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招商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2007年08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A 股简称: 招商银行 H 股简称:招商银行 转债简称:招行转债 公告编号:2007-032
A 股代码: 600036 H 股代码: 3968 转债代码: 110036 公告编号:2007-03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招商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下发的国资产权[2007]902号批复文件,国务院国资委同意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将所持有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10%、10%、10%及3.4%的股权协议转让给本公司,交易总额确定为人民币1.74亿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3.4%的股权。
上述批复要求,转让涉及各方应当切实履行所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及补充协议,正确行使股东权利,有效维护所转让标的企业的正常运转和平稳过渡,及时办理产权登记等相关法律手续。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