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07年第2号)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5 年12 月15 日证监基金字[2005]195 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 年1 月19 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除特别说明外,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7年7月1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7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2006 年1 月19 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设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孟立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电话:0755-26948043
联系人:秦燕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8号文核准设立,注册资本为12500万元人民币。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59号文核准。目前公司股东及出资比例为: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Nikko Asset Management Co., Ltd.)40%,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孟立坤先生,工学博士。历任海军工程学院、太原机械学院教师;北京市丰台区科委工程师;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2001年至今,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独立董事曹凤岐先生,教授。历任北京大学经济系讲师;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教授。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金融学会副会长。
独立董事强力先生,教授。现任西北政法学院教授、经济法系副主任、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金融证券法研究中心主任。
独立董事林义相先生,经济学博士学位。1983年获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1989年获法国巴黎第十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1989年至1994年,就职于法国储蓄与信托银行(CDC)股票部,从事股票投资分析工作;1994年至1996年,就职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历任高级专家、研究信息部副主任、证券交易监控系统负责人;1996年至2001年,任职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2001年至今,任职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董事Miyazato Hiroki(宫里启晖)先生,1993年毕业于日本东京大学生物理学系,获硕士学位。1993年至1994年,任职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银行东京分行债券交易经理助理;1994年至1996年,任职德国农业中央银行东京分行债券交易经理;1996年至1998年,任职日本长期信用银行总行债券交易基金经理;1998年至1999年,任职摩根大通银行东京分行外汇交易全球市场主管;1999年至今,任职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中华区总监、高级基金经理。
董事Allen Yan(颜锡廉)先生,2000年毕业于日本一桥大学商学院,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0 年至2001年,任职美国富达投资公司财务分析员;2001年至2006年,任职日本富达投资公司财务经理;2006年至今,任职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企划与分析部部长。
董事马金声先生,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副主任、主任,金银管理司司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副董事长。
董事吕秋梅女士,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国信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至今,历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
董事吴冶平先生,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银行深圳国际信托咨询公司证券发行部项目经理;深圳市安信财务顾问有限公司上市策划部经理;华夏证券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企业购并部经理;国信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公司研究部总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助理。2001年至今,历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督察长。
2、监事
监事程燕春先生,1966年生,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长期在中国建设银行工作,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南昌市城东支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监察室案件检查处正科级监察员、中国建设银行基金托管部市场处负责人、监管处负责人、信息披露负责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吕秋梅女士,同上。
副总经理刘模林先生,1969 年生,华中理工大学机械工程硕士。具有13 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武汉市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研究部经理、花桥证券营业部经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策划部策略和行业研究员、总监、机构理财部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现同时担任通宝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和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督察长吴冶平先生,同上。
4、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情况
陶武彬先生,硕士学位,9年证券从业经验。曾先后在中国化工建设深圳公司、深圳市深投投资有限公司、香港京华山一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研究、投资和投资银行等工作,2001 年1 月加入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研究部总监助理、融通新蓝筹基金经理助理等职。除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外,陶武彬先生自2003 年9 月30 日至今,一直担任融通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情况
自本基金成立至今,一直由陶武彬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由总经理吕秋梅女士、副总经理刘模林先生、总经理助理侯儒波先生、首席分析师冯宇辉先生、基金经理陶武彬先生组成。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4号
成立日期: 1996年2月7日
注册资本: 2,586,721,300元
法定代表人: 董文标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托管部门联系人:辛洁
联系电话:010-58560666
中国民生银行于1996年1月12日在北京正式成立,是我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同时又是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建立的规范的股份制金融企业。多种经济成份在中国金融业的涉足和实现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中国民生银行有别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而为国内外经济界、金融界所关注。中国民生银行成立10年来,业务不断拓展,规模不断扩大,效益逐年递增,并保持了良好的资产质量。
2000年12月19日,中国民生银行A股股票(60001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3年3月18日,中国民生银行40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交所正式挂牌交易。2004年11月8日,中国民生银行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58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券,成为中国第一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私募发行次级债券的商业银行。2005年10月26日,民生银行成功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成为国内首家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商业银行,为中国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提供了成功范例。
中国民生银行自上市以来,按照“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培育人才;严格管理,规范行为,敬业守法;讲究质量,提高效益,健康发展”的经营发展方针,在改革发展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先后推出了“大集中”科技平台、“两率”考核机制、“三卡”工程、独立评审制度、八大基础管理系统、集中处理商业模式及事业部改革等制度创新,实现了低风险、快增长、高效益的战略目标,树立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崭新的商业银行形象。
2002年4月,根据国际通行蓝筹股标准评选出的“我心中的蓝筹股”,民生银行位列“十佳蓝筹股”第6位。
2002年6月,《上市公司》杂志评出的2001年度“上市公司50强”,民生银行由上年度第13位上升为第8位。
2003年全球竞争力组织对中国上市公司企业竞争力评价中,中国民生银行位居第三位。
2004年在“中国最具生命力企业”评选中,中国民生银行排名第十八位,获得了“2004年中国最具生命力百强企业”称号。
2004年7月出版的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按一级资本等项指标综合排序的全球前1000家商业银行中,中国民生银行位列第310位;
2005年,在《银行家》杂志公布的中国商业银行竞争力报告中,中国民生银行综合竞争力排名第二,其中资产质量、人力资源竞争力、公司治理竞争力排名第一;金融创新竞争力、服务质量竞争力排名第二;科技竞争力、内控机制竞争力排名第三。
据2005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在亚洲200家银行中按总资产排名,民生银行位列第28位。
2005年度中国企业信息化500强中,中国民生银行排名第22位。
根据英国《银行家》(The Banker)2006年7月发布的全球1000家银行最新排名,中国民生银行由2005年的第287位上升到第247位, 在该杂志对中国大陆的银行排名中,位列第8位。
在“2005年度财经风云榜”评选活动中,民生银行荣获“2005年度最佳网上银行”称号。
2006年,中国民生银行荣获“扶贫中国行2005年度贡献奖”、“中国最受尊敬企业”称号、“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价值排名”榜首。
在“2006民营上市公司100强”中位列第一名,并在市值、社会贡献两项分榜单中名列第一。
在《福布斯》中文版评选的“2006中国顶尖企业十强榜”上,民生银行位列第七名。
2006年11月8日,中国民生银行获得由中央电视台、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环球企业家》颁发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百家优秀企业奖。
2007年3月, 中国民生银行获得2006年度“中华慈善奖”提名奖。
2、主要人员情况
陈凌:女,高级会计师。2007年2月起任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负责人,2007年6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275号批复,核准其证券投资基金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历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财务部;中国有色财务公司处长;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中国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副主任、北京管理部副总经理、西安分行行长、总行年金筹备组组长等职务。具有丰富的大型企业集团、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商业银行的从业工作经历和管理工作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9日获得基金托管资格,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颁布后首家获批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的银行。为了更好地发挥后发优势,大力发展托管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伊始就本着充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托管服务的原则,高起点地建立系统、完善制度、组织人员。资产托管部目前共有员工15人,平均年龄35岁,100%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0%以上员工具有硕士以上文凭。基金业务人员100%都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截止到2007年6月30日,本行共托管基金7只,分别为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东方金帐簿货币市场基金、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证券投资基金、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资产为146亿元。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编:518053
联系人:张权
联系电话:(0755)26948040
传真:(0755)26935005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755)26948088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241-1243室
邮编:100032
联系人:宋雅萍
联系电话:(010)88091528转165
传真:(010)88091635
(3)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27层I、J单元
邮编:200120
联系人:林文兵
联系电话:(021)58402858转201
传真:(021)58402858转333
2、代销机构: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甲4号
法定代表人: 董文标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电话:(010)58351666
传真:(010)58560794
联系人:吴杰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83195834
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朱虹 刘薇
客服电话:95555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 芮敏祺
(4)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010)6518675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5)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转2181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林建闽
(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联系人:黄健
(7)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电话:(0755)82493561
传真:(0755)82492187
联系人:盛宗凌
(8)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楼
法定代表人:郑辉
电话:(0755)83025695
联系人:金春
(9)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298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7、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11)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587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 郭京华
(12)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魏云鹏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联系人:高峰
(1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720号20楼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电话:(021)50367888
联系人:盛云
(1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转6507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
(1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54033888
联系人:黄维琳
(16)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保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联系人:杨盛芳
(1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15-16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68816000转1587
联系人:刘晨
(18)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三路平安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杨秀丽
电话:(0755)82440136、82450826
联系人:余江
(19)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66号
法定代表人:汪永平
电话:(0551)5161671
联系人:唐泳
(20)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处大街安贞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电话:(010)64482828转390
传真:(010)64482090
联系人:马泽承
(21)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转882、721
传真:(025)84579879
联系人:袁红彬
(2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人民大街138-1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李树
电话:(0431)96688转99、(0431)5096733
传真:(0431)5680032
联系人:高新宇
(23)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8号
法人代表:张华东
电话:(025)83364032
传真:(025)83364032
联系人:胥春阳
公司网站: www.njzq.com.cn
(24)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330003)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信达大厦10-13楼
法定代表人:管荣升
电话:(0791)6289771
传真:(0791)6289395
联系人:万齐志
公司网址:www.gsstock.com
(25)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笋岗路中民时代广场B座25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电话:(0755)25832493
传真:(0755)2583171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26)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6层
法定代表人:汤世生
电话:(010)62267799转6416
传真:010-62294470
联系人:张智红
网址:http://www.ehongyuan.com/
(27)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0层
法定代表人:平岳
电话:(021)68604866
传真:(021)50372474
联系人:张静
网址:www.bocichina.com.cn
(28)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长江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钱凯法
电话:025-84784782
联系人:舒萌菲
网址:www.thope.com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设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孟立坤
电话:(0755)26948075
联系人:杜嘉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7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703室
法定代表人:傅洋
联系人:娄爱东 王琪
经办律师:娄爱东 王琪
联系电话:(010)85262828
传真:(010)85262826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朝阳区北大街6号北海万泰大厦802—807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16层
法定代表人:葛明
经办注册会计师:葛明、金馨
电话:(010)65246688
传真:(010)85188298
五、基金名称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投资目标
在强调本金安全性、资产充分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
八、基金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包括: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以及经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并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九、投资策略
1.利率预期和资产配置策略
根据宏观经济指标(如利率水平、CPI指标、GDP增长率、货币供应量、汇率等),重点关注利率变化趋势,决定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根据各大类属资产的收益水平、平均剩余期限、流动性特征(如平均日交易量、交易场所、机构投资者持仓情况、回购抵押情况等),决定基金投资组合中各类属资产的配置比例。
2、估值策略
建立不同品种的收益率曲线预测模型,并通过这些模型进行估值,确定价格中枢的变动趋势。根据收益率、流动性、风险匹配原则以及债券的估值原则构建投资组合,合理选择不同市场中有投资价值的券种,并根据投资环境的变化相机调整。
3、久期控制和流动性管理策略
为控制风险、保证流动性,根据持有人的平均持有期限确定组合的平均持有期限。组合久期控制在180天以内,并通过控制同业存款的比例、保留充足的可变现资产和平均安排回购到期期限,保证组合的一定流动性
4、选时与套利策略
市场和品种的多样性以及风险收益差异提供了丰富的无风险套利机会,比如:
(1)分析市场变动趋势,把握回购利率波动规律,对回购资产进行时间方向上的动态配置策略。根据回购利差进行回购品种的配置比例调整。
(2)把握大盘新股发行、季节因素、日历效应等,捕捉回购利率的高点。对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出现的跨市场套利机会,进行跨市场套利。
(3)对于跨期限套利,进行严格的实证检验,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进行操作。在短期债券的单个债券选择上利用收益率利差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以及含权债券价值变动策略选择收益率高或价值被低估的短期债券,进行投资决策。
(四)基金投资组合管理办法
1、投资组合
投资组合的原则是追求收益性、流动性和安全性的有机结合。本基金通过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在保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条件下,获取稳定的收益。本基金投资组合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企业债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短期企业债券,不得超过该短期企业债券的10%;
(3)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
(4)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80天;
(5)本基金不得与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进行交易,不得通过交易上的安排人为降低剩余期限的真实天数;
(6)除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外,本基金的投资组合中,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因发生巨额赎回致使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5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7)本基金持有的剩余期限不超过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总计不得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
(8)本基金买断式回购融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397天;
(9)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融资券及短期企业债券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因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
(11)本基金可投资于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资产支持证券。
A、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B、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C、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D、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E、因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不符合上述第B 项和第D项规定的比例,基金管理人将在10交易日内调整完毕。
F、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须具有评级资质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持续信用评级。本基金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评级,应不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A 级或相当于AAA 级的信用级别。
G、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2)遵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13)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导致投资组合超出上述1-3项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上述标准。
2、投资组合构建和调整方法
(1)判断利率走势和决定资产配置:本基金投资团队依据对宏观经济以及货币、利率政策的研究和预期提出资产配置方案,设定投资组合的期限,将利率风险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2)综合投资价值分析和品种选择:将资产配置方案落实在具体的投资品种上。具体将通过综合考虑流动性风险约束条件、信用风险约束条件,使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构建优化投资组合。其中,投资组合优化的操作方法是,在确定投资组合的久期之后,综合考虑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约束条件,利用优化技术对组合约束比例进行单独优化,之后再综合各个约束条件确定投资组合的比例构成并进行收益率优化,决定明细投资品种以及投资数量,形成投资组合的完整方案。
(3)投资组合的动态调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包括核心投资组合、流动性投资组合以及同业存款/现金。
核心投资组合以获取收益为目的,以397天内到期的债券、央行票据以及中长期回购为主;流动性组合以保证流动性并灵活获取一定收益为目的,以短期回购品种为主;同业存款/现金主要是以保障经常性赎回为目的,可以即时支付的资产。
如果预测短期货币市场利率将上升,则适当增加流动性投资组合的比例;如预测短期货币市场利率将下降,则适当增加核心投资组合的比例。
3、投资决策及操作
(1)确定投资策略
基金经理在宏观、货币市场以及金融工程研究员提供的研究报告基础上完成投资策略报告,并上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投资决策委员会修改批准后,由基金经理进行具体实施,并交由监察稽核部备案监督。
(2)进行资产配置
基金经理根据上述研究报告设计合理的久期,对基金资产在每个市场进行合理地配置,并根据市场的流动性状况对资产配置进行调整。
(3)建立投资组合
运用组合优化模型构建初始比例,然后根据市场的变动情况及时对组合进行调整。但是调整的幅度不得超越整体的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策略。
(4)组合监控与调整
组合监控与调整的理由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可能出现市场失效,例如出现了极具吸引力的短线买入或者卖出机会;二是基于风险控制的需要,由专门的风险管理小组对持仓和交易进行监控,基金经理或者风险管理小组发现组合局部或者整体风险超标时,基金经理应立即对组合进行调整。
(5)风险报告与业绩分析
风险管理小组每日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出具风险管理报告,同时还将定期对基金业绩进行归因分析,为基金管理提供客观依据。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对上述投资程序作出调整。
(6)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及风险控制措施
A、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与基金投资目标相一致的前提下,可本着谨慎和风险可控的原则,为取得与承担风险相称的收益,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
a、买入持有策略
基金可在与投资目标一致的前提下,买入并持有资产支持证券,以获取相应的利息收入。
b、利率预期策略
根据对利率趋势、提前还款率等的预期,预测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率的变化趋势,从而决定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买入或卖出。
c、信用利差策略
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评估,分析预期违约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变化趋势,评估其信用利差是否合理,并预测其变化趋势,通过其信用质量的改善和信用利差的缩小获利。
d、相对价值策略
通过计算资产支持证券的名义利差、静态利差及期权调整利差等指标,将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风险特征与其他资产类别和债券的收益风险比较,确定其是否具有相对价值,从而决定对其整体或个券的买入和卖出。
B、风险控制措施
a、通过严格的投资流程控制投资风险,基金经理及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投资授权制度。
b、在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时,首先应由固定收益研究员提出资产支持证券产品的风险收益报告和投资建议,基金经理根据公司投委会决定的资产配置计划和相应的投资权限,参考固定收益研究员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收益报告,充分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收益特征,确定具体投资方案,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谨慎进行投资。
c、基金交易部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同时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监控内容包括基金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比例及交易对手风险控制等。
d、固定收益小组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风险和绩效评估,密切跟踪影响基金所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变化的各种因素,并在投资中进行相应操作,以规避信用风险的上升。
e、固定收益小组负责不断完善资产支持证券定价模型,并评估模型风险。密切跟踪影响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率变化的各种因素,并评估其对资产支持证券持有期收益的影响,并进行相应的投资操作。
f、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时将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上市等流动性安排,并考虑其对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影响,分散投资,确保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具有适当的流动性。
g、基金经理将密切关注影响债务人提前偿还的各种因素,并评估其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价值的影响,并进行相应的投资决策。
h、本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应技术手段,使基金相关操作以谨慎安全的方式进行,确保基金及持有人利益得到保障。
i、本公司将严格审查所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法律文件,确保各业务环节都有适当的法律保障。
4、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的计算
(1)本基金采用如下公式计算平均剩余期限(天):
平均剩余期限(天)=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剩余期限-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剩余期限+债券正回购×剩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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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债券正回购
其中: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包括现金类资产(含银行存款、清算备付金、交易保证金、证券清算款、买断式回购履约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逆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回购债券、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包括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正回购、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返售债券等。
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附息债券成本包括债券的面值和折溢价;贴现式债券成本包括债券投资成本和内在应收利息。
(2)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剩余期限的计算标准
① 银行存款、清算备付金、交易保证金的剩余期限为0天;证券清算款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交收日的剩余交易日天数计算;买断式回购履约金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② 一年以内(含一年)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③ 组合中债券的剩余期限是指计算日至债券到期日为止所剩余的天数,以下情况除外:
允许投资的浮动利率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下一个利率调整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④ 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回购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⑤ 中央银行票据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中央银行票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⑥ 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回购债券的剩余期限为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
⑦ 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返售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回购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⑧ 短期融资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短期融资券到期日所剩余的天数计算。
十、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以货币市场工具为投资对象,因此,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税后利率。
在合理的市场化利率基准推出的情况下,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确定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认为,业绩的选择标准需要合理、透明,为广大投资者所接受。本基金业绩基准是投资者最熟知、最容易获得的低风险收益率。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债券和混合型基金。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中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8月1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说明:报告期内无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资产净值20%的情形。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2)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4、报告期末债券投资组合
(1)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2)基金投资前十名债券明细
5、“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和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没有出现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3)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证券投资决策程序。
(4)其他资产的构成
(5)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无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本基金收益分配是按月结转份额。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07年6月30日。
十四、基金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转换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与律师费;
(7)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8)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9)银行汇划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