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联发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
同意终止履行《房屋预约转让协议》的公告
2006年8月2日,杭州口腔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口腔医院”)与关联公司浙江联发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发房产”)签署《房屋预约转让协议》,由杭州口腔医院向联发房产购买位于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688号通策广场的B幢房产,计5,172.98平方米,单价为12000元/平方米,总计价款为人民币62075760元。在前述合同项下,杭州口腔医院已向联发房产支付房款计6000万元。2006年10月,本公司因股权分置改革,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杭州宝群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将杭州口腔医院100%股权注入本公司,使之成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目前,考虑到杭州市滨江区作为杭州地区的一个新兴区域,其长期发展前景和口腔医疗市场前景具有相当的潜力,但目前在该区域兴办大型的、高档的口腔医疗机构时机还不成熟;同时本公司当前正处于快速扩张期,公司需要大量资金来投资设立、并购新的口腔医疗服务机构。因此,本公司决定终止履行下属子公司杭州口腔医院与联发房产签订的《房屋预约转让协议》。2007年8月3日,本公司在杭州紫萱度假村召开了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履行(房屋预约转让协议)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并于2007年8月6日向联发房产提交了《关于要求终止履行(房屋预约转让协议)的函》。
2007年8月27日,本公司接关联公司联发房产《关于同意终止履行(房屋预约转让协议)的函》,联发房产认为,其与本公司签订的《房屋预约转让协议》是有效的。同时,2006年8月2日在同本公司签订《房屋预约转让协议》后,联发房产一直在努力将通策广场B幢的房产所有权过户至本公司名下。目前经联发房产与杭州市滨江区等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多次协调,向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补交了土地出让金3391.0177万元,并通过了建设规划、消防、人防等所有验收手续,同时将办理该房产所有权证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补充齐备,该房产目前已经具备可以转让过户的条件。
在《关于同意终止履行(屋预约转让协议)的函》中,联发房产同意终止履行《房屋预约转让协议》。联发房产当前已经对通策广场的B幢房产进行了处理,目前已经将该房产预约转让给第三方,联发房产承诺在收到通策广场目前的受让方的购房款时,即将此款项转付给本公司,并同意支付从2007年3月31日计算至该公司支付上述6000万元的款项完毕之日止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特此公告!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