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07年1-6月
编制单位: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周苏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莲凤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有才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07年1-6月
编制单位: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周苏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莲凤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有才
7.3 报表附注
7.3.1 如果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有关内容、原因及影响数。
会计政策变更:根据则政部第33 号令、则会【 2006 ] 3 号文和则会【 2006 ] 18 号文的规定,木公司自2007 年1 月1 日起执行则政部2006 年2 月巧日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 和《 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一存货》等38 项具体准则及其应用指南。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这些准则和指南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巧号一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 006 年修订)》 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公司适用的会计政策。
2007年1月1日本公司开始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并根据准则制定了企业会计政策,根据新会计准则,调整事项如下:
(1) 所得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所得税进行处理本公司全面比较了调整后的资产、负债帐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并将两者之间的差异确认了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15,343,900.85元。
(2) 少数股东权益
原会计准则下的少数股权益为28,634,678.49元;本公司按新会计准则调增了期初少数股东权益206,550.74元。
(3)盈余公积
原会计准则下的盈余公积51,597,975.67元;本公司按新会计准则调增了期初盈余公积1,513,735.01元。
(4)未分配利润
原会计准则下的未分配利润212,482,471.84元;本公司按新会计准则调增了期初未分配利润13,789,761.40元。
(5)公司本期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3.2 合并范围变化
报告期内本公司新增子公司武汉龙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出资281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3.8%,报告期将其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苏华
200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