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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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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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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07年08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07年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请投资者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基金产品。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一、基金简介

      (一)基金名称: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鹏华价值

      交易代码:160607

      基金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7月18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690,648,277.1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06年9月18日

      (二)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依托严格的研究流程和投资纪律,强调运用相对估值分析方法,发掘我国资本市场国际接轨趋势下具备相对价值优势的中国企业,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基金投资策略: 股票投资首先按照既有的研究流程和投资纪律进行行业配置和个股选择,再运用相对估值分析方法,进行多维估值比较,分析行业、个股的合理估值区间,深入发掘行业和个股层面由于具备相对价值优势而存在的投资机会,以此作为基金经理的投资线索以及权重调整的重要依据。

      债券投资以降低组合总体波动性从而改善组合风险构成为目的,采取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进而谋取超额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信综指× 70%+ 中信标普国债指数× 3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品种。基金长期平均的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型基金,低于成长型股票基金。

      (三)基金管理人

      法定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程国洪

      联系电话:0755-82021186

      传真:0755-82021126

      电子邮箱:ph@mail.phfund.com.cn

      (四)基金托管人

      法定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尹 东

      联系电话:(010) 67595104

      传真:(010)66275865

      电子邮箱:yindong@ccb.cn

      (五)信息披露

      登载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phfund.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置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与益田路交汇处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二、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未经审计)

      (一)、财务指标

      

      提示: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二)、基金净值表现

      (1)本基金历史各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列表

      

      注:1.业绩比较基准=中信综合指数涨跌幅*70%+中信标普国债指数涨跌幅*30%。

      2.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于2006年7月18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2)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行比较的走势图

      

      三、基金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简介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22日,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由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Eurizon Financial Group、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成。公司原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后于2001年9月完成增资扩股,增至1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目前管理两只封闭式基金、八只开放式基金和四只社保组合。伴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壮大,面对中国入世后的机遇和挑战,身处中国基金业高速发展的历史时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在进一步提高基金管理水平、完善市场服务体系、新业务开发、国际合作等多方面加快步伐,努力进取,继续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为广大基金投资者服务,为中国基金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二)基金经理简历

      程世杰先生,硕士,10年金融证券从业经历。自2007年4月起至今担任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01年5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鹏华中国50基金经理助理、普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7年4月担任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程世杰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本基金曾任基金经理:胡建平先生,硕士,8 年证券从业经验。自2006年7月18日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07年4月担任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先后在浙江证券、浙江天堂硅谷创业投资公司等机构从事证券研究及投资管理工作,历任研究员、行业研究小组组长、投资经理等职务。 2004年9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任行业研究员、策略研究员、鹏华行业成长基金和原普润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鹏华中国50基金基金经理 。胡建平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经理由胡建平先生变更为程世杰先生。

      (三) 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投资者”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忠实履行基金管理职责。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因市场波动等被动原因致使个别投资比例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依法在合理期限内对相关投资比例进行了及时调整,以确保基金投资运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出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四)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上半年,国内证券市场继续呈现不断攀升的状况,但在5月末开始出现了一次较大幅度的调整。上证指数涨幅为42.80%,本基金期末份额净值为2.310元,较年初增长70.02%。

      年初,随着股票市场的不断上涨,投资者参与人数快速增加,投资热情急剧升温,受资金推动影响,一些低价股、垃圾股等没有基本面支持的个股涨幅居前,概念炒作盛行,投机气氛浓厚,本基金一度严重落后大盘,但在5月份之后的调整行情中,本基金表现出了良好的抗跌性,基金净值一度创出新高。报告期内,本基金适度减持了一部分商业等进攻性不强的个股,增持了房地产、 煤炭、钢铁等个股,从效果看,二线房地产股的介入时机偏晚,钢铁股的投资效果亦不太理想。

      (五) 市场展望

      展望下半年,我们认为牛市格局未变,但由于连续的升息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等宏观调控政策,资金成本不断提高,流动性过剩状况有所缓解,市场对可能出现的宏观调控的担忧,加之整体估值水平不具有吸引力,特别是垃圾股、概念股的估值水平偏高,短期内市场可能存在一定的调整压力,但从长期看,这将为新的投资者提供良好的入市机会。本基金将不断调整优化投资组合结构,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四、托管人报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托管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鹏华价值基金)。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鹏华价值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鹏华价值基金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发现个别监督指标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并及时通知了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合理期限内进行了调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未造成损害。

      由鹏华价值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五、基金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一) 基金会计报告书

      1、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报告期末及前一年度末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2、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经营业绩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合同于2006年7月18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较期间及可比较数据。

      3、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收益分配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合同于2006年7月18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较期间及可比较数据。

      4、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净值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下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基金合同在2006年7月18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较期间及可比较数据。

      (二) 会计报表附注

      1、本基金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除下述变更外与上年度会计报表相一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7]8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规定,从2007年5月30日起,将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1%。调整为3%。。

      2、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本期没有重大会计差错。

      3、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1) 关联方关系

      

      经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178号文)及中国商务部(商外资资审字[2007]0259号文)批准,公司股东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国元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占本公司总股本49%的股权一次性整体转让给意大利Eurizon Financial Group,上述三家股东分别转让本公司股权的15.68%、16.66%、16.66%。本公司已于2007年7月27日发布《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变更的公告》。本公司现正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在办理完毕该变更手续后,依法及时公告。

      (2) 基金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A.基金管理人投资情况

      2007年上半年本基金管理人没有投资及持有本基金份额。

      B.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投资情况

      2007年上半年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没有投资及持有本基金份额。

      (3)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7年6月30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29,615,496.66元。2007年上半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272,063.78元。

      (4) 关联方交易,下列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下述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股权变化前的公司股东。

      A、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是与关联方签订证券交易席位租用协议后进行,该协议按照与一般证券公司签订的协议条款订立。

      

      

      

      

      注:本基金合同在2006年7月18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较期间及可比较数据。

      B、通过关联方席位交易支付的佣金

      

      注1:本基金合同在2006年7月18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较期间及可比较数据。

      注2:佣金的计算公式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佣金=买(卖)成交金额×1%。-买(卖)经手费-买(卖)证管费-证券结算风险基金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佣金=买(卖)成交金额×1%。-买(卖)经手费-证券结算风险基金

      (佣金比率按照与一般证券公司签订的协议条款订立)

      C.从关联方获得的服务说明

      本基金与关联方已按同业统一的基金佣金计算方式和佣金比例签订了《证券交易席位租用协议》。根据协议规定,上述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地为本基金管理人提供研究服务以及其他研究支持。

      D、关联方报酬a、基金管理人报酬

      支付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费年费率为1.5%,逐日计提,按月支付。日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当年天数。截止至2007年6月30日,本基金共需支付基金管理人报酬人民币11,417,331.17元。

      b、基金托管人报酬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费年费率为0.25%,逐日计提,按月支付。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截止至 2007 年6月30日,本基金共需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人民币1,902,888.51 元。

      E、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与关联方之间通过银行间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该类交易是在正常业务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而订立。

      

      注:本基金合同于2006年7月18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较期间及可比较数据。

      4、本报告期末流通转让受限制的基金资产

      截至2007年6月30日,基金获配暂不能流通的股票成本为180,337.60元,股票市值为388,651.20元,对比成本估值增值为208,313.60元,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持有未上市或上市未流通的股票明细如下:

      

      六、基金投资组合

      (一) 本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本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 本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cn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四)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累计买入价值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股票明细如下:

      2、累计卖出价值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股票明细如下:

      

      3、报告期内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五) 本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六) 本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注:上述债券明细为本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投资的全部债券。

      (七)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股票。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4、基金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情况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也没有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分离交易可转债。

      5、本基金权证投资情况及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权证情况

      

      本基金投资及持有权证的金额、比例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

      (一)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二)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场内前十名份额持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