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07年1-6月
编制单位: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常小刚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舒欢 总会计师:夏贵所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延军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07年1-6月
编制单位: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常小刚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舒欢 总会计师:夏贵所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延军
7.3 报表附注
7.3.1 如果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有关内容、原因及影响数。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原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按规定的期限摊销计入损益;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新会计准则: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同时《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差额应全额冲销,并调整留存收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现行会计准则: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及债券的投资,在期末或者至少在年度终了时应以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并将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已确认跌价损失的短期投资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确认的投资损失的金额内转回。 新会计准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中相关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现行会计准则:应付税款法:即当期按税法规定不需要纳税或者不能抵扣的时间性差异均视同永久性差异,计算应税所得额。 新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即按照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暂时性差异计算应税所得额。
4.少数股东权益 现行会计准则:现行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列报股东权益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列报股东权益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5.其他 现行会计准则:在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时,如果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投资企业应按持股比例计算应承担的份额,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确认的亏损分担额,一般以长期股权投资减记至零为限。其未确认的被投资单位的亏损分担额,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确认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新会计准则: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应当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
7.3.2 2007年6月18日公司受让山西省电力公司持有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受让价格为1.5亿元,以现金方式支付。至此,公司拥有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董事长: 常小刚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