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简述
近日,有关媒体刊登了一篇名为《谁动了综艺股份的“奶酪”》的文章,就本公司2007半年报有关内容提出疑问。
二、澄清声明
就上述文章所报道内容,公司经核实,作出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业务分类的说明
公司目前的主要业务为传统产业和包括软件及网络服务、芯片的设计和应用、高温超导材料等在内的高科技产业,分布在南通、北京和深圳等地。通过近几年的发展和战略转型,传统产业在公司业务中所占的比重逐步下降,其中木业已于今年上半年全部剥离出公司。“数码城”为公司在南通有关产业的工业园区名称,除公司总部的办公以外,公司的传统产业目前大多位于园区内,分类资料中“数码城”一栏表示除高科技项目之外的其他业务。公司业务分类的描述自2006年年报做了调整,将位于园区内的产业和产品统称为“数码城”。由于未做相应的解释说明,对广大投资者的理解造成了不便,但不存在误导投资者的意图。
(二)关于其他应收款有关内容的说明
1、主要借款单位的情况说明
向本公司借款单位均为有着多年友好合作关系、有较强还款能力的企业,所借资金多用于临时周转,且公司通过收取占用方一定比例的资金占用费以达到增效的目的。公司与该部分企业仅为纯业务合作,不存在关联关系。
(1)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单位中,部分企业未登记电话信息,这是该部分企业自身的行为,据此所做出的任何推断不具科学性。
(2)深圳灿艺时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艺时装”)系本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深圳莎伦服饰绣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莎伦服饰”)下属的合资企业。作为控股子公司的下属企业,灿艺时装成立之时的法人代表为本公司董事长昝圣达。2001年本公司将所持有的莎伦服饰股权进行了转让,转让完成后,灿艺时装的有关工商注册内容如法人代表等未及时做相应变更,包括其营业执照被吊销之事也未与本公司及时沟通,本公司在与其日常往来中对此问题存在疏忽。同时,本着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在与灿艺时装发生往来时本公司认为灿艺时装事实上已不是本公司的关联方。
灿艺时装营业执照吊销后企业尚未注销,本公司与其之间的往来已在清理,预计能在近期全部收回。
媒体文章中提到本公司将莎伦服饰转让给海南信卓电脑网络有限公司一事,文中表述受让方法人代表羌建华同时担任另一家公司法人代表且与灿艺时装注册地相同,经本公司核实,这一说法与事实不符。
2、关于账龄的说明
本公司有关应收款项的账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划分,并且本公司历年年度报告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3、其他说明
(1)灿艺时装为莎伦服饰的子公司,存在办公地点相邻的可能,其电话号码相同是合理的。
(2)南通裕美时装有限公司成立于90年代初期,是一家港商独资企业,注册于本公司所在村镇。成立初期,由于电信资源不够发达,其法定代表人宋守珍一度借用本公司总机号码,企业本身与公司不具有关联关系。
(3)本公司的其他应收款目前已经有清收计划,有望在近期获得明显下降。
三、必要提示
《上海证券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