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2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7年8月20日以传真、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4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国晨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7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韩连贵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的议案》
公司日前收到公司监事韩连贵先生的辞呈,韩连贵先生因退休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公司监事会同意韩连贵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并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