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
开出央企节能减排时间表
2007年08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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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昨天召开的“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获悉,国务院国资委已经为中央企业节能减排任务列出具体时间表。
按照到“十一五”期末,中央企业要确保完成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总体目标,结合中央企业第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2007年至2009年的节能减排分解目标是:2009年,中央企业石油石化行业主要产品单耗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05年下降16%,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9.3%,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8.4%;单位增加值新水用量下降24%。
同时要求钢铁行业2009年各项节能减排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重点企业的主要产品单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05年下降16%,吨钢综合能耗下降10%;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16%,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23%。
2009年,火力发电企业平均供电煤耗接近国际平均水平,供电煤耗比2005年降低5.1%,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27.8%;电网企业综合线损率平均下降0.36个百分点以上,接近国际平均水平。
同时,对有色、交通运输、化工、煤炭、建材等行业也列出具体节能减排目标。
国资委同时提出,将节能减排纳入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坚决防止发生高耗能、高污染生产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完不成节能减排任务的企业,将根据情节相应给予扣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