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晋倖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民伟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07年1-6月
编制单位: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晋倖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民伟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07年1-6月
编制单位: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晋倖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民伟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07年1-6月
编制单位: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晋倖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民伟
7.3 报表附注
7.3.1 如果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有关内容、原因及影响数。
本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的要求,在编制首次执行日的会计报表时,对有关交易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 公司执行旧会计准则的2006年12月31日的股东权益审定数为1,778,955,692.15元,少数股东权益审定数为679,878,474.74元,执行新会计准则的2007年1月1日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审定数为1,847,347,564.16元,少数股东权益审定数为701,492,501.46元。
7.3.2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但母公司持股比例未达到50%以上的子公司及其原因:
1、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公司根据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合资合同,故将其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2、南昌市燃气有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通过与其他投资者的协议,拥有南昌市燃气有限公司51%表决权资本的控制权,故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根据股东会决议,有权控制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故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杨国平
200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