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8月20日发出,会议于2007年9月3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5人,实到14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关于更换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个人原因,同意何世明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议,决定聘任胡芳女士(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九月三日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胡芳:女,41岁,研究生,中共党员,工程师、执业中药师。曾任重庆桐君阁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太极集团重庆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党委副书记,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兼星星物业管理公司和星星贸易公司总经理。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听取公司董事会情况介绍以及向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基于我们个人的客观、独立判断,就公司聘任胡芳女士为副总经理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该候选人的个人简历,通过工作实际情况,认为该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规定。
2、推荐该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
时德、杨胜利、李豫湘、程源伟、任红
二OO七年九月三日