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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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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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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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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07年08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全体董事出席本次董事会,没有董事对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二、 基金简介

      (一)基金名称: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海分红

      交易代码: 398011,39801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5年6月16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4,778,753,231.62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二)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中那些现金股息率高、分红稳定的高品质上市公司和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各类债券,在控制风险、确保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以获取高比例分红收益和资本相对增值的方式来谋求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

      基金投资策略:本基金采用现金股利精选的投资策略。即:通过公司开发的DM模型和POD模型筛选出现金股息率高、分红稳定的高品质上市公司。

      业绩比较基准:上证红利指数×70% + 上证国债指数×25% + 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混合型收益基金,投资于具有稳定股利分配政策、股息率高的优质公司,在获取稳定的现金红利的基础上,兼顾谋求公司的长期资本利得收益。本基金属于中等风险的混合型基金,其风险收益特征从长期平均来看,低于单纯的股票型基金,高于单纯的债券型基金。

      (三)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4层

      邮政编码: 200120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信息披露负责人:夏立峰

      电话: 021-68419966

      传真: 021-68419525

      电子邮箱: xialf@zhfund.com

      (四)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

      邮政编码:100036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信息披露负责人:李芳菲

      电话:010-68297268

      传真:010-68297268

      (五)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zhfund.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置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4楼

      三、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一)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以上财务指标中“本期”指2007年1月1日始至2007年6月30日止。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二) 基金净值表现

      1、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注: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指2005年6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7年6月30日。

      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四、 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自2004年3月18日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履行基金管理人的责任和义务,依靠强大的投研团队、规范的业务管理模式、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规范、专业的资产管理服务,取得了优异业绩。截至2007年6月30日,共管理证券投资基金3只。

      基金经理:李涛先生,本科。历任西南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交易经理、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新时代证券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长期从事证券投资管理工作,具备较强的研究分析能力与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

      (二)管理人合规情况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

      (三)基金经理工作报告

      A股牛市在2007年上半年尤其是四、五月份继续向纵深发展。上市公司年报、季报业绩的大幅超预期,流动性充裕背景下新入市投资者带来的大量新增资金,是推动市场大幅上涨的两个主要因素。牛市真正成了所有股票都要涨的市场,尤以低价股、绩差股、概念股为甚。在这样的市场氛围下,价值投资在短期内遇到跟不上市场上涨幅度的压力,这是本基金上半年业绩表现平平的一个原因;另外一个原因是,伴随着牛市的纵深发展,本基金份额总数从期初的11亿份发展到期末的47亿份,基金规模的大幅度扩张,尤其是在5月份市场持续上涨时的快速扩张,给本基金取得好业绩增加了难度。

      但是,上半年的情况不影响我们的价值投资理念,不影响我们对于A股市场发展的大局判断,不影响我们的日常交易策略;同样,也丝毫不会影响我们把本基金广受投资者欢迎的“积极分红、灵活分红”的特色坚持下去并发扬光大。

      牛市也是不同的投资理念大碰撞的过程,不同的投资理念在牛市里都能赚钱,同时承担着不同的风险。我们会一如既往地从企业的未来经营状况出发,无论是现时绝对的价值低估,还是未来成长蕴涵的价值低估,不断地寻找价值低估的投资标的,始终是我们的工作原则。经验表明,坚持价值投资,做好价值投资,一定会有好的回报。

      判断A股市场发展的大局,我们坚持中国经济增长和社会财富增长两个基本点,这两个基本点带来业绩增长和资产升值两个主题。牛市仍会持续,优质公司会有越来越好的赢利,金融地产会越来越有价值。

      因为价值投资注重长远预期,让长远的归于长远,所以我们会有相当的长期持有的资产;又因为原则是寻找价值低估的标的,在价值不再被低估时卖出是自然的选择,所以还会有一定比例的交易资产,没有说价值投资一定是长期投资。从流动性角度,蓝筹是我们的偏好。

      以上的理念、策略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条款有所不同,但并不矛盾。一个有趣的现象是,由注重投资分红稳定的高品种上市公司生发而来,在两年多的投资管理运作和十四次分红之后,本基金形成了鲜明的“积极分红、灵活分红”的特色,并得到了广大投资者的欢迎。为避免分红给基金净值的增长带来负面影响,我们更要注意积极分红、灵活分红,最大限度地实现投资者的需求。我们有信心做好。

      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1.0441元(累计净值2.1541元)。报告期内本基金取得了49.28%的净值增长。

      在谋求基金净值的稳步增长的同时,本基金秉承一贯的及时回报投资人的思路,自今年年初以来进行了3次分红,累计分红收益率为111%,在市场中取得了较好的口碑,让持有人取得及时回报的思路将会成为我们始终坚持的策略选择。

      五、 托管人报告

      在托管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约定,对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托管人认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托管人认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

      2007年8月 22 日

      六、 财务会计报告

      (一)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二)经营业绩表

      经营业绩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三)基金净值变动表

      基金净值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四)基金收益分配表

      基金收益分配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五)会计报表附注

      1、 基金基本情况

      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原名国联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有关法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5】67号《关于同意国联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核准募集。经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2006年第一次、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6]90号“关于同意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和变更公司名称的批复”批准,名称变更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另经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各基金托管人同意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监管部核准,将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名称进行相应变更,原“国联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基金管理人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有关基金募集文件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基金合同于2005年6月16日生效,该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603,405,465.83份。

      2、 会计政策:

      本半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一致。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按《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编制,会计报表披露的方式则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并于2004年7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4号《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编制及披露》进行编制及披露。

      3、 主要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 [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 [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1号《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 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本报告期按2%。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税字[2005]1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股票)印花税率的通知》,自2005年1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按0.1%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自2005年6月13日起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从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1%。调整为3%。。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3%。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b) 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缴纳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价差收入暂免缴营业税。

      (c)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自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价差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d)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及债券发行企业在向其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和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2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对本基金自2005年6月13日起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4、 本报告期重大会计差错

      无

      5、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关联方关系

      

      (2)关联交易

      a. 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持有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为 58,187,833.95份。

      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及其控制机构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b.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国联证券

      2006年1月1日-200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2007年1月1日-200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已扣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沪市交易佣金=股票买(卖)成交金额*1%。-股票买(卖)经手费(买卖成交金额*0.11%。)-股票买(卖)证管费(买卖成交金额*0.04%。)-证券结算风险金(股票成交金额*0.03%。+国债现货成交全价金额*0.01%。+国债回购成交金额*0.01%。)

      深市交易佣金=股票买(卖)成交金额*1%。-股票买(卖)经手费(买卖成交金额*0.1875%。)-证券结算风险金(股票成交金额*0.03%。+国债现货成交全价金额*0.01%。+国债回购成交金额*0.01%。)

      (3)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报酬

      a 基金管理人报酬———基金管理费

      ●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本基金于本期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管理费共19,755,519.98元,其中已支付基金管理人13,636,972.79元,尚余6,118,547.19元未支付。本基金上年同期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管理费共1,264,059.53元。

      b 基金托管人报酬———基金托管费

      ●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本基金于本期应支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费共计人民币3,292,586.74元,其中已支付人民币2,272,828.88元,尚余人民币1,019,757.86元未支付。本基金上年同期应支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费共计人民币210,676.59元。

      (4)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07年6月30日止,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7年6月30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989,365,471.18元。本会计期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2,833,330.59元。基金托管人于2006年6月30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52,463,608.72元。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119,562.81元。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证券投资基金结算模式,本基金需通过以基金托管人名义开立的“中国农业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户”进行证券交易结算。于2007年6月30日,本基金用于证券交易结算的资金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余额42,248,597.64元计入结算备付金科目。于2006年6月30日,本基金用于证券交易结算的资金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余额1,252,151.20元计入结算备付金科目。

      6、 报告期末流通转让受限制的基金资产

      1)截至2007年6月29日基金持有的流通转让受限制的基金资产明细如下:

      

      2) 估值方法

      本基金所持有的网下申购新股锁定期间按当日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估值;

      本基金持有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估值时分两种情况进行估值:

      (1)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采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2)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按下列公式确定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FV=C+(P-C)×((Dt-Dr)/Dt))

      其中:FV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C为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P为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Dt为该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所含的交易天数;Dr为估值日剩余锁定期,即估值日至锁定期结束所含的交易天数(不含估值日当天)。

      七、基金投资组合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已于2007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截至2007年6月30日,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为4,989,359,678.30元,基金份额净值为1.0441元,累计基金份额净值为2.1541元,基金份额为4,778,753,231.62份。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报告期内累计买入、卖出股票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超过2%的股票明细

      累计买入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超过2%的股票明细

      

      累计卖出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超过2%的股票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