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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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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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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07年08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07年上半年)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8 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一、基金简介

      (一)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名称: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简称:广发聚丰

      交易代码:27000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5年12月23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1,626,486,280.58 份

      投资目标:依托中国快速发展的宏观经济和高速成长的资本市场,通过适时调整价值类和成长类股票的配置比例和股票精选,寻求基金资产长期增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股票、债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股票资产分为价值类股票和成长类股票两类风格资产,在两类资产中运用不同的方法分别筛选具有投资价值的股票,同时保持两类资产的适度均衡配置,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80%*新华富时A600指数+20%*新华雷曼中国全债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较高风险,较高收益

      (二)基金管理人及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凤凰北路19号农行商业大厦120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57号广东红盾大厦14、15楼

      邮政编码:510620

      法定代表人:马庆泉

      信息披露负责人:兰惠艳

      联系电话:020-83936666

      传真:020-85586130

      电子邮箱:lhy@gffunds.com.cn  

      (三)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邮政编码:100032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信息披露负责人:蒋松云

      联系电话:010-66106912

      传真:010-66106904

      电子邮箱:custody@icbc.com.cn

      (四)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投资者可以登陆本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gffunds.com.cn查阅本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也可以到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办公地点查阅本基金半年度报告。

      二、主要财务指标及基金净值表现

      (一)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2005年12月23日生效。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二)基金净值表现

      1.本基金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2.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比较图

      

      注:1、业绩比较基准:80%*新华富时A600指数+20%*新华雷曼中国全债指数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5年12月23日,图示时间段为2005年12月23日至2007年6月30日。

      三、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本基金管理人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香江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91号文批准于2003年8月5日成立,目前实收资本为1.2亿元人民币。

      本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设合规审核委员会、薪酬与资格审查委员会、战略规划委员会三个专业委员会。公司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14个部门:投资管理部、研究发展部、市场拓展部、机构理财部、规划发展部、监察稽核部、风险控制部、综合管理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信息技术部、注册登记部、中央交易室、基金会计部、金融工程部。此外,还设立了北京分公司、广州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

      截止到2007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七只开放式基金---广发聚富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稳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小盘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货币市场基金、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规模为572.63亿元。

      (二)基金经理情况:

      易阳方:男,经济学硕士,总经理助理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11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广发聚富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自营部副经理,曾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理财部和投资银行部从事资产管理和投资银行业务。

      (三)基金运作合规性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四)基金运作及市场情况回顾与展望

      1、市场回顾

      2007年上半年,我国进出口高速增长,内需稳步提升,经济呈现加速增长态势。上市公司利润快速增长,企业毛利率和ROE都大幅上升。证券市场方面,在宏观经济景气高涨以及证券市场的大幅上涨激发了巨大的财富效应推动下,投资热情空前高涨,证券市场延续前期快速上涨格局。值得忧虑的是在人民币不断升值的预期下和全球性流动性泛滥的推动下,证券市场出现结构性泡沫,上半年上涨幅度较大主要是题材股以及易于操纵的中小盘股票,存在上涨股票结构与公司利润增长结构相背离的局面。二季度后期,上述局面才稍有改观。

      2、运作回顾

      在一个高估值的市场,成长性投资可能是较优的投资选择。上半年,本基金在风格上偏重于成长股投资,重点选择PEG较低、成长比较确切的金融(包括银行、保险)、地产等行业保持高比例配置,同时增加装备制造中机械行业和资源类行业如煤炭、有色金属的配置。在价值股方面,适度增加了周期性行业中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减少了在估值偏高的食品饮料等行业的配置。出于对经济紧缩加快的担心,二季度末期本基金也减持了与投资相关度较高的股票。值得向本基金持有人报告的是尽管一季度题材、概念炒作盛行,本基金投资业绩绩效在一季度不甚理想,但本基金仍就坚持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投资业绩绩效在二季度快速提高。上半年本基金净值增长了71.49%,超越了比较基准。

      3、展望

      预计在证券市场整体高估值及政府对流动性着力控制的影响下,下半年市场运行宽幅震荡可能性增大。但同时,我们也可以乐观预计,二季度的结构性调整会在下半年继续,概念题材炒作会继续降温,好公司的投资价值会在反复震荡中逐步体现。本基金下半年的投资将严格按照从基本面和合理估值角度出发,继续重点投资消费服务、地产、机械装备、资源等成长确定的行业,对于其它行业则从自下而上选择低估值的龙头企业进行投资,另外适度关注国有大企业重组、资产实质注入带来的投资机会。面对越来越强化的宏观调控局面,本基金认为与投资类相关度较高的行业可能值得警惕。

      四、托管人报告

      2007年上半年,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2007年上半年,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托管人依法对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2007年上半年所编制和披露的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

      2007年8月22日

      五、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会计报表

      资产负债表

      (2007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经营业绩表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收益分配表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净值变动表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会计报表附注

      1、基金简介

      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证监基金字[2005]180号文批准,由基金发起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起,于2005年12月23日募集成立。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获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函(2005(293号《关于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确认。

      本基金募集期为2005年11月21日至2005年12月21日,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募集资金为1,315,680,654.24元,有效认购户数为15,026户。其中,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前产生的利息共计人民币175,370.72元,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 175,370.72 份,按照《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计入投资者基金账户。本基金募集资金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基金合同于2005年12月23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315,856,024.96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2、主要会计政策

      (1)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的规定而编制。

      (2)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会计报表实际编制期间为20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

      (3)记帐本位币

      本基金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4)记帐基础和计价原则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上市股票投资、债券投资与权证投资按市值计价外,其余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5)基金资产的估值方法

      上市流通的股票,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配股和增发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按成本估值。

      配股权证,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按市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如果市价低于配股价,估值为零。

      权证,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未上市的,按B-S模型估值。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估值对象为基金所拥有的有价证券。

      (6)证券投资的成本计价方法

      按加权移动平均法计算库存证券的成本。当日有买入和卖出时,先计算成本后计算买卖证券价差。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

      a.上交所买入股票成本:由买入金额、买入印花税、买入过户费、买入经手费、买入证管费和买入佣金组成;

      b.深交所买入股票成本:由买入金额、买入印花税、买入经手费和买入佣金组成;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帐,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

      (7)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和摊销期限

      待摊费用按直线法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8)收入确认

      股票差价收入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于卖出成交日确认;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按应收取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权证差价收入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存款利息收入按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股利收入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入账;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融出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其他收入于实际收到时确认收入。

      (9)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基金管理费按照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基金托管费按照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10)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为基金净收益的100%。

      场外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场内投资者只能选择现金分红;本基金分红的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最多不超过六次,但若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

      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基金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亏损,则基金当年不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1)基金申购、赎回的确认

      在收到基金投资人申购或赎回申请之日后,于下一个工作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于确认日按照实收基金、未实现利得、未分配收益和损益平准金的余额占基金净值的比例,将确认有效的申购或赎回款项分割为三部分,分别确认为实收基金、未实现利得、损益平准金的增加或减少。

      (12)实收基金

      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由于申购、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的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赎回确认日列示。

      (13)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为申购、赎回款中所含的按基金未分配净收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一部分金额,于计算基金申购、赎回确认日列示,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收益。

      (14)预提费用的摊销方法和摊销期限。

      本基金的预提费用包括审计费用和信息披露费用。预提费用按直线法每日预提。

      (15)现金对价的会计处理

      本基金报告期内收取的现金对价,于权益确认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3、主要税项

      (1)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1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自2005年1月24日起,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按照1%。的税率征收印花税。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从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1%。调整为3%。。

      (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及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及债券发行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5]102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与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对本基金自2005年6月13日起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4、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1)关联方关系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

      A.2007年1月1日-6月30日本基金通过关联方席位的股票、债券和权证成交量以及回购交易量

      a.2007年1月1日-6月30日,本基金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股票、债券和权证交易的成交量:

      

      b. 2007 年度本基金未通过关联人席位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B.2006年1月1日-6月30日本基金通过关联方席位的股票、债券和权证成交量以及回购交易量

      a.2006年1月1日-6月30日,本基金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股票、债券和权证交易的成交量:

      

      b. 2005 年度本基金通过关联人席位债券回购成交量:

      

      股票交易佣金的计提标准:支付佣金=股票成交金额*佣金比例-证管费-经手费-结算风险金(含债券交易)。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佣金比率是公允的。

      根据《证券研究服务协议》,本基金管理人从关联方获得证券研究综合服务。

      (3)关联方报酬

      a. 基金管理人报酬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 %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本基金于本期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管理费共计人民币29,271,838.04元,其中已支付基金管理人人民币23,030,261.76元,尚余人民币6,241,576.28元未支付。

      b. 基金托管人报酬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本基金于本期应支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费共计人民币4,878,639.64元,其中已支付基金托管人人民币3,838,376.91元,尚余人民币1,040,262.73元未支付。

      (4)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7年6月30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328,521,550.20元。本会计期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1,033,243.61元。

      (5)关联方持有的基金份额

      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本基金关联方持有本基金的份额及比例如下:

      

      5、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基金资产

      (1)非公开发行,流通受限的股票

      

      (2)因临时公告停牌,流通受限的股票

      

      (3)股权分置改革,流通受限的股票

      本报告期不存在因股权分置改革流通受限的股票。

      六、投资组合报告

      (一)资产配置组合

      

      (二)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本基金持有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www.gffunds.com.cn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