D123:信息披露
  • D124:信息披露
  • D125:信息披露
  • D126:信息披露
  • D127:信息披露
  • D128:信息披露
  • D129:信息披露
  • D130:信息披露
  • D131:信息披露
  • D132:信息披露
  • D133:信息披露
  • D134:信息披露
  • D135:信息披露
  • D136:信息披露
  • D137:信息披露
  • D138:信息披露
  • D139:信息披露
  • D140:信息披露
  • D141:信息披露
  • D142:信息披露
  • D143:信息披露
  • D144:信息披露
  • D145:信息披露
  • D146:信息披露
  • D147:信息披露
  • D148:信息披露
  • D149:信息披露
  • D150:信息披露
  • D151:信息披露
  • D152:信息披露
  • D153:信息披露
  • D154:信息披露
  • D155:信息披露
  • D156:信息披露
  • D157:信息披露
  • D158:信息披露
  • D159:信息披露
  • D160:信息披露
  •  
      2007 年 8 月 28 日
    按日期查找
    D10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D105版:信息披露
    兴华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兴华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07年08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兴华证券投资基金

      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8月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07年6月30日止。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一、基金简介

      (一)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兴华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基金兴华

      交易代码:50000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1998年4月28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000,000,0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15年

      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基金上市日:1998年5月8日

      (二)基金产品说明

      基金投资目标:为投资者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基金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基金投资策略:综合不同投资品种、不同行业和企业及不同投资期限等因素,确定投资组合,达到分散和降低投资风险,确保基金资产安全,谋求基金长期稳定收益。

      (三)基金管理人有关情况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CHINA ASSET MANAGEMENT CO.,LTD.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邮政编码:100032

      法定代表人:凌新源

      信息披露负责人:廖为

      联系电话:(010)8806688

      传真:(010)88066566

      国际互联网址:www.ChinaAMC.com

      电子邮箱:chinaamc@ChinaAMC.com

      (四)基金托管人有关情况

      法定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邮政编码:100032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信息披露负责人:尹东

      联系电话:(010)67595104

      传真:(010)66275853

      国际互联网址:www.ccb.com

      电子邮箱:yindong@ccb.cn

      (五)信息披露事宜

      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ChinaAMC.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置备地点:本报告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有置备,投资者可要求查阅、复制。

      二、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重要提示: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基金净值表现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列表

      

      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的净值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的比较

      兴华证券投资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

      历史走势图

      (1998年4月28日至2007年6月30日)

      

      注:本基金无业绩比较基准。

      三、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4月9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13800万元。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北京、上海和深圳设有分公司。华夏基金是全国首批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首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及中国内地首只ETF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还成为国内基金公司首批获得QDII业务资格的基金管理公司,并且是国内唯一获得亚洲债券基金管理资格的投资管理机构。

      截至2007年6月,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资产规模超过1400亿元人民币,管理着兴华、兴和、兴安3只封闭式基金,华夏成长、华夏债券、华夏回报、华夏现金增利、华夏大盘精选、50ETF、华夏红利、中小板ETF、华夏回报二号、华夏稳增、华夏优势增长、华夏蓝筹12只开放式基金,以及亚洲债券基金二期中国子基金、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和多只企业年金。

      2、基金经理简介

      刘文动先生,硕士。曾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部副总经理兼机构理财部总监,平安保险集团投资管理中心组合经理助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2006年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兴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5月起任职)、兴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7年2月起任职)、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07年6月起任职)。

      阳琨先生,北京大学MBA。曾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部门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公司财务部部门经理。2006年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策略研究员。现任兴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7年6月起任职)。

      (二)报告期内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1、基金运作合规性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报告期内,因市场波动导致基金兴华于个别交易日国家债券投资组合合计市值占净值比低于20%,上述指标已于合理期限内调整,未违反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也未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实际影响。

      2、内部监察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内部监察工作中一切从合规运作、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出发,由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内部监察人员对公司经营、基金运作及员工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敦促有关部门整改,并定期制作监察报告报公司管理层。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工作重点加强了以下几个方面:

      (1)对业务部门进行了相关法律培训;

      (2)进一步完善了有关合同审查的制度;

      (3)制定了员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有关制度;

      (4)加强了对投资人员的检查监督。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规合法,无不当内幕交

      易和关联交易,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我们将继续以风险控制为核心,提高内部监察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三)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与解释

      1、本基金业绩表现

      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2.9017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2.71%,同期上证综指上涨42.80%,深圳成指上涨88.75%。

      2、行情回顾及运作分析

      (1)宏观经济状况

      2007年上半年我国经济延续了平稳快速发展的局面,GDP增长11.5%,相比2006年呈现出加速发展的趋势,投资、消费和出口三驾马车均表现强劲。虽然CPI上涨3.2%,但核心CPI基本稳定在1%以下,经济成长基本健康。上市公司的盈利基本反映了国民经济的增长,1季度利润增速创出近年高点。

      (2)证券市场状况

      2007年上半年股票市场延续了去年的牛市格局,但与2006年业绩增长推动股价上升相比,今年上半年市场的上涨更多来自估值水平的提高。在股市赚钱效应的影响下,中小投资者积极进入股票市场,对上半年股市的表现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机构投资者对股票市场的影响力有所下降,缺乏业绩支撑的低价股一度表现强劲。尽管这种现象在5月底的市场调整后有所改变,但新投资者行为对未来市场发展的影响仍是较大的不确定因素。

      关于市场是否存在泡沫是上半年股票市场的核心话题。我们认为,动态市盈率超过30倍的股票市场无论如何都不能说是便宜的,上半年表现强劲的低价股行情也很难得到理性投资者的认同。但市场出现泡沫的倾向并不意味着我们应该退出市场,盈利超预期增长仍会带来结构性机会。

      (3)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

      基金兴华在上半年基本保持了高仓位运作,主要通过行业轮动来把握投资机会。1季度减持了银行、地产等行业,重点增持了钢铁、机械等周期类行业;2季度减持了股价达到目标的机械等行业,重新增持了地产、保险等盈利超预期的行业,获得了较好的收益。

      (四)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宏观经济展望

      我们认为下半年宏观经济仍将平稳快速增长,投资和消费增速持续保持高位,而进出口受外围经济和政策调控的影响,不确定性相对较大。总体而言,由于我国经济国际竞争优势依然明显,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出口顺差和人民币升值的趋势仍可预期。

      2、证券市场展望

      由于驱动股票市场的基本因素持续向好,基金兴华继续看好下半年的走势,但鉴于整体估值水平处于高位,我们的选股标准将趋于严格,也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降低盈利预期。

      3、行业走势展望

      基金兴华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下半年行业配置。首先,我们将继续持有消费品行业中的优质公司,虽然这些公司短期来看价格较高,但我们认为公司杰出的核心竞争力能够保证其在长期超越大部分企业,持有这类股票而享受伟大企业带来的惊喜是最优的策略。其次,我们将持续寻找超预期增长带来的机会,如同上半年的机械、汽车等行业的产销形势超出我们的预期一样,在快速发展的中国,必定存在超高速增长的细分行业和公司等待我们去发现。再次,我们也关注估值提升的机会,但不认同“A股票市盈率30倍,所以B股票市盈率也应该30倍”的简单逻辑,而是从盈利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出发进行行业比较。另外,基金兴华也会尽力把握央企整体上市、大股东资产注入等外生性增长带来的投资机会,但此类投资不确定性较高,从谨慎性原则出发,我们的投资量不会很大。

      珍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每一分投资和每一份信任,基金兴华将继续奉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信任奉献回报”的经营理念,规范运作,审慎投资,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四、托管人报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兴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兴华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托管兴华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兴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基金兴华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基金兴华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发现少数监督指标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并及时通知了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合理期限内进行了调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未造成损害。

      由基金兴华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五、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会计报表

      

      

      

      (二)会计报表附注

      (除特别标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致。

      2、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3、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1)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 基金发起人

      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发起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原股东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证券交易及交易佣金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证券交易。

      上年同期本基金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证券交易及交易佣金如下: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3)基金管理人报酬

      支付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需支付基金管理人报酬36,350,758.73元(上年同期:18,967,358.55元)。

      (4)基金托管费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需支付基金托管费6,058,459.81元(上年同期:3,161,226.37元)。

      (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并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7年6月30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159,334,721.27元(2006年6月30日:581,846,830.72元)。本报告期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1,174,795.56元(上年同期:397,635.14元)。

      (6)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和上年同期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含回购)交易如下:

      

      (7)关联方及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东的控制机构持有的基金份额

      

      以上交易适用费率为0%。

      4、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

      (1)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股票

      本基金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持有的因申购新股及参与非公开发行获得的股票流通受限情况如下:

      

      (2)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债券

      本基金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701,000,000.00元,分别于2007年7月6日,2007年7月12日先后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3)估值方法

      上述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估值方法与上年一致。

      六、投资组合报告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报告期内累计买入价值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2、报告期内累计卖出价值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3、报告期内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五)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