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暨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07年9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参与通讯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与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互担保协议的议案
9票赞成, 0 票弃权, 0票反对
同意公司与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互担保融资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意向协议,担保期限为2007年8月30日至2008年8月30日。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向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申请1.2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9票赞成, 0 票弃权, 0票反对。
同意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向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申请1.25亿元的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1亿元及贸易融资2500万元,授信由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南科力远高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3、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中山路支行申请额度内融资业务的议案
9票赞成, 0 票弃权, 0票反对。
同意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向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中山路支行在1.2亿元额度以内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开证、押汇及保理等融资业务,保证方式为信用。
4、关于召开二○○七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9票赞成, 0 票弃权, 0票反对。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9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7年9月22日(星期六)上午9:30—12:00。
(二)会议召开方式:通讯表决
(三)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与三一集团签订互担保协议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 截止2007年9月14日下午3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不能直接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3、 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股东本人持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卡。
2、登记时间:2007年9月17日至9月18日,8:0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办公室2楼)。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写清联系电话。
4、联系电话:0731-4019421 传真:0731-4016101 邮编:410100
(六)其他事项:
股东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和表决票附后。
特此公告。
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9月3日
附: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07年9月14日下午3时收市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力元新材股票,现登记参加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或注册号): 股东帐户:
持有股数: 日期: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公司)出席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会议各项议案全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2007年 月 日
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表决票
股东名称: 投票人签名:_____________
代表股份数: 股 表决人签名:
说明:
1、股东意愿,应当在表决结果行方格“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的一项里面划“О”。
2、涂改或填写不符合规范的表决票无效。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力元新材 公告编号:临2007—043
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与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互担保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三一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与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互担保协议》,互担保金额为不超过壹亿元人民币的借款,担保时间为2007年8月30日至2008年8月30日。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累计人民币3000万元,本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与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互担保协议》,互担保金额为不超过壹亿元人民币的借款。互保双方按互担保金额在双方指定的银行进行互担保。双方可以在一个银行或多个银行进行互担保,具体情况视双方指定银行的授信程度而定。担保时间为2007年8月30日至2008年8月30日。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累计人民币3000万元,,本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三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长沙市星沙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易小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贰仟贰佰捌拾捌万元整
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业、汽车制造业、文化教育业、房地产业的投资;新材料、生物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光电子和计算机数码网络、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生产、销售;工程机械租赁;信息咨询服务。
截止200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40,261.37万元 ,所有者权益 256,897.33万元,资产负债率72.6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本互担保协议的担保时间为2007年8月30日至2008年8月30日。
2、本互担保协议的互担保金额为双方公司在金融机构提供的不超过人民币 壹亿 元(小写:100,000,000)的借款(含银行承兑汇票等)。
3、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按时清偿借款本金、利息,并履行借款责任和义务。
4、甲乙双方在协议担保期限以及担保限额以内必须配合对方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好相关融资担保手续。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为对方担保,若出现不能如期归还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一切款项所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均由借款人承担,保证人(担保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6、本互相担保协议是对双方始终有约束力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不受双方与任何其他单位签订的其他协议、文件或承诺的影响和制约。不因双方的地位及财务状况,诸如:破产、无力清偿债务、丧失企业资格、更改公司章程以及关、停、开、转等变化而有任何变化。
7、甲乙双方按季度互换财务信息资料。
四、董事会意见
三一集团有限公司融资及偿债能力较强,资信状况良好。董事会同意与其签订互担保意向协议。公司将及时了解被担保人的债务偿还情况,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此项互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互保对象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没有发现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量为人民币3000万元,占公司2007年度中报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9.38%,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签署的独立意见
3、三一集团有限公司2006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务报表
4、三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 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