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8月15日发出,会议一致通过审议议案。
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7年8月25日在南京市中山南路79号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胡晓军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投资组建徐州中央国际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制定的立足以本埠零售单体店为龙头,以百货连锁经营、房地产开发为两翼的发展战略,依据《公司法》投资组建一人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议: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投资组建徐州中央国际广场投资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 新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本公司投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100%;经营范围主要是商业网点、商品住宅等房地产项目的开发经营(以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2007年7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授权公司经营层,择机增加土地储备”。7月27日,公司以4450万元的价格取得徐州2007-15号地块使用权,该地块位于徐州黄河新村西侧,地块出让面积12253平方米。新公司组建后将对上述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公司前期支付给徐州市国土局竞拍地块的保证金3000万元,转为对新公司的出资款,差额部分以现金补足。
三、审议通过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