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7年8月13日以书面及传真的送达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07年8月24 日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7人,董事郭锦地先生和独立董事戴亦一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黄文洲先生和独立董事李常青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宪榕女士主持,会议经认真审议讨论,以全票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关于继续投资建设集美仓库二期工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2005年投资建设的集美仓库一期工程已经建成交付使用,目前仓库已满仓,为进一步解决公司业务发展对仓储等物流设施的需要,公司拟投资建设集美仓库二期工程,其中仓库建筑面积为26500平方米,综合楼建筑面积为1500平方米。总投资约4652万,其中土建工程投资约4552万,搬运机械投资约100万。
三、《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处置大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于2000年以4,040万元人民币投资大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占其8%股份,由于该司关联企业大鹏证券有限公司于2005年宣布破产,使公司当初投资该司的利益受到一定影响,为盘活资产,公司决定出售大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8%的股权,具体事宜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全权处理。
四、《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利用闲置资金在资本市场进行投资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业务周期性所产生的闲置资金,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申购证券市场发行的各类新股,用于申购的资金在人民币5亿元以内。该等资金仅限于境内一级市场申购新股,不得用于二级市场买卖股票及委托理财。
五、《关于设立公司专用账户的议案》:
根据《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拟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鹭江支行设立专用账户存储,以便对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集中存放管理。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153 证券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7-036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7年8月24日召开,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根据《证券法》第68条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全体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董事会编制的2007年半年度报告后,对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高管人员书面确认;
2、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该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