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全体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8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报告期为2007年1月1日起至2007年6月30日止,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本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国际互联网网站(http:// www.aateda.com)上的本半年度报告正文。
一、基金简介
(一)基金基本资料
基金简称:荷银首选基金
基金交易代码:16220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12月1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542,241,017.58 份
基金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投资目标:集中投资于行业中的首选企业,分享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和自主创新,力争获取长期稳定的资本增值。
基金投资策略:本基金投资于各个行业中的首选企业并集中持有,充分分享各个首选企业在行业中的优势所带来的超额回报。
本基金采用灵活配置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管理模式,挑选出当前景气行业(如果行业内部差异性较大,将对行业进行进一步细分),借助泰达荷银首选企业评级标准,挑选出各行业中的首选企业,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原则上,从每个细分行业中挑选出来的企业不超过三家。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90%×新华富时A200指数收益率+10%×同业存款利率。
新华富时中国A200指数是新华富时指数公司编制的包含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总市值最大的200只股票并以流通股本加权的股票指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因此,本基金选择新华富时A200指数衡量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
在合理的市场化利率基准推出的情况下,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投资目标,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确定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提前公告。
基金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决定了基金属于高风险的证券投资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混合型、债券型和货币市场基金。
(二)基金管理人
名称: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方子木
联系电话:010-66577728
传真:010-66577666
电子邮箱:irm@aateda.com
(三)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
信息披露负责人:李芳菲
联系电话:010-68424199
传真:010-68424181
电子邮箱:lifangfei@abchina.com
(四)信息披露
登载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 www.aateda.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置备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一、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一)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二)基金净值表现
1、a. 基金收益率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b. 本基金历史各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列表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二条(三)投资范围(四)投资策略(八)投资限制中规定的各项比例。具体比例如下:
a) 基金投资股票占基金资产的80%-95%。
b) 基金投资债券占基金资产的5%-20%。
c) 基金投资权证占基金资产的0%-3%。
d) 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的0%-20%。
e) 基金保持现金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
f)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三、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2 ]37号文批准成立。目前本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51%;荷银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49%。公司注册资本为1.8亿元人民币。
报告期末公司旗下管理8只开放式基金,分别为泰达荷银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泰达荷银价值优化型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泰达荷银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泰达荷银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泰达荷银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荷银货币市场基金、泰达荷银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泰达荷银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经理情况
陈少平女士,1996年毕业于厦门大学化工系,获得学士学位。2002年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获得硕士学位。2002年10月工作于海问投资咨询公司,任研究员;2003年10月起就职于泰达荷银基金管理公司,历任研究员、泰达荷银行业精选基金经理助理、高级研究员;现任研究部副总经理。5年证券从业经验,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
(三)报告期内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出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四)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及简要展望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5011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4.0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67.43% 。
1、上半年市场回顾
2007年一季度上市公司业绩快速增长, 上市公司整体收入增长了28%,净利润增长98%。在业绩的趋动下,A股市场延续了06年以来的上涨趋势。同时,伴随股市的巨大财富效应,居民储蓄大量进入股市。进入3月后,市场表现出典型的散户主导型特征,开户数不断创新高,各种绩差股、概念股和低价股涨幅远远领先于绩优股和基金重仓股,市场的成交量也不断创新高。在5月底政府出台上调印花税政策以抑制过度投机之后,市场出现了较大的下跌,虽然后期也有所回升,但那些涨幅巨大的绩差股、概念股基本上没有出现反弹,大部分已经跌去一半,而A股新增开户数也开始大幅下滑,资金撤出市场的迹象明显,到上半年结束时这一趋势还在继续。
2、本基金上半年的操作
本基金严格按照基金合同规定,投资的个股为各行业的龙头,一季度各行业龙头整体表现较弱,除了资产注入这个主题外,没有明确的行业性的机会。4月以后,重点配置了地产、商业、煤炭、新材料等长期看好的行业。
3、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目前的宏观经济具有2个比较明显的特征: 人民币升值加速,中国经济进入温和通胀阶段。各国经验表明,本币升值的过程就是资产重估的过程。升值不止,股市牛市就不会结束。所以我们认为,股市中长期向上的趋势并没有改变。
但目前A股市场普遍估值较高,各种概念股、低价股仍然存在泡沫,即使是绩优蓝筹股的估值与海外市场同类公司相比,估值仍然偏高。另外,最近推出较多政策,如加征印花税、特别国债、利息税收的调整、加息的预期等等,对流动性有很大的抑制作用。所以我们认为三季度市场振荡将加剧,在投资上我们将趋于谨慎。人民币升值背景下,我们长期看好资产 (包括土地, 矿产, 股权等等),品牌消费,装备制造业以及金融服务行业。
四、托管人报告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泰达荷银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泰达荷银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在托管泰达荷银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各项法规规定,对泰达荷银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托管人认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泰达荷银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较好的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较好的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托管人认为,基金管理人的信息披露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相关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泰达荷银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五、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会计报表
资产负债表
(2007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经营业绩表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收益分配表
(2007年1月1日-2007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净值变动表
(2007年1月1日-2007年6月30日)
(二)基金会计报表附注
1. 基金基本情况
泰达荷银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第227号文的核准,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8,538,826,891.87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合同》于2006年12月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8,540,342,977.42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516,085.5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
根据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回购、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范围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80%-95%,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5%-20%,权证占基金资产的0%-3%,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的0%-20%,并保持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主要集中在具有领先规模优势、持续创新能力和良好财务结构的行业首选企业,投资于该类上市公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股票资产的80%。
待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推出后,本基金将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运用金融衍生产品进行投资管理,从而为投资者规避风险、获得更加稳定的长期收益。
2、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规定而编制。
(2)会计年度
以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本期会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
(3)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记帐单位为人民币元。
(4)记帐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的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除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权证投资按市值计价外,所有报表项目均以历史成本计价。
(5)基金资产的估值方法
(i) 股票投资
上市交易的股票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首次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估值;由于配股和非定向增发形成的暂时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定向增发形成的暂时流通受限制的股票,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定向增发股票的初始成本,按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定向增发股票的初始成本,按两者差价在定向增发股票锁定期的摊销金额与初始成本之和估值。
(ii)债券投资
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国债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企业债券及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市场交易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的净价估值。
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和未上市流通的债券按成本估值。
(iii)权证投资
从获赠确认日、买入成交确认日或因认购新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而取得的权证从实际取得日起到卖出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投资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未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包括配股权证)按公允价值估值。
(iv)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按成本估值.
(v)实际投资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未实现利得/(损失)”科目。
(vi)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6)证券投资的成本计价方法
(i)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收到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时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差价收入/(损失)。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ii)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成交日先按支付的全部价款确认为债券投资,后于权证实际取得日按本会计报表附注2(6)(iii)中所示的方法单独核算权证成本,并相应调整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贴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iii)权证投资
获赠权证(包括配股权证)在确认日,按持有的股数及获赠比例计算并记录增加的权证数量;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相应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因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取得的权证在实际取得日,按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成本。本基金至今尚未发生主动投资权证的交易。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权证差价收入/(损失),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iv)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于成交日确认为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其中所包含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
(7)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差价收入/(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损失)于卖出成交日确认;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损失)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按应收取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权证差价收入/(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按卖出权证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除银行次级债之外的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银行次级债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全额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确认,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凭证票面价值与基金管理人预期的收益率计算的金额确认。债券利息收入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8)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股利收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于除息日确认。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融出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9)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10)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11)未实现利得/(损失)
未实现利得/(损失)包括因投资估值而产生的未实现估值增值/(减值)和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
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12)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
(13)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其中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只能选择现金分红。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基金当年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50%。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持有人权益转出。
3.主要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1号《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b)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c)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 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d)基金买卖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
(e)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4、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和更正金额。
5、主要报表项目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 银行存款
(2). 应收利息
(3) 应付佣金
(4). 其他应付款
(5). 预提费用
(6). 实收基金
(7). 股票差价收入
(8) 债券差价收入
(9) 其他收入
(10). 其他费用
(11). 本期已分配基金净收益
6、主要关联交易及其关联方
(1)关联方关系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关联方交易
本会计期间无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证券交易及交易佣金
(3)关联方报酬
a. 基金管理人报酬
支付基金管理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5%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需支付基金管理人报酬52,004,929.89元。
b. 基金托管人报酬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5%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需支付基金托管费8,667,488.41元。
(4)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7年6月30日保管的活期银行存款余额为61,466,739.36元。本会计期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活期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4,058,244.05元。
(5)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会计期间无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本基金管理公司、本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在本会计期间均未持有本基金。
7、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
(1) 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股票
(a)本基金截至2007年6月29日暂时停牌的股票。
(b)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债券
本基金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从事银行间同业市场非买断式债券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0.00元,所以,无流通转让受限制的基金资产。
8、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承诺事项。
六、投资组合报告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
(二)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单位:元)
(三)本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单位:元)
(四)本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