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暨取消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8月24日以电子传递方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8月28日在南京市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成员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南京G30地块变更开发主体的议案
2007年6月19日,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京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东方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成功竞得南京NO.2007G30地块,成交价格为1.88亿元人民币。鉴于本公司具有更好的资金优势和开发实力,经本公司与东方公司协商,双方同意将上述地块移交由本公司开发建设,东方公司已支付的相关成本费用均由本公司承担,该项目的权属证书将直接办至本公司名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上城风景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曾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南京上城风景二期项目,南京上城风景二期由南京NO.2003G44号的部分地块及南京NO.2007G30号地块组成,项目由南京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得,原计划由该公司开发建设。
现鉴于南京NO.2007G30地块的开发主体将由南京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因此调整南京上城风景二期项目为开发南京NO.2007G30地块,并相应调整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投资设立无锡子公司开发无锡项目的议案
为开发本公司竞得的无锡土地储备项目,公司拟投资设立无锡全资子公司(公司名称待定)。无锡子公司计划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本公司以支付的“锡国土2007-37”地块的部分土地出让金作为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无锡子公司成立后,公司竞得的“锡国土2007-37”项目将交由该公司开发建设。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取消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取消原定于2007年9月12日召开的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30日
附件: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上城风景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项目概况
上城风景项目位于南京市新尧新城中心,东起栖霞区区政府,西止栖霞区公安分局;北侧为尧佳路,南临尧化门街。上城风景项目总占地13.8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2.28万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开发一期正在施工和热销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二期工程。
二期总占地面积5.8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1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8.48万平方米,共建配套及地下车库1.68万平方米。
本项目拟规划建设成以小户型为主的普通住宅小区,二期计划于2007年12月开工。
2、权益情况
本项目由母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3、预计投资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4.70亿元,其中,地价1.96亿元,建造成本1.68亿元,期间费用1.06亿元。拟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3亿元,项目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
4、收益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