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董事长郝伟哲因公外出委托董事刘永代为表决、独立董事沈国权委托独立董事黄明代为表决。
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郝伟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永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永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因资金交收违约,另有17,690,469股股票,被登记结算系统扣押。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5 董事会报告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3,390.31万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5.6.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7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9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哈药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6.07%股权。实际出售金额为182,027,416.14元。该事项已于2006年7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2006年8月18日,该次交易获黑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哈药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性质界定的批复》(黑国资产[2006]270号);2006年12月29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同意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6〕303号),同意豁免哈药集团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2007年1月9日,公司办理完毕相应的股权过户手续。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3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27,580.86万元,余额11,184.47万元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5 其它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6.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和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04年12月16日,本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哈药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为消除南方证券违规持股对本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的不利影响,维护本公司正常、有序的经营秩序,保护广大股东利益,哈药集团有限公司经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拟以全面要约的方式收购除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已持有的非流通股以外的本公司的全部股份。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04年12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哈药集团(600664)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截止本报告报出日,该要约收购事项尚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尚未正式实施。
2005年6月17日,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提起了股东权纠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确认被告违法持有本公司股票,判令被告以该股票在本公司行使股东权利的行为构成对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合法权益的侵害,并要求停止侵权、排除妨害、消除影响,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决定立案受理,尚未有审判结果。
2)、公司与三精制药往来款项问题
2007年1月,本公司完成了将持有的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三精制药”)的16.07%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哈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哈药集团”)的全部工作,转让后本公司持有三精制药30%的股权,三精制药由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变为公司关联方。由此导致三精制药在作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时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欠本公司2.31亿元的款项演变为关联方欠款。
为解决上述问题,公司经与三精制药进行协商,就三精制药历史形成的欠本公司的2.31亿元的款项作出了还款安排,该事项业经公司于2007年4月14日召开的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截止本报告期末,三精制药已按计划还款9000万元,余额将在年底前清偿完毕。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07年06月30日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编制单位: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郝伟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永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07年06月30日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编制单位: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