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证的最后交易日和到期日
2007年08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上海交易所颁布的《权证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规定,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但可以行权。因此,权证的最后交易日和权证的到期日并不是同一天。在权证的最后交易日之后,权证终止交易,投资者可在行权日对权证行权。而权证在到期日后既不能交易也不能行权,不再具备任何价值。
想要正确理解权证的最后交易日和到期日,投资者需注意以下三点:
1、权证最后交易日前的权证价格可能出现大幅波动。
目前我国权证市场仍存在一定程度的投机,部分没有行权价值的权证却存在很高的溢价。作为一种有存续期的投资品种,权证到期时其市场价格将向内在价值回归,这就使得无行权价值而溢价率又较高的权证在停止交易前的最后几天内大幅下跌。特别是在权证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日内波动幅度有时高达90%以上,即在最后交易日入场的投资者有可能在一天内蒙受巨大损失。因此投资者要特别注意权证价格在最后交易日大幅波动的风险。
2、对于可能有行权价值的权证,停止交易后仍需关注正股走势。
权证停止交易后,正股仍可交易,因此权证的内在价值仍会发生改变。特别是对于那些停止交易后处于价平状态附近的权证,其是否具有行权价值完全取决于正股在行权期内如何波动。因此权证持有人在行权期内还需密切关注正股走势,并选择适当的行权日行权。
3、权证终止交易后的五个交易日并不都是行权日。
权证持有者应密切关注发行人的提示公告,了解权证的最后交易日和行权日。例如:已经到期的鞍钢权证的最后交易日是2006年11月28日,到期日是12月5日,而行权日只有12月1日、12月4日、12月5日三天;已经到期的沪场JTP1的行权日则仅有到期日一天。
目前,国电认购权证(国电JTB1)即将到期,2007年8月28日为其最后一个交易日,次日起停止交易。“国电JTB1”认购权证的行权期有5个交易日,为2007年8月29日至9月4日期间的5个交易日。截至“国电JTB1”认购权证行权终止日(2007年9月4日),尚未行权的“国电JTB1”认购权证将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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