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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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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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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07年08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8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一、基金简介

      (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内需动力

      基金代码:377020

      深交所行情代码:16370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7年4月13日

      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5,506,844,104.97份

      (二)基金投资概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内需增长背景下具有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把握中国经济和行业快速增长带来的投资机会,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

      基金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策略

      在投资组合构建和管理的过程中,本基金将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基金管理人在内需驱动行业分析的基础上,选择具有可持续增长前景的优势上市公司股票,以合理价格买入并进行中长期投资。

      2、固定收益类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股票投资为主,一般市场情况下,基金管理人不会积极追求大类资产配置,但为进一步控制投资风险,优化组合流动性管理,本基金将适度防御性资产配置,进行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品种投资。

      在券种选择上,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趋势、货币政策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重点选择那些流动性较好、风险水平合理、到期收益率与信用质量相对较高的债券品种。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产品。

      (三)基金管理人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王峰

      联系电话:8621-38794888

      传真:8621-68881170

      电子信箱:alan.wang@jpmf-sitico.com

      (四)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信息披露负责人:蒋松云

      联系电话:010-66106912

      传真:010-66106904

      电子邮箱:custody@icbc.com.cn

      (五)本基金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51fund.com

      半年度报告置备地点:上海市浦东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0层

      二、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一)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注: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二)基金净值表现

      1. 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历史各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2. 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7年4月13日,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内完成建仓,截止2007年6月30日,本基金尚未完成建仓。

      三、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简介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4年5月12日正式成立。公司由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与摩根富林明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注册资本为1.5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上海。截止2007年6月底,公司管理的基金共有六只,均为开放式基金:1、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于2004年9月15日成立,首发规模为16.69亿份;2、上投摩根货币市场基金,于2005年4月13日成立,首发规模为9.91亿份;3、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5年10月11日成立,首发规模为7.68亿份;4、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6年4月26日成立, 首发规模为64.36亿份;5、上投摩根成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6年9月20日成立, 首发规模为54.81亿份;6、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7年4月13日成立, 首发规模为98.85亿份。

      基金经理孙延群,男,1968年出生,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8年证券从业经验。1992年进入哈尔滨飞机制造公司;1997年至2003年间,分别在中兴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证券管理总部及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行业分析师;2003年3月进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基金的基金经理;2005年6月加入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并从2005年11月起担任上投摩根阿尔法基金的基金经理。

      (二)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未出现重大违规行为。

      (三)基金经理工作报告

      上半年中国经济延续了高增长的态势,但通货膨胀上升、外贸顺差过大、投资增长高居不下以及资产价格上涨过快等显示了中国经济存在过热的趋势,管理层针对经济过热和流动性泛滥也先后出台了加息、提高存款准备金率、降低利息税等一系列调控措施。出于对进一步调控的忧虑;市场在快速上涨之后,二季度出现了剧烈震荡。在上半年的行情中,二三线股和重组股在上半年受到大力追捧后,估值水平明显高于大盘蓝筹和行业龙头股估值,因此在本次震荡中出现了深幅调整,市场估值水平在震荡调整中有所降低,正逐步趋向合理。

      本基金成立于4月13日,二季度是本基金的建仓期,在市场追逐小盘股、题材股的整体气氛下,我们在建仓时更加关注公司基本面因素,主要选择那些竞争优势明显、长期发展潜力明确、估值有优势的上市公司,作为我们的建仓目标。在行业分布上,本基金主要持有金融、食品饮料、房地产、零售、钢铁、机械等行业的优势公司,由于处于建仓期,本基金二季度的业绩表现低于比较基准。

      未来一季度经济增长速度仍然维持在高位,企业赢利仍然同比增长较快,因此基本面向好的趋势并没有改变。 同时在经过二季度的调整后,估值水平有所下降,市场趋于理性,交易量也逐步恢复正常,这些都是未来走向理性繁荣的基础。虽然出台的种种政策有利于收缩流动性,对资本市场有明显的导向作用,但是我们对经济和资本市场的长期看好并没有改变,因此我们认为三季度市场会逐步恢复信心,资金情况会逐步改善。在继续保持对宏观经济的信心同时,我们也必须密切关注固定资产投资、贸易顺差、CPI等的发展趋势,以及针对流动性泛滥和经济增长太快,政府会出些什么政策和措施。面对这些调控措施,市场会比较理性,机会更多地出现在结构性调整中。我们将通过对宏观政策的把握、跨行业的比较来把握结构调整中的机会,争取较好的业绩。

      四、托管人报告

      2007年上半年,本基金托管人在对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2007年上半年,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基本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2007年上半年,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出现过买卖托管人发行的股票的情况,我行及时向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送提示函件,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对投资组合进行了调整。

      本托管人依法对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2007年上半年所编制和披露的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

      五、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一)半年度会计报表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7年4月13日,无去年同期比较数据

      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资产负债表

      2007年6月30日

      人民币元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营业绩表

      自2007年4月13日至2007年6月30日止期间

      人民币:元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收益分配表

      自2007年4月13日至2007年6月30日止期间

      人民币:元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净值变动表

      自2007年4月13日至2007年6月30日止期间

      人民币:元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二)会计报表附注

      1. 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按照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会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2)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会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7年4月13日(基金成立日)至2007年6月30日。

      (3)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的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除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权证投资按市值计价外,所有报表项目均以历史成本计价。

      (5)基金资产的估值原则

      <1>股票投资

      上市交易的股票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首次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估值;由于配股和增发形成的暂时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2>债券投资

      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国债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企业债券及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计算所得的净价估值。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和未上市流通的债券按成本估值。

      <3>权证投资

      从获赠确认日起到卖出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投资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未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包括配股权证)按公允价估值。

      <4>实际投资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未实现利得”科目。

      <5>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本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6)证券投资基金成本计价方法

      <1>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差价收入/(损失)。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贴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权证投资

      获赠权证在确认日(如果目标股票在确认日停牌,则在目标股票复牌日确认),按持有的股数及获赠比例计算并记录增加的权证数量。

      (7)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和摊销期限

      待摊费用核算已经发生的,影响基金单位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应分摊计入本期及以后各期的费用,在实际受益期间按直线摊销法,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8)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差价收入于卖出股票成交日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于卖出成交日确认;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按应收取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权证差价收入于卖出权证成交日按卖出权证成交总额与其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短期融资券的利息收入按全额票面利息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认列。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股利收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于除息日确认。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融出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9)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10)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11)未实现利得

      未实现利得包括因投资估值而产生的投资估值增值和未实现利得平准金。

      未实现利得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实现利得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利得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12)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

      (13)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4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在符合上述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本报告期重大会计差错

      无

      3.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关联方关系:

      

      注:本报告期内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2) 关联方交易:

      A. 本报告期内无发生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

      B. 与关联人进行银行间市场债券买卖和回购交易情况

      与关联人进行银行间市场回购交易情况

      无

      与关联人进行银行间市场债券买卖情况

      无

      C. 关联方持有的基金份额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关联方持有的基金份额,管理公司主要股东及其控制机构也未持有基金份额。

      D. 关联方报酬

      <1> 基金管理人的报酬

      本基金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 × 1.5%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支付的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需支付基金管理费33,644,518.67元。已支付管理费19,834,319.82元,未支付管理费13,810,198.85元。

      <2>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应支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 ×0.25%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需支付基金托管费5,607,419.74元。已支付托管费3,305,719.96元,未支付托管费2,301,699.78元。

      E.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7年6月30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7,099,654,529.50元。本会计期间(自2007年4月13日基金成立日至2007年6月30日止)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11,480,299.35元。

      F.由关联方持有的基金份额

      本公司及关联方2007年上半年(自2007年4月13日基金成立日至2007年6月30日止)未持有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G.由本公司员工持有的基金份额

      本公司员工2007年上半年(自2007年4月13日基金成立日至2007年6月30日止)未持有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4. 流通转让受到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

      (1)本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流通受限股票情况如下:

      本基金流通受限、不能自由转让的资产为获配的新股和配股的股票。在估值时如果该股票还未上市,则按成本计价;如已上市,则按当日收盘价计价。获配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流通。

      

      (2)本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流通受限债券股票情况如下:无

      六、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截止2007年6月30日)

      1.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4.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2007-04-13至2007-06-30)

      (1)本期累计买入价值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二十名的股票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