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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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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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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07年08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07年上半年)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广发稳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8 月22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一、基金简介

      (一)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名称: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简称:广发稳健增长

      交易代码:27000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年7月26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4,551,391,392.01份

      投资目标:在承担适度风险的基础上分享中国经济和证券市场的成长,寻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长。

      投资策略:追求适度风险基础上的基金资产稳健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65%*中信标普300指数收益+35%*中信标普国债指数收益

      风险收益特征:适度风险基础上的基金资产稳健增长

      (二)基金管理人及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凤凰北路19号农行商业大厦120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57号广东红盾大厦14、15楼

      邮政编码:510620

      法定代表人:马庆泉

      信息披露负责人:兰惠艳

      联系电话:020-83936666

      传真:020-85586130

      电子邮箱:lhy@gffunds.com.cn

      (三)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邮政编码:100032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信息披露负责人:蒋松云

      联系电话:010-66106912

      传真:010-66106904

      电子邮箱:custody@icbc.com.cn

      (四)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投资者可以登陆本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gffunds.com.cn查阅本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也可以到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办公地点查阅本基金半年度报告。

      二、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一)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二)基金净值表现

      1、本基金本报告期单位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2、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单位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动%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比较图

      

      注: (1)业绩比较基准:65%*中信标普300指数收益+35%*中信标普国债指数收益。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4年7月26日,图示时间段为2004年7月26日至2007年6月30日。

      三、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本基金管理人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香江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91号文批准于2003年8月5日成立,目前实收资本为1.2亿元人民币。

      本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设合规审核委员会、薪酬与资格审查委员会、战略规划委员会三个专业委员会。公司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14个部门:投资管理部、研究发展部、市场拓展部、机构理财部、规划发展部、监察稽核部、风险控制部、综合管理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信息技术部、注册登记部、中央交易室、基金会计部、金融工程部。此外,还设立了北京分公司、广州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

      截止到2007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七只开放式基金---广发聚富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稳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小盘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货币市场基金、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规模为572.63亿元。

      (二)基金经理情况:

      冯永欢,男,经济学硕士,3年基金业从业经历,曾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总经理助理、行业研究员、广发稳健增长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三)基金运作合规性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广发稳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四)基金运作及市场情况回顾与展望

      1、宏观经济与市场回顾

      上半年,在宏观经济持续向好、各行业业绩预期不断上调的背景下,市场普涨,而二季度出台的诸多政策为市场的调整找到了理由。

      2、操作回顾:

      广发稳健上半年净值增长65.89%,超越比较基准。在行业配置上,一方面,我们依然坚持重配地产、装备制造,只是结构略作调整;另一方面,减持了市盈率较高的食品饮料,增持了估值最有吸引力的金融股(尤其是银行),相信这一调整在未来一段时间将带来正面效果。

      3、未来展望: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认为,股市的前景从根本上是取决于未来的宏观经济的,所谓的加息、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等政策并不能改变宏观经济的趋势,也不能对众多绩优股的业绩造成多大的负面影响,所以在看不到宏观经济向下的拐点时,本基金管理人始终是看好市场的。

      下半年,本基金管理人最看好地产和金融(主要是银行股)。在人民币升值、资产价格持续上涨的时期,这两个板块会持续受益、业绩会持续超出预期,特别是地产公司,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以及结算面积的快速增长将使地产公司的业绩大大超过市场预期,未来估值有可能提高。另外,装备制造业仍可长期看好。

      四、托管人报告

      2007年上半年,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广发稳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2007年上半年,广发稳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广发稳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托管人依法对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2007年上半年所编制和披露的广发稳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

      2007年 8月22日

      五、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会计报表

      资产负债表

      (2007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经营业绩表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收益分配表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净值变动表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会计报表附注

      1、基金简介

      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4]78号文《关于同意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的批准,由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于2004年6月2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并于2004年7月26日正式成立。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2,297,041,086.1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募集期间为2004年6月21日至2004年7月21日,募集资金总额2,297,041,086.190元,其中募集资金的银行存款利息为217,690.82元,上述资金已经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2、主要会计政策

      (1)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的规定而编制。

      (2)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会计报表实际编制期间为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止。

      (3)记帐本位币

      本基金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4)记帐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的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基础,除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及权证投资按本附注所述的估值方法计价外,其他所有报表项目均按历史成本计价。

      (5)基金资产的估值方法

      上市流通的股票,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在证券交易所市场流通的债券,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

      配股和增发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上市交易流通的权证,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当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未上市交易的权证,以能反映权证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按成本估值。

      未上市债券按成本估值。

      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按购入成本估值。

      可转换债,按交易所提供的该证券收盘价(减应收利息)进行估值。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估值对象为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国债、股息红利、债券利息和银行存款本息等资产。

      (6)证券投资的成本计价方法

      按加权移动平均法计算库存证券的成本。当日有买入和卖出时,先计算成本后计算买卖证券价差。

      股票: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

      a.上交所买入股票成本:由买入金额、买入印花税、买入过户费、买入经手费、买入证管费和买入佣金组成;

      b.深交所买入股票成本:由买入金额、买入印花税、买入经手费和买入佣金组成;

      c.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的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的股票复牌日冲减其股票投资成本。

      债券:

      a.买入上市债券按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如果应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b.买入非上市债券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c.债券买卖不计佣金;

      权证: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帐;

      由股权分置改革而被动获得的权证,在确认日记录所获分配的权证数量,权证初始成本为零。

      买入返售证券:

      买入返售证券成本: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融券业务,按成交日扣除手续费后的应付金额确认买入返售证券投资;通过银行间市场进行融券业务,按实际支付的价款确认买入返售证券投资。

      (7)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和摊销期限

      待摊费用按直线法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8)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差价收入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债券差价收入:

      卖出交易所上市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并按应收取的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卖出银行间市场交易债券,于实际收到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并按实际收到的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权证差价收入: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权证差价收入,并按卖出权证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存款利息收入按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

      股利收入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入账;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

      其他收入于实际收到时确认收入。

      (9)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基金管理费按照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基金托管费按照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10)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为基金净收益的100%;

      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人可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单位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单位份额,除以上情况,在投资者选择现金分红时,不得将红利再投资。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

      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基金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亏损,则基金当年不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1)基金申购、赎回的确认

      在收到基金投资人申购或赎回申请之日后,于下一个工作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于确认日按照实收基金、未实现利得、未分配收益和损益平准金的余额占基金净值的比例,将确认有效的申购或赎回款项分割为三部分,分别确认为实收基金、未实现利得、损益平准金的增加或减少。

      (12)实收基金

      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由于申购、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的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赎回确认日列示。

      (13)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为申购、赎回款中所含的按基金未分配净收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一部分金额,于计算基金申购、赎回确认日列示,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收益。

      3、主要税项

      (1)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自2007年5月30日起,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按照3%。的税率征收印花税。在此之前,2005年1月24日至2007年5月29日期间,按1%。的税率征收印花税,2005年1月24日之前,均按2%。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及债券发行企业在向其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和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5]102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与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对本基金自2005年6月13日起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4、主要关联交易及其关联方

      (1)关联方关系

      

      (2)通过关联席位进行的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A.2007年1月1日-6月30日本基金通过关联方席位的股票、债券和权证成交量以及回购交易量

      a.2007年1月1日-6月30日本基金通过关联方席位的股票、债券和权证成交量

      

      b.2007年1月1日-6月30日本基金通过关联方席位债券回购成交量:

      

      B.2006年1月1日-6月30日本基金通过关联方席位的股票、债券和权证成交量以及回购交易量

      a.2006 年1月1日-6月30日本基金通过关联方席位的股票、债券和权证成交量

      

      b.2006年1月1日-6月30日本基金通过关联方席位债券回购成交量:

      

      股票交易佣金的计提标准:支付佣金=股票成交金额*佣金比例-证管费-经手费-结算风险金(含债券交易)。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佣金比率是公允的。

      根据《证券研究服务协议》,本基金管理人从关联方获得证券研究综合服务。

      (3)基金管理人报酬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 %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本基金本期计提管理人报酬为50,382,355.66 元。

      (4)基金托管人费用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本期计提托管人报酬为 8,397,059.31 元。

      (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和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并且按照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

      

      (6)关联方持有的基金份额

      截止2007年6月30日,本基金关联方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5、流通受到限制的基金资产

      本基金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因非公开发行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情况如下:

      

      本基金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因临时公告停牌的股票情况如下:

      

      六、投资组合报告

      (一) 基金资产配置组合

      

      (二)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一)本基金持有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www.gffunds.com.cn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