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8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一、基金简介
(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上投摩根成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成长先锋
基金代码:378010
深交所行情代码:16370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9月20日
期末基金份额总额:5,371,800,703.86份
(二)基金投资概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内市场上展现最佳成长特质的股票,积极捕捉高成长性上市公司所带来的投资机会,努力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
基金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方式,挖掘具有突出成长潜力且被当前市场低估的上市公司,主动出击、积极管理将是本基金运作的重要特色。
2、固定收益类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股票投资为主,一般市场情况下,基金管理人不会积极追求大类资产配置,但为进一步控制投资风险,优化组合流动性管理,本基金将适度防御性资产配置,进行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品种投资。
在券种选择上,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趋势、货币政策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重点选择那些流动性较好、风险水平合理、到期收益率与信用质量相对较高的债券品种。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新华富时A600成长指数×80%+同业存款利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主动型股票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的高风险品种,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三)基金管理人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王峰
联系电话:8621-38794888
传真:8621-68881170
电子信箱:alan.wang@jpmf-sitico.com
(四)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信息披露负责人:尹东
联系电话:010-67595104
传真:010-66275853 010-66275865
电子信箱:yindong@ccb.cn
(五)本基金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51fund.com
半年度报告置备地点:上海市浦东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0层
二、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一)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注: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二)基金净值表现
1. 上投摩根成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历史各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2. 上投摩根成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6年9月20日,图示时间段为2006年9月20日至2007年06月30日。
三、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简介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4年5月12日正式成立。公司由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与摩根富林明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注册资本为1.5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上海。截止2007年6月底,公司管理的基金共有六只,均为开放式基金:1、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于2004年9月15日成立,首发规模为16.69亿份;2、上投摩根货币市场基金,于2005年4月13日成立,首发规模为9.91亿份;3、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5年10月11日成立,首发规模为7.68亿份;4、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6年4月26日成立, 首发规模为64.36亿份;5、上投摩根成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6年9月20日成立, 首发规模为54.81亿份;6、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7年4月13日成立, 首发规模为98.85亿份。
基金经理赵梓峰,1970年生,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学士,历任渣打证券上海代表处研究员,法国兴业证券上海代表处研究员,元富证券上海代表处研究主管,凯基(北京)管理咨询公司研究主管,2005年加入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研究总监。
(二)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上投摩根成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三)基金经理工作报告
上半年的牛市热度依然超出了大多数投资者的预期。 前两季度市场的热点各不相同,一季度市场表现较好的是整体上市和资产注入概念股以及小市值公司,而在二季度蓝筹股的表现后来居上。从二季度开始,市场受宏观调控的影响更加明显。
我们对下半年的市场依然保持谨慎乐观的态度,经济保持快速增长、人民币升值、企业盈利状况改善、流动性泛滥等支持股票市场上涨等基本面因素预计可以持续。目前正值中报披露时期,我们将积极在中期业绩大幅增长、业绩显著超过市场预期及下半年大幅预增的公司中寻找投资机会。我们认为通货膨胀会是下半年大家关注的焦点,我们将密切关注通胀及相应宏观政策对股市的影响。此外,我们也会关注美国次级债的蔓延程度及对国内市场的影响。
四、托管人报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投摩根成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上投摩根成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托管上投摩根成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成长先锋基金)。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成长先锋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成长先锋基金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由成长先锋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五、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一)半年度会计报表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6年9月20日,无去年同期比较数据
上投摩根成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资产负债表
2007年6月30日
人民币元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上投摩根成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营业绩表
自2007年01月01日至2007年6月30日止期间
人民币:元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上投摩根成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收益分配表
自2007年01月01日至2007年6月30日止期间
人民币:元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上投摩根成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净值变动表
自2007年01月01日至2007年6月30日止期间
人民币:元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二)会计报表附注
1.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半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相一致。
2.主要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1号《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自2004年1月1日起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 的个人 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自2005年6月13日起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 基金买卖股票,自2007年5月30日起按0.3%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
(5)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3.本报告期重大会计差错
无
4.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关联方关系:
注:本报告期内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2) 关联方交易:
下列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A. 本报告期内无发生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
B. 与关联人进行银行间市场债券买卖和回购交易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与建行进行银行间市场回购交易情况
与建行进行银行间市场债券买卖情况
C. 关联方持有的基金份额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关联方持有的基金份额,管理公司主要股东及其控制机构也未持有基金份额。
D. 管理公司员工持有的基金份额
E. 关联方报酬
<1> 基金管理人的的报酬
本基金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 × 1.5%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支付的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需支付基金管理费82,610,246.12元。已支付管理费68,196,459.34元,未支付管理费14,413,786.78元。
<2>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应支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 ×0.25%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需支付基金托管费13,768,374.41元。已支付托管费11,366,076.59元,未支付托管费2,402,297.82元。
F.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7年6月30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898,547,941.15元。本会计期间(自2007年01月01日至2007年6月30日止)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2,251,910.07元。
5.流通转让受到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
(1)本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持有因股权分置改革而暂时停牌的股票情况如下: 无
(2)本基金流通受限、不能自由转让的为获配的新股、配股和非公开发行定向增发的股票如下:
注:估值方法与上年度一致
(2)本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流通受限债券股票情况如下:
本基金截至2007年6月30日从事银行间债券回购交易形成卖出的回购款余额为587,150,000.00元于2007年07月09日到期,系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估值方法:按成本估值
六、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截止2007年6月30日)
1.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4.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2007-01-01至2007-06-30)
(1)本期累计买入价值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二十名的股票明细
(2)本期累计卖出价值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二十名的股票明细
(3)本期买入股票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5.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