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2007年08月3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名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07-032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财产保全的基本情况
自公司在2007年8月24日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作出公告(详见公司公告2007-031号)后,为了便于该案件将来的判决得以执行,公司依法于2007年8月29日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要求查封被告张小飞持有的南京天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0%的股权。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8月29日依法作出了编号为“(2007)宁民二初字第239号之一”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被告张小飞持有的南京天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0%的股权。”目前,该股权已被查封。
二、其他说明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上述财产保全事项,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业务未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一步发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2007)宁民二初字第23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