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产品初步明确可以回购
2007年09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但有为
资产证券化产品流通性不足的问题有望改善。央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沈炳熙昨日透露,央行在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后如何进行有效流通已经初步明确了方面,即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允许发行机构有条件地进行回购。
沈炳熙是在浦发银行2007年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推介会上作上述表示的。他指出,在试点初期,央行对于资产支持证券产品的流通采取了逐步放开的做法,允许做限量交易,暂时不放开回购。但通过近期研究,已经对放开资产证券化产品回购问题有了比较一致的认识。
专家告诉记者,资产支持证券目前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尚属创新产品,在银行间市场仅有短短的两年发展历史,在制度上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其中,产品只能在银行间债市进行现券买卖,不能进行回购,流动性严重不足是突出问题之一。
据了解,针对这一问题,浦发银行此次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试点提出了质押融资的构想,拟对A、B档证券给予质押融资的流动性支持,其中A档证券的质押比例为90%,B档证券的质押比例为85%。
据悉,浦发此次资产支持证券试点总规模为43.8亿元,通过优先分层安排,形成优先A、优先B、优先C和次级四个不同信用等级的资产支持证券,均为浮动利率产品,在银行间市场发行,次级债由浦发银行自己持有。该产品是首家股份制中小银行的证券化试点,也是首家采用主承销制的资产证券化试点产品,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
除了获批的浦发银行,沈炳熙还表示,目前已有一批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都提出了资产证券化试点的要求,目前这些机构正在积极研究方案,其中多家机构正在待批。
对于国内进行资产证券化试点后,会不会出现美国次级债那样的危机疑问,沈炳熙表示,国内试点和美国次级债无论是在发行背景还是基础资产质量上都有很大区别,因此不会出现美国次级债危机那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