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已于2007年8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发布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07年9月5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 2007年9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9号天鸿宝景大厦五层
(三)股权登记日:2007年8月29日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该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审议的提案及其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
1、《关于公司符合向首开集团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网络投票表决序号为1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网络投票表决序号为2
3、发行方式:网络投票表决序号为3
4、发行目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为4
5、发行对象:网络投票表决序号为5
6、购买资产范围:网络投票表决序号为6
7、购买资产的定价:网络投票表决序号为7
8、发行价格:网络投票表决序号为8
9、发行数量:网络投票表决序号为9
10、锁定期安排:网络投票表决序号为10
11、上市地点:网络投票表决序号为11
12、本次向首开集团定向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决议有效期:网络投票表决序号为12
13、《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网络投票表决序号为13
14、《关于向首开集团发行股票收购资产协议》网络投票表决序号为14
1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首开集团免于以要约方式收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网络投票表决序号为15
16、《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首开集团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相关事宜的议案》网络投票表决序号为16
17、《关于由新老股东共享向首开集团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议案》网络投票表决序号为17
18、《托管协议》网络投票表决序号为18
19、《单店项目变更合同主体的议案》网络投票表决序号为19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于2007年8月29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公司聘请的财务顾问等。
(八)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九)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2、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2007年9月4日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3号京宝花园二层
邮政编码:100011
联系电话:010-64401277 010-64401653
传真号码:010-64401637
(十)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
附件1: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2: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2、表决议案
3、表决意见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天鸿宝业"A 股的投资者对公司的第一个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首开集团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2、如某投资者对公司的第一个议案投了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单位)出席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中所列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为法人股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