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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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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工业园土地置换问题的提示性公告
    (上接D15版)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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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工业园土地置换问题的提示性公告
    2007年08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ST花炮        证券代码:600599        编号:临2007-028

      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工业园土地置换问题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我公司组建期间,浏阳市财政局(以下简称“财政局”)作为发起股东,将位于浏阳市洞阳乡地界原名为浏阳市生物医药工业园(现名为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中的70.1亩工业用地(以下简称“工业园土地”)以股本出资方式注入公司。但由于该地产权存在争议,虽历经多年,多方协调,至今仍无法正常使用。这一问题已引起了广大投资者和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近日,中国证监会湖南省监管局也曾就此问题发出监管函,督促公司和两大股东尽快予以解决。

      由于这一问题的形成由来已久,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具有一定的复杂性,解决起来确有相当难度。但尽管如此,公司和财政局都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前后共出台了三套解决方案:

      2007年5月,财政局提出第一套解决方案,即由浏阳市政府在浏阳市永和镇提供一块同等价值的土地进行置换。但由于该地块远离浏阳市城区,不便使用,被公司拒绝。

      2007年7月,财政局提出第二套方案,由浏阳市政府出面协调,提供位于城区的法院和工商银行旧址进行土地置换。我公司在进行了详细的调研后认为,该地块虽位于城区,但面积较小,四向退让后,单独开发价值不高,因此也予否决。

      2007年8月,借浏阳市政府规划浏阳市烟花销售展示中心和我公司总部选址另建的契机,财政局经与公司反复协商,以工业园土地冲抵公司征地款方式形成第三套方案,该方案以正式协议的方式于2007年8月28日在浏阳市签署,该协议需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我公司认为,工业园土地问题在双方所签订协议的框架下将得到较好解决。

      特此公告。

      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