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特别报道
  • 4:观点·评论
  • 5:金融·证券
  • 6:时事·国内
  • 7:信息披露
  • 8:信息披露
  • A1:公 司
  • A2:上市公司
  • A3:产业·公司
  • A4:信息大全
  • A5:信息大全
  • A6:信息大全
  • A7:上证研究院·经济学人
  • A8:上证研究院
  • A9:上证商学院
  • A10:专 版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B1:理财
  • B2:开市大吉
  • B3:个股精选
  • B4:股民学校
  • B5:维权在线
  • B6:财富人生
  • B7:专栏
  • B8:书评
  • B9:艺术财经
  • B10:艺术财经
  • B11:艺术财经
  • B12:艺术财经
  • C1:基金周刊
  • C2:基金·基金一周
  • C3:基金·封面文章
  • C4:基金·基金投资
  • C5:基金·基金投资
  • C6:基金·投资基金
  • C7:基金·投资基金
  • C8:基金·投资者教育
  • C9:基金·投资者教育
  • C10:基金·私募
  • C11:基金·海外
  • C12:基金·数据
  • C13:基金·数据
  • C14:基金·互动
  • C15:基金·研究
  • C16:基金·人物
  •  
      2007 年 9 月 3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4版:观点·评论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4版:观点·评论
    信用档案共享机制 可推动诚信社会建立
    开拓股市 和创业的通道
    上市公司疯狂圈地存在巨大风险
    发行央票应成为控制当前流动性过剩的重点
    特别国债利息偿付应有约束机制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信用档案共享机制 可推动诚信社会建立
    2007年09月0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王力

      

      8月29日上午,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近几年来,人民银行在信贷征信体系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最重要的标志就是集中统一覆盖全国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成并宣布投产运行。目前,这个数据库已经为1200多万户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为5.7亿自然人建立了档案。

      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如果没有良好的信用环境,将导致社会交易成本大大增加,效率急剧降低,不仅银行业务不能有效进行,整个社会生活都会出现严重问题。我国学者研究得出的结论是,我国市场交易中因诚信缺失、经济秩序问题造成的无效成本已占到我国GDP的10%~20%,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每年高达5855亿元,相当于中国年财政收入的37%, 国民生产总值每年因此至少减少两个百分点。

      令人欣慰的是,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建成,正对改善整个社会信用环境产生重要作用。最近世界银行集团全球商业环境报告进行了一种衡量,它说由于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建成,中国的信用指数由2003年的3%上升到4%,亚洲经济组织平均是1.9%。据国外机构分析,这个指数每提高1个百分点,可以促进GDP增长0.9%,促进生产率提高0.7%。

      但是,笔者认为,在我国目前诚信状况依然不够优良的情况下,能否实现信用档案的共享将直接决定着诚信社会建立和发展的步伐。实际上,即使在银行系统,很长一个时期内信用档案的共享问题也未真正完全解决,信贷诈骗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同一个人,在一家银行因不能正常还贷违约的情况下,依然能够在另外一家银行获得贷款,导致数亿元的骗贷案每年都有发生。据有关方面统计,目前我国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的呆坏账已逾1000亿元。其中,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占了呆坏账总额的81%以上。

      因此,信用档案的建立只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要尽快实现资源的共享。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信用档案共享机制的国家之一,有一整套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美国已经建立的三大信用局覆盖了全国以及海外的分支机构,收集了美国1.8亿成年人的信用资料,这些资源有偿供需要的人分享。美国信用局每年出售6亿多份消费者信用报告,每月进行20多亿份信用数据的处理工作,每年的营业额超过百亿美元。

      信用档案的共享有效地解决了交易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由对整个社会信用规模的扩张和信用行为的规范有直接的促进作用。在我国,银行信贷规模的扩张总是伴随着成本的大幅提升,其根源在于了解信用信息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过高,效率过低。由于信用档案的作用未能有效发挥作用,银行不得不逐一对贷款者进行调查,尽管如此,骗贷者依然很容易骗取银行的信任。而在美国,由于银行、工商企业能够及时地从信用局获取相关信息,骗贷行为得逞的概率大大降低。

      信用档案共享机制的最大好处,不仅是信用信息获取的便捷,同时信用信息获取的成本也非常低廉。美国各商业银行和信用卡公司在对消费者发放贷款时,向信用局购买信用报告的成本一般只有0.5美元左右,如果银行或公司自己调查,仅交通费一项就不会如此之少。而且,网络的发展使得信息的共享变得更加方便,基本上随时需要随时获取,大大提升了相关企业获取客户诚信信息的同步性。

      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不仅大大降低了信用交易的成本和时间,也有利于信用资源的优化配置,使全社会都能有效地监督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行为。在共享的信用信息机制之下,不诚信者将受到来自于社会各个方面的惩罚。一旦出现违约等不良记录,其再次获取贷款的难度不仅增大,授信机构还要求其承担较高的贷款利率,接受更为严格和苛刻的条件。由于失信成本太高,人人都会极力避免不良记录被写入资产的信用档案,从而,促进整个社会不断走向诚信。

      个人诚信是建立诚信社会的基础。在我国信用信息数据库已经为5.7亿自然人建立了档案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充分发挥这些信用资源的作用,避免信息的浪费,同时也避免信用信息的垄断,防止因信用信息垄断而产生寻租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