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封一)在国务院和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证券监管系统经过持续三年的艰苦奋战和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任务,按期实现了既定的各项主要目标,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综治取得七方面显著成果
一是有效化解了历史遗留风险。通过强力督促整改和处置高风险公司,证券公司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违规资产管理、挪用客户债券和股东占款、超比例持股等长期积累形成的巨大风险在全行业得以化解,流动性缺口问题全部解决,账外经营已全部清理或纳入账内反映。目前,104家正常经营公司的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已达到规定标准。二是平稳处置了一批高风险公司。综合治理期间,累计处置了31家高风险公司,清理账户1153万个。在处置高风险公司同时,指导、支持有关方面对27家风险公司实施了重组,使其达到持续经营的标准。三是集中改革完善了一批基础性制度。包括推进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新国债回购交易制度,新资产管理和自营业务相关制度,实施证券公司信息公开披露制度等。四是进一步健全了法规体系和监管机制。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起草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陆续制定、修改了一批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完善和强化了对证券公司的监管机制。五是积极推进了证券公司的业务创新。截至目前,14家优质公司共推出27只集合理财产品;8家公司试点了9只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9家公司经批准在香港设立或收购了证券经营机构。近期还启动了证券公司QDII和直接投资业务试点。六是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19家公司被责令关闭,7家公司被撤销,4家公司被撤销业务许可,14家公司和9家营业部被暂停业务,一批涉嫌刑事犯罪的公司及其责任人被移送公安、司法部门调查。七是全面锻炼了监管干部队伍。综合治理的实践有力深化了证券监管干部对证券公司有效监管的认识,锻炼了监管才干。
通过历时三年的综合治理,有效化解了证券行业风险,全行业财务状况显著改善,合规经营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明显增强;监管法规制度逐步完善,基础性制度改革取得实质进展,日常监管、市场退出和投资者保护的长效机制初步形成;同时,监管队伍得到全面锻炼,监管的有效性、针对性明显增强,监管权威显著提高。这些成绩的取得,有力推动了资本市场的改革与发展,为证券公司常规监管工作的开展打下了扎实基础。
下阶段抓好五项工作
尚福林指出,当前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正进入一个新阶段。随着各项基础性制度建设的稳步推进,市场发生了转折性变化。与此同时,市场的波动性加大,违法违规活动呈现出新的特点,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的任务艰巨。针对当前的市场形势,按照国务院的部署,证监会在大力加强市场监管、努力维护市场稳定运行的同时,正积极推进建设多层次市场体系、发展公司债券市场、推出股指期货等重点工作。资本市场的改革与发展为证券公司创新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也对证券公司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
今后一个阶段,证券公司监管要在坚持现行各项有效措施的前提下,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第一要狠抓法规体系的完善和基础性制度的落实。配合《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的出台,尽快修改或制定配套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二要着力强化证券公司日常监管。对行业新动向、新情况,监管系统要密切关注、持续跟踪,及时作出分析判断、主动采取合理的监管措施。第三要大力督促证券公司改善治理与内控。指导公司从自身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切实有效的合规管理制度和内部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第四要积极推动证券公司创新发展。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能力,改善盈利模式。第五要认真做好风险处置收口工作。协调相关各方共同坚持风险处置工作的统一政策和既定原则,严防后期出现重大反复。
证监会副主席屠光绍在会上宣读了对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表彰决定,共有20个先进集体和58名先进个人获得表彰,62名个人获通报表扬。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主持会议,证监会会领导范福春、桂敏杰、姚刚、刘新华和姜洋出席会议。证监会机关及系统各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了此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