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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周翀
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第二次工作会议日前在北京召开,会议认为,今年上半年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下半年要重点推动六项工作。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召集人、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桂敏杰强调,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任务依然艰巨。
桂敏杰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他强调,通过组织有效的执法行动和影响广泛的舆论宣传,尽管已经初步遏制了非法证券活动的蔓延势头,但随着市场的发展变化,各类非法证券活动仍可能死灰复燃,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任务依然艰巨。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加大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力度,加强舆论宣传,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会议认为,2007年上半年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各成员单位加强对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的协调、指导、督办力度,重点解决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二是证监会召开证券监管系统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证券监管系统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三是地方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办99号文,建立相应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截至目前,26个省市政府出台了相关实施意见,分别建立了包括公安、检察、法院、工商、金融办、银监、证监、发改委、国资委及宣传部门等单位参加的打击非法证券活动领导小组或工作小组,并明确了打击非法证券活动预防、发现、性质认定、案件查处、责任追究、善后处理等环节的工作程序和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为有力推进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四是建立打击非法证券活动信息月报制度。从今年开始,证监会建立了全系统非法证券活动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制度,逐月统计,逐月报告。五是积极开展舆论宣传工作。六是积极研究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纳入法制轨道。
会议指出,尽管通过各方的努力,初步遏制了非法证券活动的蔓延势头。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非法证券活动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为此,下半年需要重点推进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继续推动尚未出台贯彻国办99号文的地方政府尽快出台实施意见,特别是重点地区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二是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三是针对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有关法律问题,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做好研究、协调工作,就一些突出问题形成共识,以便更好指导司法实践。四是密切关注并及时应对非法证券活动的新动向。非法证券活动呈现出利用网络媒体散布信息的新动向,隐蔽性更强,欺骗性更大,证监、公安、工商、网络监管等部门应进一步密切配合,切实加大监管力度,严防该类违法犯罪行为以新面目出现。五是继续与新闻媒体进行全面合作,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案件进行重点宣传,进一步扩大宣传影响面。六是进一步做好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调研工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做好充分准备。同时,结合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加强对中介机构的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