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董事张鸿、官调生,独立董事李中和、易仁萍因公请假,分别委托副董事长孙志鸿、董事沈希军、独立董事钱志泓代为出席并行使董事权利。
1.3 本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本公司董事长钱衡格先生、总经理肖维箴先生、总会计师李建平先生及资产财务部主任徐秀云女士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集团的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之间重大差异的说明:
(i)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土地使用权以历史成本减累计摊销及减值亏损列示。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土地使用权以重估值减累计摊销及减值亏损列示。
(ii)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分类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需再进行折旧或摊销。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并无对持有待售资产的具体规定,处置组仍应继续进行折旧或摊销。
由此,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定的此类资产的账面值较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高。由于计提减值亏损的基础不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定确认于利润表中的减值亏损也因此不同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注:* 本报告期内持有本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股份质押或冻结数量。
** 代表国家持有股份。
*** 代理不同客户持有。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5 董事会报告
以下至5.1前的说明段涉及之财务数据(如适用)均节录自本集团按国际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编制之未经审计中期财务报告
1.市场回顾
二零零七上半年境内聚酯业行情总体上有所好转,聚酯产品盈利空间有所扩大,但由于境内聚酯产能仍供大于求、对二甲苯(“PX”)价格持续高位以及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环境不稳定,聚酯业经营形势依然严峻。第一季度,由于受下游纺织品需求启动较慢的影响,境内聚酯原料及产品价格总体呈振荡下跌走势;四月份和五月份,在聚酯原料成本因素的推动和下游纺织品需求增长加快的影响下,境内聚酯产品价格振荡上涨且盈利空间逐步扩大;进入六月份,由于受下游纺织品需求季节性放缓的影响,境内聚酯原料和产品价格有所下跌并逐步趋于稳定。
二零零七年上半年,境内聚酯产能仍保持低速增长,新增聚酯产能约80.0万吨。上半年境内涤纶纤维总供应量达9,541.7千吨,同比增长16.5%,其中产量同比增长18.6%。与此同时,由于中国纺织品和服装出口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出口金额达754.7亿美元,同比增长17.6%,境内涤纶纤维总消费量同比增长13.3%,达8,544.2千吨,境内聚酯产品需求继续保持较快增长。
2.生产经营回顾
二零零七年上半年,面对严峻的经营形势,本集团继续深化改革调整,奋力开拓经营,严格精细管理,努力压降管理、采购、销售等环节的费用,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生产量(吨)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
销售量(吨)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
产品价格(人民币元/吨,不含增值税)
营业额
二零零七年上半年,由于抓住聚酯行情有所好转的市场时机,大力提高聚酯产品产销量,降本减费,增加PTA产量以及优化产品结构,本集团聚酯产品盈利空间有所扩大;但由于检维修中心改制分流支付减员费用人民币89,239千元,本集团营业利润和税前利润分别比上年同期减少82.4%和66.7%,分别为人民币10,616千元和人民币19,017千元。本公司股东应占利润为人民币52,783千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3%。
于二零零七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总资产人民币10,177,151千元,总负债人民币1,925,936千元,本公司股东应占总权益人民币8,202,333千元。与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资产负债相比(以下简称“与上年末相比”)变化及其主要原因如下:
总资产人民币10,177,151千元,与上年末相比增加人民币131,040千元。其中:流动资产人民币4,459,570千元,与上年末相比增加人民币433,508千元,主要是由于上半年本集团现金净流入增加,资金充裕使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款分别增加人民币102,279千元和人民币295,000千元。非流动资产人民币5,717,581千元,比上年末减少人民币302,468千元,主要是由于发生正常的折旧和摊销。
总负债人民币1,925,936千元,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53,029千元。其中:流动负债人民币1,925,936千元,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53,029千元,主要是由于本集团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增加人民币58,683千元。
于二零零七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资产负债率为18.9%,而于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为18.6%。
于二零零七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银行借款为零(于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零)。本集团银行借款的主要币种为人民币,全部是固定利率借款。本集团的借贷需要并无任何季节性变动。
本集团二零零七年上半年的负债资本比率为零(二零零六年上半年:零)。负债资本比率的计算方法为:长期借款/(长期借款+股东权益)。
资本开支
二零零七年上半年,本集团资本支出为人民币13,867千元,主要用于一批节能降耗、安全环保、挖潜增效等促进存量资产提高效益的技改项目。
3.展望
展望二零零七年下半年,本集团经营环境依然严峻:一是国际原油价格仍将高位运行, PX价格也将由于供应偏紧而保持高位,从而影响聚酯产业链利润进一步向上游转移;二是中国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人民币升值和国际贸易摩擦可能加剧等因素将增加中国纺织品和服装出口环境中的不稳定因素,从而加大境内聚酯业的经营风险。
与此同时,本集团仍面临着一些有利因素:一是中国经济保持较快增长,将扩大国内纺织品的需求。从上半年来看,中国纺织业产销量和效益明显增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5.4%。二是虽然中国纺织品和服装出口的增幅可能有所放缓,但仍将保持较快增长,从而拉动境内聚酯产品需求稳步增加。
下半年,面对严峻的经营环境,本集团将继续推进改革,深化调整,加强管理,降本减费,力争取得较好的经营效益。下半年,本集团将重点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一、严格精细管理,保持装置安全稳定运行
本集团将进一步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制,严格精细管理,强化制度执行和过程监控,进一步加强装置、设备运行的管理维护,努力减少非计划停车,确保装置安全稳定运行;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和装置运行状况,合理选择大修时机,并提前做好大修的前期准备工作。下半年,计划生产聚酯产品104.3万吨,预计全年产量211.5万吨,同比增长2.8%。计划生产PTA50.8万吨,预计全年产量101.1万吨,同比增长0.6%。
二、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做好产供销衔接平衡和优化
本集团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进一步强化产供销衔接,努力抓好产品销售,控制原料采购节奏,防范市场风险,争取实现效益最大化。下半年,计划销售聚酯产品85.0万吨,产销率达到100%,预计全年销售量170.6万吨,同比增长0.2%。
三、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差别化产品效益贡献
本集团将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做大、做优盈利能力强的差别化、专用料产品;同时继续推进定线、定品种、定用户工作,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努力增加差别化产品的效益贡献。下半年,计划生产聚酯专用料42.1万吨,专用料比率达到84.1%;计划生产差别化纤维22.5万吨,差别化率达到66.9%。
四、大力降本减费,努力开拓公用工程对外经营
本集团将继续落实年初制定的各项降本减费措施,进一步严格全面预算管理,严格管理预算外费用,努力完成费用控制目标;继续深化节能减排工作,大力压降能耗、物耗;继续加大公用工程的对外经营力度,充分发挥公用工程装置能力,努力增加效益。
五、推进改革调整和市场化运作
本集团将按照市场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继续推进改革调整和市场化运作。一是积极推进辅业改制分流,精干主业,降低成本,提高聚酯化工主业的竞争力;二是组织开展管理、技术岗位新一轮竞争竞聘,进一步减少用工总量,降低人工成本;同时进一步优化调整管理业务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二零零七年下半年,本集团资本开支计划为人民币325,150千元。下半年本集团将继续按照谨慎原则,安排资本开支的实施进度,力求投资回报最大化。预计100万吨/年PTA项目支出为人民币200,000千元。计划中的资本开支将以自有资金及通过银行融资解决。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
注*关联交易情况
(a) 以下为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重大关联交易:
本集团认为进行上述关联交易及选择关联交易方进行交易是必要的,并将持续发生。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也是从本集团生产经营需要和市场实际出发。向上述关联交易人士购买产品将确保本集团原料等安全稳定的供应,因而对本集团是有利的,上述交易乃按市场价格定价。上述关联交易对本集团利润及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
(b)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未进行资产及股权转让关联交易。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报告期内上述关联交易是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按普通业务往来及基于普通的商业交易条件或有关交易的协议基础上进行的,有关的关联交易均遵守两地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零零七年上半年,本集团主营业务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增加了1.5个百分点,为5.7%,主要是由于境内聚酯产品盈利空间有所扩大以及本集团大力提高聚酯产品产销量、增加PTA产量和优化产品结构所致。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5.6.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7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9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3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5 其它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6.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和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需弥补二零零五年度亏损,按照《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于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九日召开的本公司二零零六年度股东年会批准,本公司未派发二零零六年度末期股利。根据本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不派发截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中期股利。
2.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4] 3号)和中国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联合颁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于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九日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在履行了股权分置改革的各项操作程序后,《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得于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八日召开的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通过。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正就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事宜进行研究,目前尚未提出具体方案。
3.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情况。
4. 国家税务总局于二零零七年六月发布了《关于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境外上市公司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664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说明包括本公司在内的第一批到香港发行股票的九家股份制企业的优惠税率已经到期。至二零零六年期间本公司仍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通知》要求已到期税收优惠政策仍在执行的,必须立即予以纠正。对于以往年度适用已到期税收优惠政策所产生的所得税差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目前,本公司正积极与所辖税务局沟通以评定公司的相关情况。到目前为止,本公司已接仪征市国家税务局通知,本公司二零零七年度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由于本公司存在金额较大的以前年度未弥补税务亏损,预计所得税税率的变动对本公司二零零七年度应交所得税费用没有重大影响。以前年度所得税的处理,则未有定论。本公司将继续与税务机关密切联系并对由此而可能给本公司造成的财务影响进行评估,待情况明确后,本公司将及时做出披露。
此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已经于二零零七年三月通过了立法对中国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采取同等的税收体制,并将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本次所得税税率的改变对本集团的影响,有赖于最终颁布的实施细则。
5. 二零零六年七月,美国商务部宣布对原产于中国的涤纶短纤维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为未梳或未经过其它纺前加工的涤纶短纤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及美国商务部已分别于二零零六年八月和十二月作出了产业损害和反倾销的初步裁决。并分别于二零零七年四月和五月作出征收0-44.3%反倾销税的终裁。
本公司在调查期内没有对美国出口该等产品,本公司此次并未应诉。该案对本公司的直接影响不大。
6. 本集团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没有承诺事项需要披露。
7. 除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62条、《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60条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30条的规定所列举的重大事件或须予披露的情况而予以披露的以外,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无任何重大事件或须予披露的情况发生。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07年06月30日
单位: 千元 币种:人民币
编制单位: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钱衡格 总经理:肖维箴 总会计师:李建平 资产财务部主任:徐秀云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07年06月30日
单位: 千元 币种:人民币
编制单位: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钱衡格 总经理:肖维箴 总会计师:李建平 资产财务部主任:徐秀云
合并利润表
2007年1-6月
单位: 千元 币种:人民币
编制单位: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钱衡格 总经理:肖维箴 总会计师:李建平 资产财务部主任:徐秀云
母公司利润表
2007年1-6月
单位: 千元 币种:人民币
编制单位: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钱衡格 总经理:肖维箴 总会计师:李建平 资产财务部主任:徐秀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07年1-6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编制单位: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钱衡格 总经理:肖维箴 总会计师:李建平 资产财务部主任:徐秀云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07年1-6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编制单位: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07年1-6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编制单位: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钱衡格 总经理:肖维箴 总会计师:李建平 资产财务部主任:徐秀云
(下转D5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