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申购费的费率为零。
申购份额的计算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基金份额净值
例一:假定T日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份额=10,000/1.00=10,000份
申购份数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四舍五入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2)赎回费
本基金赎回费的费率为零。
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基金份额净值+该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
例二:假定某投资者在T日赎回10,000份本基金,且假设该10,000份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为15.00元,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10,000×1.00+15.00=10,015.00元
赎回总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四舍五入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3)转换费
目前仅开通了本基金与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银精选”)间的基金转换业务。本基金与交银精选的转换费率按如下规定执行;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转换费率,但最迟须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三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1)本基金各级基金份额转入交银精选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转换费率为本基金转出基金份额所获得的金额申购交银精选所对应的申购费率。投资者在一个开放日之内如果有多笔转换,按单笔分别计算适用费率。具体转换费率如下:
2)本基金各级基金份额转入交银精选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转换费率为零,但投资者需在赎回该部分转入基金份额时支付后端申购费,具体后端申购费率如下:
3)交银精选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转入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费率为转出的交银精选基金份额持有时间所适用的赎回费率,不收取额外的转换费用,转换费的25%计入转出基金资产。具体转换费率如下:
4)交银精选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转入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费根据转出的交银精选基金份额的赎回费和后端认(申)购费计算,其中属于赎回费部分的25%计入转出基金资产。具体转换费率如下:
(4)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1)本基金(以下简称“交银货币”)各级基金份额转入交银精选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转换公式为:
A=[B×C×(1-D)+F]/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换费率; 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转出的基金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
例三:某投资者将持有的100,000份交银货币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该100,000份交银货币基金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61.52元,适用的转换费率为1.5%,则转入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为:
转换总金额 =100,000×1.00=100,000元
转换费 =100,000×1.5%=1,500.00元
转入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100,000-1,500.00+61.52)/1.0500=93,868.11份
即该投资者可将持有的100,000份交银货币基金份额转换为93,868.11份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份额。
2)交银货币各级基金份额转入交银精选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转换公式为:
A=[B×C +F] /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转出的基金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
例四:某投资者投资将持有的100,000份交银货币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精选后端基金,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该100,000份交银货币基金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61.52元,则转入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100,000×1.00+61.52)/1.0500=95,296.69份
即该投资者可将持有的100,000份交银货币基金份额转换为95,296.69份交银精选后端基金份额,但其在未来赎回该交银精选后端基金份额时需根据其持有时间交纳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用。
3)交银精选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转入交银货币前端收费代码的基金份额,转换公式为:
A=[B×C×(1-D)]/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换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例五:某投资者投资101,500元申购交银精选前端收费基金,申购费率为1.5%,申购申请当日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则可申购交银精选前端收费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一年半后,该投资者将这100,000份交银精选前端收费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货币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适用的转换费率为0.2%,则转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为:
转换总金额 =100,000×1.0500=105,000元
转换费 =105,000×0.2%=210.00元
转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105,000-210.00)/1.00=104,790.00份
即该投资者可将持有的100,000份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份额转换为104,790.00份交银货币基金份额。
4)交银精选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转入交银货币基金份额,转换公式为:
A=[B×C×(1-D)]/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换费率;E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例六:某投资者投资101,500元申购交银精选后端收费基金,申购申请当日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则可申购交银精选后端收费基金份额101,500份。持有一年半后,该投资者将这101,500份交银精选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货币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适用的转换费率为1.10%,则转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为:
转换总金额 =101,500×1.0500=106, 575元
转换费=106,575×1.10%=1,172.33元
转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106,575-1,172.33)/1.00=105,402.67份
即该投资者可将持有的101,500份交银精选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105,402.67份交银货币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公式,但应最迟在新的公式适用前3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5)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各级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B级基金份额的年费率为0.01%。各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R÷当年天数
H为每级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级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R为该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对各级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率,但销售服务费年费率最高不超过0.25%。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营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持有人服务费等。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4-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其他具体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四)基金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率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五) 基金税收
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总体更新
本次招募说明书主要更新了“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其他业务”、“基金的转换”、“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基金资产的估值”以及“其他应披露事项”等部分内容。
“重要提示”部分
更新: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由原来的2007年6月15日更新为2007年7月20日。
“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1、“(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更新公司情况。
2、“(二) 主要成员情况”:原董事会成员刘海红女士更换为金大建先生并增加其个人信息;原监事会成员尹宝玉女士更换为徐俊康先生并增加其个人信息;更新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名单。
“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主要人员情况及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等内容。
“五、相关服务机构” 部分
1、直销机构:
补充本基金管理人开通网上交易平台信息。
2、代销机构:
增加: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信息。
更新:中国农业银行的相关信息。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其他业务” 部分
1、“(一) 申购和赎回的场所”:增加了代销机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信息。
2、“(十三)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增加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办理定期定额业务代销机构的有关信息。
“十、基金的转换” 部分
“(三)转换业务办理地点”部分,增加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代销机构的有关信息。
“(四)转换业务办理时间”部分,增加本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5月8日公告暂停后端收费模式下本基金与交银精选之间基金转换业务的相关信息。
“十一、基金的投资” 部分
根据《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第二季度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更新了“(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基金投资组合报告中相关数据截止期为2007年6月30日。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十二、基金的业绩” 部分
根据《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第二季度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更新了“十二、基金的业绩”,基金业绩中相关数据截止期为2007年6月30日。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
根据2007年7月1日证券投资基金开始执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对基金估值方法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更新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其他更新
就格式和一些固定表述进行了统一。
例如,将“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统一简化为“CFA、FRM”;将部分数字的书写统一为阿拉伯数字等。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