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7年8月26日在公司本部召开,会议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陈建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常建华副董事长因公出差在外,委托万善福董事代为出席表决。李庆予董事因公出差,委托刘银志董事代为出席表决。周德元董事因公出差在外,委托卫修君董事代为出席表决。王立杰独立董事因参加会议不能前来,委托陈继祥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表决。耿明斋独立董事因公出差,委托景国勋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表决。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三、审议《关于对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简称“平宝公司”)由本公司和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宝钢国际”)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5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3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宝钢国际出资2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平宝公司目前正处于建设期,截至2007年7月31日,资产总额为67,445万元,负债17,445万元,净资产50,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5.87%。根据其建设的首山一矿的工程进度需要,平宝公司已向建设银行平顶山分行申请贷款30,000万元,本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平宝公司该笔贷款提供担保。截至2007年8月26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人民币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88%。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变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王安民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同时聘任王书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王立杰先生、耿明斋先生认为王书庆先生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被提名人简历:
王书庆先生,1956年1月出生,双专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平煤集团通风管理中心通风科副科长、科长,调度室主任,通风管理中心副主任,现任平煤天安安全部副部长。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天安 编号:2007-015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7年8月26日在公司本部召开,会议由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徐建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9人,实际表决监事9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监事会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2007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 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7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五)监事会认为,2007年上半年,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法、违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