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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乱涨价行为的打击力度面临“升级”。
国家发改委28日介绍,为了做好价格行政执法工作,打击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正当价格行为,抑制价格的过快上涨,保护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发改委正在修订《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下称《处罚规定》),修订稿已经报请国务院进行审议。
据记者了解,《处罚规定》的修订,将加大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和哄抬价格等行为的惩罚成本。
提高罚款金额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的价格监督配套检查法律体系一直以《价格法》为核心、以《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为主干,特别是《处罚规定》在价格行政执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市场发育的不断成熟,《处罚规定》的一些规定与实际情况的变化不相适应。”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副司长张满英在作客中国政府网与网友交流时说,近一个时期,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出现了经营者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变相提价和借机牟取暴利等违法行为,而在《处罚规定》中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相关规定。
张满英介绍,为了做好价格行政执法工作,打击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正当价格行为,进一步增强《处罚规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国家发改委正在总结各地执法经验,开始对《处罚规定》进行修订,并已经报请国务院进行审议。
修订的首要内容是细化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表现形式,特别是关于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和哄抬价格等行为。
其次,适当提高罚款金额,对价格串通和哄抬价格等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对价格串通和哄抬价格等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现行处罚规定设定的罚款数额偏小,不足以威慑和惩戒违法者。”张满英说。
“走群众路线”
近段时期来,国家有关部门对各地的价格违法行为频出“重拳”。
8月1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开展主要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地立即组织开展食品价格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食品价格秩序,重点查出串通涨价、哄抬物价和价格欺诈行为。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和质检总局以国务院主要副食品市场调控应急领导小组的名义,日前组成6个督导组分赴全国12个省市,进行检查。
“从6个检查组的检查情况来看,应该说总体情况是好的。”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昨日介绍。
但张满英也同时表示,仅靠价格主管部门几万人实施价格监管,力量毕竟有限。只有走群众路线,广泛发动群众,充分依靠群众,才能让违法者成为“过街老鼠”,无处藏身;才能更加有效地发现和打击价格违法行为,更好地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他呼吁,如果发现经营者哄抬物价,请及时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国家发改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快速高效办结,给举报人满意的答复。
发改委通报立竿见影 方便面价格陆续下调
⊙本报记者 何鹏
一度沸沸扬扬的方便面“涨价同盟”在国家发改委通报面前彻底瓦解。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副司长张满英28日作客中国政府网与网友交流时介绍,目前国内方便面生产企业主动承诺开展促销,让利于民,方便面市场价格陆续下调。
他说,8月16日,国家发改委通报了方便面价格串通案调查情况。8月17日,世界方便面协会中国分会发表《致广大消费者的一封公开信》,向社会公开道歉,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
8月20日,民政部认定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面制品分会使用“世界拉面协会中国分会”名称,“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对外开展活动违法,已作出行政处罚,责令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停止活动两个月,不得再使用“世界拉面协会中国分会”名称进行活动。
张满英说,对相关企业参与价格串通的情况,国家发改委正在作进一步深入调查。国内方便面生产企业积极配合,纷纷主动表示要认真学习《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企业内部价格管理,严格守法经营,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加强价格自律,同时采取优惠促销措施,还利于民。
他说:“从我们跟踪了解方便面市场价格情况看,企业承诺的优惠措施已陆续兑现。从8月16日起,北京、上海、西安、济南、青岛、天津、太原等大城市超市出售的方便面,开始优惠让利,有的品种直接下调了价格,个别品种甚至低于涨价前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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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起价格违法典型案件遭发改委查处
一、湖北省荆州市一些豆制品经营户于8月2日集体串通,决定统一提高豆制品价格20%左右。荆州市物价局对“公告”落款单位某豆制品加工场进行调查取证,作出处理决定。
二、浙江省嘉兴市所有品牌餐饮企业拟从8月中旬起价格上调20%。嘉兴市物价局当即对其进行制止。
三、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十多家火锅店贴出告示统一收取10元锅底费。重庆市物价局检查分局告诫必须立即停止涉嫌串通涨价的行为。
四、衡水市网吧协会于5月29日制定了全市网吧统一上网价格(会员每小时1.5元,非会员2元,统一之前各网吧的价格一般为1-1.5元)。衡水市物价局认定该协会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的有关规定。
五、吉林市豆制品协会8月8日召集10余家豆制品企业开会,串通提高全市干豆腐价格,统一将干豆腐制品批发价由每公斤4元涨到4.6元。吉林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责令该协会撤销涨价协议。
六、8月2日,陕西省西安市一超市以4.38元/公斤的价格销售鸡蛋,并规定顾客每人次限购15个鲜鸡蛋,引发千人排队抢购,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西安市物价局决定对该超市罚款10万元,并予以公开通报。
(何鹏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