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焦点
  • 3:焦点
  • 4:财经要闻
  • 5:观点·评论
  • 6:时事·国内
  • 7:时事·海外
  • 8:时事·天下
  • A1:市 场
  • A2:股市
  • A3:金融
  • A4:金融·机构
  • A5:货币·债券
  • A6:环球财讯
  • A8:期货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中小企业板
  • B4:海外上市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上证研究院·金融广角镜
  • B7:汽车周刊
  • B8:汽车周刊
  • C1:理财
  • C2:谈股论金
  • C3:个股查参厅
  • C4:股金在线
  • C5:应时数据
  • C6:机构视点
  • C7:股民学校/高手博客
  • C8:专栏
  • D1:披 露
  • D2:信息大全
  • D3:信息大全
  • D4:信息披露
  • D5:信息披露
  • D6:信息披露
  • D7:信息披露
  • D8:信息披露
  • D9:信息披露
  • D10:信息披露
  • D11:信息披露
  • D12:信息披露
  • D13:信息披露
  • D14:信息披露
  • D15:信息披露
  • D16:信息披露
  • D17:信息披露
  • D18:信息披露
  • D19:信息披露
  • D20:信息披露
  • D21:信息披露
  • D22:信息披露
  • D23:信息披露
  • D24:信息披露
  • D25:信息披露
  • D26:信息披露
  • D27:信息披露
  • D28:信息披露
  • D29:信息披露
  • D30:信息披露
  • D31:信息披露
  • D32:信息披露
  • D33:信息披露
  • D34:信息披露
  • D35:信息披露
  • D36:信息披露
  • D37:信息披露
  • D38:信息披露
  • D39:信息披露
  • D40:信息披露
  • D41:信息披露
  • D42:信息披露
  • D43:信息披露
  • D44:信息披露
  • D45:信息披露
  • D46:信息披露
  • D47:信息披露
  • D48:信息披露
  • D49:信息披露
  • D50:信息披露
  • D51:信息披露
  • D52:信息披露
  • D53:信息披露
  • D54:信息披露
  • D55:信息披露
  • D56:信息披露
  • D57:信息披露
  • D58:信息披露
  • D59:信息披露
  • D60:信息披露
  • D61:信息披露
  • D62:信息披露
  • D63:信息披露
  • D64:信息披露
  • D65:信息披露
  • D66:信息披露
  • D67:信息披露
  • D68:信息披露
  • D70:信息披露
  • D71:信息披露
  • D72:信息披露
  • D73:信息披露
  • D74:信息披露
  • D75:信息披露
  • D76:信息披露
  • D77:信息披露
  • D78:信息披露
  • D79:信息披露
  • D80:信息披露
  • D81:信息披露
  • D82:信息披露
  • D83:信息披露
  • D84:信息披露
  • D85:信息披露
  • D86:信息披露
  • D87:信息披露
  • D88:信息披露
  • D89:信息披露
  • D91:信息披露
  • D92:信息披露
  • D93:信息披露
  • D94:信息披露
  • D95:信息披露
  • D96:信息披露
  • D97:信息披露
  • D98:信息披露
  • D99:信息披露
  • D100:信息披露
  • D101:信息披露
  • D102:信息披露
  • D103:信息披露
  • D104:信息披露
  • D106:信息披露
  • D107:信息披露
  • D108:信息披露
  • D109:信息披露
  • D110:信息披露
  • D111:信息披露
  • D112:信息披露
  • D113:信息披露
  • D114:信息披露
  • D115:信息披露
  • D116:信息披露
  • D117:信息披露
  • D118:信息披露
  • D119:信息披露
  • D120:信息披露
  • D121:信息披露
  • D122:信息披露
  • D123:信息披露
  • D124:信息披露
  • D125:信息披露
  • D126:信息披露
  • D127:信息披露
  • D128:信息披露
  • D129:信息披露
  • D130:信息披露
  • D131:信息披露
  • D132:信息披露
  •  
      2007 年 8 月 29 日
    前一天  
    按日期查找
    D1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D111版:信息披露
    通乾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关于调整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开放式基金有关业务规则的公告(等)
    关于在中国银行开通国泰金马稳健回报 基金和国泰金牛创新成长基金“定期定额 投资计划”的公告(等)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等)
    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关于调整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开放式基金有关业务规则的公告(等)
    2007年08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目前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160606)、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05)、鹏华普天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包括:普天债券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160602;普天债券基金B类份额,基金代码160608;普天收益基金,基金代码160603)、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07)、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160610)以及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11)已开通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为向投资者提供便捷的投资渠道、确保投资者顺利办理基金业务,在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我公司拟于2007年9月3日起对上述基金的有关业务规则作如下调整:

      1、上述基金单个账户最低持有份额由原50份或100份调整为30份。

      2、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次最低扣款金额由原300元调整为200元。

      客户在各代销机构办理定期定投业务时应遵循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0755-82353668)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8月29日

      关于在工商银行开通鹏华普天收益证券

      投资基金、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经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协商决定,自2007年9月3日起正式在工商银行开通鹏华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03)、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0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月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月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为200元。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以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详情:

      (1)中国工商银行

      客服电话:95588(全国)

      网站:www.icbc.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0755-82353668

      鹏华基金网站:www.ph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