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7年08月3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新材 编号:2007026
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07年8月20日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公司定期于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董事肖水龙先生因公差在外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肖水龙先生书面委托董事刘娇琳女士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许晓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讨论,均以全票同意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长园新材(德清)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长园新材(香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长园新材(德清)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其中长园新材(香港)出资5100万元人民币,占51%的股权,公司出资4900万元人民币,占49%的股权。公司计划用新设立的长园新材(德清)有限公司的名义向浙江华东德清经济开发区申请用地100亩,做为公司进一步开拓华东市场建立华东生产基地的土地储备。
二、审议通过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新会计准则实施后修订公司财务制度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