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的数量为365,387,301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8月31日。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情况和方案实施日期
2006年8月14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审议通过。2006年8月31日,公司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原非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承诺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分别履行各自的法定义务。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至本公告发布日,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严格履行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三、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总股本因为受可转债转股的影响发生了变化,总股本由股权分置改革后的2,435,915,346股增加到本公告发布日的2,546,943,890股。
2、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至本公告发布日,因为公司可转债转股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了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金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等有关规定,中金公司对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申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事宜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中金公司认为:自获得所持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公司全体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严格履行了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并正在执行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的承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365,387,301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8月31日。
3、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权分置改革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情况表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