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情况的说明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自2007年8月20日———2007年8月27日连续六个交易日收盘价达到涨幅限制,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价异动情况予以了关注,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注事项公司进行了自查。
二、澄清说明
1、经公司自查和问询,精工科技自身、大股东及其关联人、董监事和高管等均能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的规定,均未违规参与本公司股票的交易。
2、针对市场上关于“精工科技正在研制无人驾驶直升飞机”、“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拟将无人驾驶直升飞机项目注入精工科技”等的猜测和传闻,公司说明如下:该项目系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其他企业所开发,精工科技并不从事上述相关产品的研究与开发,并经向控股股东征询得知,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也没有意向将该项目注入精工科技的计划和安排。
3、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敏感消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风险提示
1、截止到目前,公司总体生产经营业绩未明显改观,公司在2007年半年度报告中对2007年第三季度业绩已作提示,预计2007年第三季度业绩较上年同期下降30%左右。
2、因公司对部分客户的赊销政策、结算政策进行了调整,公司应收账款有较大增加,截止2007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达到18,463.39万元。根据公司所属行业的特点和盈利能力,存在因坏账损失增加而导致公司利润较大下降的风险。
3、截止2007年6月30日,公司应收关联方浙江精功机电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及精功镇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款项分别为1,110.01万元和417.61万元,该款项系公司2006年8月剥离的车桥业务所产生,针对前述款项,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已分别达成还款协议,在2007年12月底前分批付清。
4、针对2007年8月20日《证券时报》刊登的《精工科技造出太阳能多晶硅结晶炉,成为国内唯一能生产太阳能核心设备的厂家》的报道,公司已于8月21日、8月23日在充分核实后刊登了提示性公告。公司在提示性公告中如实披露了控股子公司绍兴县精工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究所”)研制的太阳能多晶硅结晶炉技术上还需不断完善改进,距离产业化阶段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风险和不确定性。研究所计划争取在年内试生产10台太阳能多晶硅结晶炉,以进行工艺技术适应性试验和设备安全性考核,从目前情况看,研究所受生产条件、人力资源配置、关键部件进口采购周期及中试合作企业的落实等内外部资源条件的限制,预期到2007年年底还无法全部达到中试条件和目标,所以在较长时间内对公司的经营业绩的影响还难以显现,存在中试目标无法预期实现的风险。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正式刊登的公告为准。
鉴于公司股票连日涨幅较大,再次提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